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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沉默不再是唯一選擇

2026/07/3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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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面對性暴力與私密影像,我們如何接住求助的人?

公民記者/Apo 臺北報導

凌晨收到朋友傳來一句「網路上好像有人在傳你的照片」,你會怎麼辦?

立刻報警?把照片全部下載下來蒐證?衝去質問散布的人?還是先關掉手機,假裝什麼都沒看到?

對許多私密影像被害人來說,真正出現的第一個反應,往往不是憤怒,而是自責:「照片確實是我自己傳的,我還有資格求助嗎?」

答案是:當然有。

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保存;同意傳給一個人,更不代表同意被放進群組、網站或交易平臺。數位時代讓影像可以在幾秒內跨越城市與國界,傷害也不再只發生在某一個房間,而可能在每一次下載、觀看與轉傳中持續擴散。

沒有大叫、沒有逃跑,不代表沒有受到傷害

性暴力不一定發生在陌生人與暗巷裡。它可能出現在家庭、校園、職場、醫療關係、親密關係,甚至每天聊天的網路聊天室。

有人會反抗,有人會僵住;有人為了安全而順從,也有人事後照常上班、上課,直到很久以後,才終於能替那段經歷命名。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鄭主任指出,民眾談到性暴力時,常把注意力放在被害人「有沒有拒絕」,卻忽略人在恐懼或權勢壓力下,可能根本無法自由做決定。

「我們不應該只問『他有沒有說不要』,還要看當時是否清醒、能不能離開、雙方有沒有權勢或依賴關係。沉默、僵住或討好,有時是身體在保護自己,不代表同意。」

性暴力是一個較廣泛的人權與社會概念,涵蓋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性勒索、跟蹤監控,以及未經同意拍攝、製作或散布性影像。

性侵害是較明確的刑事法律概念;性騷擾則可能因發生在職場、校園或其他場所,分別適用不同申訴制度。民眾不必先背熟法條,才有資格尋求協助。只要一段互動讓你感到害怕、不舒服、被控制或界線遭到侵犯,就可以先找可信任的人或專業單位討論。

同意不是一次簽到,就能永久使用

「我們以前發生過關係。」
「照片是他自己傳給我的。」
「他沒有明確說不要。」

這些說法,都不能自動等於當事人已經同意。

同意必須是自由、清楚、具體而持續的。即使已經開始,只要任何一方改變心意,另一方就應該停止。

同意擁抱,不等於同意被摸其他部位;同意接吻,不等於同意性交;同意拍攝,也不等於同意公開或轉傳。

鄭主任表示,健康的親密關係不應建立在「對方可以忍耐到哪裡」,而是願意在不確定時停下來確認。

「真正尊重一個人,不是等他大叫或用力推開,而是當對方沉默、僵住、轉頭或說『等一下』時,願意先停下來問:你還好嗎?要不要繼續?」

婚姻或伴侶關係同樣不是永久同意書。每一個人都持續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2025年申訴涉及6,687個性影像網址

衛生福利部在2026年公布的性影像處理中心2025年度分析顯示,全年共受理2,478件性影像申訴,涉及6,687個網址及1,521位被害人。

在1,521位被害人中:

  • 18歲至未滿30歲有983人,占64.6%。
  • 女性912人,占60%。
  • 男性609人,占40%。
  • 825人已報警,占54.2%。
  • 696人尚未報警,占45.8%。

相關申訴網址中,3,781個涉及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2,906個涉及兒少性剝削,另有560個同時涉及偷拍、74個涉及強迫攝錄、23個涉及不實或深偽性影像。

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與散布者的關係以網友最多,占70.6%;伴侶或前伴侶占12%。這些資料顯示,數位性暴力不是少數人的特殊遭遇,也不限於單一性別。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2025年度分析

不過,這些數字屬於申訴與處理案件,不能直接推算為全臺盛行率。仍有一些人不知道可以申訴、不敢報警,或因羞恥、自責及擔心身分曝光而保持沉默。

偷拍、轉傳與AI換臉,法律都可能追上來

臺灣刑法已針對性影像增訂相關犯罪規定。

簡單來說:

  • 未經同意偷拍或攝錄他人性影像,可能觸犯刑法第319條之1。
  •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意願方式,強迫他人拍攝或自拍,可能涉及第319條之2。
  • 未經同意重製、交付、散布或供人觀看性影像,可能涉及第319條之3。
  • 使用AI換臉、電腦合成等技術製作或散布足以造成損害的不實性影像,可能涉及第319條之4。

「我不是偷拍的人,只是轉傳」並不是安全牌。轉發者、交換者、販售者與提供觀看的人,都可能成為傷害持續擴大的其中一環。

2025年臺中地院審理的偷拍社群案件,清查被害人達863人,其中包括20名未成年人。涉案者被指在餐飲及娛樂場所的廁所架設微型攝影機,再透過通訊軟體群組販售影像,顯示偷拍背後可能已形成拍攝、交易、會員及轉傳的犯罪市場。中央社報導

