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公司治理制度還有改進的空間
臺灣經常會發生經營者掏空公司資產的案件。現在,連承包政府獵雷艦的公司都出了問題。由於公司組織愈來愈龐大,一旦發生倒閉,必然牽扯到眾多的勞工和債權人,甚至小股東。問題是這些受害者在公司出事前,常常都被矇在鼓裡。德、日等國,主要債權銀行常會派人列席公司的董事會,也有國家要求董事會中必須有員工代表的。這些制度設計,應該有助於遏止公司偏離正軌,值得我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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