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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爭婚姻權 向法院提行政訴願

2012/03/2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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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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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繳稅的公民,異性戀享受的權利、同志不一定有,婚姻權就是其中一項。

 

公開結婚長達六年多的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阿瑋夫夫,去年因為建國百年,政府特別委由各戶政事務所為百歲人瑞製作「家譜」,陳敬學的奶奶因為102歲可以獲贈「家譜」,陳敬學為了爭取同志平權,經過溝通協調,戶政單位在取得雙方親人簽署同意書,正式將陳敬學的伴侶高治瑋以「配偶」身分列入家譜。

■同志伴侶列入祖譜 史上第一遭

 

同志伴侶配偶列入家譜,是同志運動史的首次,也是華人史上首次。陳敬學再這樣鼓勵之下,又展開爭取權益的下一步,去戶政事務所補登記,沒想到居然被駁回。

 

根據我國民法,過去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見證,婚姻即生效。在2007年5月23日修改第九八二條法令,新增向戶政機關登記使有效。陳敬學結婚公開結婚是在2006年9月24日,剛好是在舊法之前,根據法令理當有效。因此,陳敬學於去年8月18日前往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當場戶政事物所有收件。

 

■民法對男女定義不清

 

9月22日陳敬學收到駁回公文,文中指出:『...按我國「民法」規定之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之結合關係,是採取規範的單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至於同性男女得否組成家庭之議題,尚在研議中。』…如對本處分(裁處)書不服,將自本件處分(裁處)書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

 

陳敬學對此公文回覆表示失望,他指出:根據民法第九七二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文中的男女,並沒有說明是生理或性別男女,也沒有陳述特徵。對此,陳敬學又依法向台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申請訴願,結果又被駁回。

 

■爭同志婚姻權 絕不放棄

 

為了爭取自己權利,陳敬學不死心,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院提行政訴訟,日前接獲公文,將於3月27日召準備程序庭。由於要出庭,需要有關心同志人權的律師,於是透過臉書找尋,獲得長期關心動保黃國城律師願意義物幫忙。到底陳敬學夫夫能否爭取到婚姻權,請大家多多關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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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http://www.wretch.cc/blog/hehe77/982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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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GLCA 幸福生活站 (未驗證) ・ 2012/03/23 01:37

落實性別平等 尊重同志人權 維護伴侶權益 共創彩虹世界。 請大家齊心努力。 一起加油喔! 《敬學阿瑋》 0839106969 0225330969 glca1069@gmail.com www.glca.tw 謝謝資深公民記錄何宗勳先生的專題報導。永遠感恩。也謝謝公視新聞部等媒體友人和此平台上之公民網友們的回饋或支持。祝大家幸福康樂喔!

GLCA幸福生活站 (未驗證) ・ 2012/04/05 17:00

410「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於 四月十日,本星期二,下午三點整,於「第七法庭」,針對「同志伴 侶」敬學阿瑋 中山戶政「結婚登記」卻被駁回 乙案,繼續召開 第2次「準備程序庭」。「敬學阿瑋」 和 雙方家長(兩位母親)四人將「首度」出庭,以實際行動,來表達對「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期待和 支持。他們相信,在「訴訟代理人」黃國城律師、劉繼蔚等律師的協助,以及本庭法官公正嚴謹的審 判上,可以順利地爭取回「同志伴侶」應有之公民權益基本保障。我們倆非常歡迎,各性別人權同志 團體代表,可以協助我們,打贏這一場【彩虹聖戰】, 當然也歡迎各界,410,下午三點整,準時蒞庭 旁聽或前來採訪。「同志伴侶」敬學阿瑋 致謝 0225330969 0939106969 感謝臉書網友和媒體同仁的 持續關注,讓我們繼續為「同志伴侶公民權」加油奮鬥。感恩。 — 在 GLCA 幸福生活站

・ 2013/08/10 21:44

FW: [落實性別平等] [尊重同志人權] [維護伴侶權益] [共創彩虹世界] 感謝 公民社會 支持的您 + 媒體同仁 @ 持續關注. 謝謝 ! May All Beings Be Happy ~ 祝大家 更幸福 更康樂... 0939106969 0975094368 0226512069 glca1069@gmail.com wiselife24@yahoo.com.tw http://www.glc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