鄭主任提醒,數位性暴力防治不能只對可能被害的人說「不要拍」。

「如果教育永遠只要求大家不要拍照,等於又把責任放回可能受害的人身上。我們更需要教育的是不要偷拍、不要購買、不要下載,也不要拿別人的身體與隱私交換流量。」

AI製造的是假影像,造成的卻是真實傷害

聯合國婦女署2025年發布的研究指出,AI正在加速深偽性影像、冒名、網路騷擾與性勒索。即使影像不是當事人真正拍攝,仍可能傷害其名譽、工作、關係、安全感與心理健康。UN Women研究

美國《TAKE IT DOWN Act》於2026年進入平臺義務執行階段。符合規範的網路平臺收到有效申請後,原則上須在48小時內移除未經同意的親密影像及已知相同副本,適用範圍也包括數位變造及AI深偽影像。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說明

國際間正在形成一項重要共識:不能只要求被害人自行離開網路,平臺、科技業者、司法及政府都必須承擔更積極的防治責任。

世界衛生組織2025年公布的最新全球估計則指出,約8.4億名女性一生中曾遭受親密伴侶暴力或性暴力,接近每3人就有1人;過去20年來,親密伴侶暴力盛行率平均每年僅下降約0.2%。WHO 2025全球報告

科技不斷更新,但人們是否願意相信、保護及接住被害人,仍是防治工作最難被程式取代的一部分。

說法前後不同,就代表說謊嗎?

性暴力新聞底下常出現一句留言:「如果真的發生過,怎麼可能記不清楚?」

但人的記憶不是監視器。創傷、恐懼、羞恥、時間經過、詢問方式,以及對詢問者的信任程度,都可能影響陳述。

有人第一次只敢說「他有弄我」,之後才慢慢說明被碰觸的部位;有人記得房間裡的氣味,卻記不得確切日期;也有人可以說出主要經過,卻無法排出完整時間順序。

說法不一致仍然需要被釐清,但不能直接等同說謊。司法會綜合檢視對話紀錄、醫療採證、監視器、證人、數位足跡,以及事後情緒與生活變化。

鄭主任表示,理解創傷並不是降低司法證明標準,而是避免使用不符合人類反應的想像,判斷一個人是否可信。

「我們可以同時尊重被告的防禦權,也避免要求被害人表現得像一名完美證人。支持與依法調查,並不衝突。」

如果朋友告訴你,第一句話很重要

當朋友說出受害經驗時,我們很容易急著追問:「是誰?在哪裡?有沒有證據?為什麼不報警?」

但朋友不是檢察官,也不需要在第一時間查明所有細節。

比較適合的回應是:

「謝謝你願意告訴我。」
「這不是你的錯。」
「你現在安全嗎?」
「你希望我怎麼陪你?」

若涉及私密影像,可以先保存網址、帳號、發現時間、群組名稱與威脅對話,不要為了確認而把影像傳給更多人,也不建議反覆下載或公開張貼。

若有立即人身危險,應優先尋求緊急安全與司法協助;如需處理性影像,可向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了解證據保存、申訴下架及後續轉介。

專業人員執行職務時,若知悉疑似性侵害犯罪,依法應立即通報,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通報是啟動安全及需求評估,不完全等同報案或提出告訴,也不代表被害人從此失去參與決定的權利。

讓求助的那一刻,真的有人可以接住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長期投入愛滋防治、多元性別友善、心理健康與社區服務,也逐步深化多元性暴力防治工作,關注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年齡、國籍與身心狀況者的處境。

鄭主任表示,有些民眾並不確定自己遭遇的事情在法律上叫什麼,也擔心一旦求助,就會被要求立刻報警或公開身分。

「你不需要先把事情說得很完整,也不必先確定它是性騷擾、性侵害還是數位性暴力。我們可以先陪你釐清:你現在安不安全、最擔心什麼,以及有哪些選擇。」

法律上的結果不一定立即抵達。案件可能起訴,也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可能判決有罪,也可能無罪。不起訴或無罪,不必然代表事件從未發生,更不能直接推論提出受害經驗的人涉及誣告。

正義有時是一紙判決,有時是影像終於下架,有時則是一個人終於能夠睡著、回到學校、重新工作,或不再把所有責任放在自己身上。

感謝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辦理「115年性暴力防治專業人員刑法教育訓練」,協助第一線工作者提升法律、司法程序、數位性影像與創傷知情能力。當專業人員更清楚自己的角色,民眾求助時,就少一點被來回推動,多一點被理解與接住的機會。

支持多元性暴力防治服務

每一次安心說出口的背後,都需要有人願意傾聽、陪伴與接住。

你的捐款將支持台灣紅絲帶基金會推動多元性暴力防治教育、友善諮詢、專業人員培力與適切資源連結,讓不同性別、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者遭遇性騷擾、性侵害或數位性暴力時,不必獨自面對。

支持性暴力防治服務,讓求助的那一刻,有人願意接住。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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