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法》修法打擊黃牛 實名制與退票配套成下一道課題
《文創法》修法打擊黃牛 實名制與退票配套成下一道課題
Super:資料來源:拓元售票系統、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立法院議事轉播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ivod)系統、文化部、文化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Threads
OS1: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大型演唱會在台灣舉辦,但隨之而來的票務亂象,也讓完善相關法規的呼聲越來越高 ,過去打擊黃牛主要依賴《社會秩序維護法》。2023 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後,提高罰鍰並增訂刑責,公開販售黃牛票的情況已有所減少。若要進一步降低專業黃牛大量搶票,實名制也被視為重要的防治措施,但推動上仍面臨商業考量。
Super:屠牛小分隊 賀小姐、陳小姐
SB1:實名制的這個部分, 畢竟演唱會還是一個商業行為,然後我們政府其實很難強力的去介入這件事情。對演唱會的主辦單位來說,他可能會有一些實施上的成本,那這個成本上面就是我們的地方的政府就有給予一些實施實名制的補助,就是有透過這些補助,其實是有提高演唱會主辦實施實名制的意義,算是目前比較好的情況。那最後的決定權,當然一定還是在主辦方的控制之下。
OS2:實名制雖然能降低黃牛囤票及轉售空間,但票券一旦記名,也意味著消費者更依賴完善的退票機制。 然而,根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現行法規雖然提供四種退票方案,目前市場上不少售票平台仍採用三日內退票方案。這項退票制度在票券記名、難以轉讓的實名制下,反而使一般消費者陷入困境。
Super:屠牛小分隊 陳小姐
SB2:目前三日內退票,我們認為是很不合理,尤其是你要搭配實名制的情況下。所以就是如果第四天後你臨時發現有其他的安排,但是你這張票就完全不能退也不能轉送,因為他已經記名了。那比較好的方式就是級距式退票,所以我們那時候有特別去研究韓國的級距式退票方案。
OS3:現行法規中已訂有彈性的級距式退票,提供依退票時間收取不同手續費的退票機制。但因為法規給予售票商自由選擇退票方案的空間,因此在市場上鮮少被採用。民間團體認為,政府應檢視現有制度的彈性,引導售票平台改採級距式退票,不僅能讓要退票的票券重新回到官方售票管道,也有助於降低民眾透過非官方交易購票的需求,進一步減少網路轉售衍生的詐騙風險。
Super:屠牛小分隊 陳小姐
SB3:我們認同實名制是一個好的措施,是一個有效的措施,但是同時它必須要搭配更好的退票制度,如果可以搭配更完善的退票機制,那這張票就不會流入二級市場,因為二級市場很容易遇到詐騙嘛,基本上只要不是從官方的管道得來的票,都有可能是詐騙,所以對消費者來說,票可以迴流到售票方,那一定是比較有保障的,這個部分的話,當然就是可能要訴諸修法,或是需要讓民代介入去跟中央主管單位進行溝通這樣子。
OS4:有了加重處罰的《文創法》作為外在防線,售票及退票制度的配套更必須透過修法或行政措施完善,讓抑制黃牛囤票的實名制,搭配彈性的級距式退票能有效落實,不僅保障消費者,也能提高社會大眾對實名制的接受度,才能建立更安全的藝文售票環境 。
公民記者 陳欣妤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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