馬政府創造了台灣之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8/today-o5.htm
內容是提台灣的新聞不自由,這使得寶寶又想起到2011/1/5到新聞局採訪公共電視法修法公聽會,居然被廣電處處長當場要求不得攝影,還請出警察執行公權力.加上環保署開關門會議討論會議決議,至於台北市政府更不用說,連環評/都審會議都不可以攝影錄音,至於樹保會議專案小組會議,還不讓環保團體和關心民眾參加,真是夠了!
好奇寶寶經過一番抗爭,現在才有一些進展,看來民主是爭取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松菸環評又可以攝影 林三加律師捍衛媒體攝影自由 好奇寶寶呼籲市政府以後會議比照辦理 主席充耳不聞 2011-03-04 22:03:16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7718
寶寶也記錄下目前最夯的新聞人物,告訴大家一手的新聞黑幕
業配海海人生─你看的是新聞還是廣告(剖析置入性行銷怪現象)大安社大公民週講座 黃哲斌 前中國時報記者 2011-05-04 06:58:42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1780
馬政府創造了台灣之恥
◎ 呂一銘
根據「自由之家」公布的二○一一年新聞自由報告,台灣評分創二○○二年以來新低,且為二○○八年後連續三年下滑,全球排名暴跌十六名,且由亞洲第一降為第二。並直接點出公視董監事爭議、置入性行銷與政黨報導內容呈現兩極化等問題。此與不久前美國國務院在「二○一○年度人權報告」大同小異,在在影響台灣的自由民主形象。
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國際間近三年來十分關注台灣的新聞自由。除了二○○八人權報告引述「國際記者聯盟」在二○○八年十月九日譴責台灣政府干預媒體的報導,還包括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中央電台等的人事案不當。馬政府雖否認指控,但國際記者聯盟和無疆界記者組織仍在當年十二月批評立法院決議「要求台灣公廣集團播出的內容須經新聞局批准」。至二○○九人權報告更直陳馬政府置入性行銷不當。
今年元月初,雖經立院通過「預算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但仍遭學界質疑未能真正落實(立委黃偉哲在四月十三日曾為此質詢經濟部長施顏祥,指出委刊以「專輯」、「廣編」、「特輯」等,皆不符規定,要求直接依法「註明單位及付費廣告」)。「反收買新聞聯盟」也已宣示將加強監督。
新聞就是新聞,廣告就是廣告,不容混淆視聽,此為舉世媒體公認的鐵律。在台灣,不少媒體卻欣然接受政府置入,甚至千方百計討好爭取類此的廣告補助,而犧牲新聞與言論的公益本質。維護新聞(言論)自由,乃是民主的核心價值,不能淪為「被監督者」(政府部門)箝制「監督者」(媒體)的笑話—不論是以利益收買,還是以公權力掣肘!(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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