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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長照人倫悲劇」民眾黨安樂死公聽會確認將提修法草案

2026/04/1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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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表示將於近日正式提出黨團版的「安樂死法案」,以回應高達九成的民意支持與長照人倫悲劇的救贖需求。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4)日召開「在尊嚴與倫理之間:安樂死議題的公共對話」公聽會,強調當醫療技術僅能延長死亡過程而非生命品質時,應給予病人尊嚴善終的選項。民眾黨認為,安樂死(Euthanasia)並非鼓勵死亡,而是保障不可逆重症者在極度痛苦下,擁有選擇如何離開的基本人權與自主權,並藉此降低家庭在道德與長期照護上的沉重負擔。

三位專家學者發言重點

  1. 紀岳良(律師、諮商心理師): 強調生命自主權是基本人權,法律未禁止自殺,政府不應以行政考量推遲保障人權的法制化。他指出現行刑法275條「加工自殺罪」有違憲疑慮,並引用國際經驗(如荷蘭、西班牙)證明,推動安樂死能避免因「不得好死」造成的社會悲劇。
  2. 姜冠宇(整合醫學科、安寧專科醫師): 從臨床數據指出,即便在標準疼痛管理下,仍有30%至40%的末期病人無法有效緩解中重度疼痛。他主張安樂死應被視為全人需求的一部分,並呼籲建立完整的結構化制度,包括事前評估、通報與審查機制,以同時保障醫病雙方的權益。
  3. 彭湛歡(急診科醫師、民團代表): 分享急診現場常見癱瘓或長年臥床病人的眼神空洞與家屬的疲憊,認為安寧與病主法仍有無法滿足的缺口。他建議未來法制化後,應設置單一諮詢窗口(Navigator)與醫師登錄系統,避免病人需求直接衝擊一般門診,並降低個別醫師的壓力。

關於消極與積極安樂死:衛福部的迴避態度

公聽會中,王郁揚特別針對「消極安樂死」與「積極安樂死」的定義提出詢問。法務部與衛福部主張,現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蘊含「消極安樂死」的精神,即允許病人拒絕無效醫療。

然而,紀岳良律師反駁此說法是概念錯誤,強調安樂死必須透過積極醫療手段協助病人好走,而非僅是不作為。面對追問國際上對此類名詞的確切定義時,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並未正面回應定義差異,僅一再強調政府是以「尊嚴善終」作為兩部法典的推動目標,以此迴避積極安樂死的名詞爭議。

結尾:民眾黨提案與部會回應時限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表示,將於近日正式提出黨團版的「安樂死法案」,以回應高達九成的民意支持與長照人倫悲劇的救贖需求。

針對公聽會討論內容,民眾黨提出具體要求:

  • 衛福部: 必須在一個月內針對安樂死推動的評估與進程(包括時間表)給予明確答覆。
  • 法務部: 必須在兩週(14天)內回應關於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的鬆綁可能性,以及是否放寬緩刑範疇(如將兩年提高至三年),以解決因久病厭世所引發的司法處罰困境。

【直播】「在尊嚴與倫理之間:安樂死議題的公共對話」公聽會。影:民眾之聲。

延伸閱讀:

安樂死議題燒起來 立院聚焦制度爭議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477203/

「尊嚴善終」能自己選?安樂死公聽會 專家盼生命更有自主權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41135

影音/深化善終權 民眾黨:評估推「安樂死」專法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317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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