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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民通用瞭望- 有技術為何進不了國防供應鏈?

2026/10/1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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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民通用瞭望》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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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辰

台灣不少企業具備精密加工、材料、電子、資通訊或系統整合能力,但有技術,不代表就能成為國防供應商。

原因往往不只在產品性能,而在企業能否證明產品符合軍用需求、通過必要測試、滿足品質與資安要求,並符合採購資格及供應鏈規範。

國防供應鏈的門檻,不只是把產品做出來,而是把技術轉化成可驗證、可採購、可持續交付的能力。這是台灣推動軍民通用產業鏈時,不能忽略的最後一哩路。

一、技術做得出來,為什麼還不夠?

一般商業市場可能先看價格、性能與交期;國防採購則還要考量裝備在特定環境下能否可靠運作、品質是否穩定、關鍵來源是否可信,以及供應商能否長期支援。

例如,一家企業開發出可用於無人機的電源模組,實驗室測試可能顯示性能良好,但這不代表模組已適合軍事任務。它還可能需要依實際用途,確認耐候性、振動條件、電磁相容性、資安風險、批次品質及整機整合後的表現。

這些項目不是每一種產品都必須採用完全相同的標準,而是要依任務需求、採購規格及適用規範判定。關鍵在於:企業必須知道客戶要求什麼,並提出足以證明符合要求的資料。

因此,企業若只強調「我們有技術」、「我們做過樣品」,卻沒有測試紀錄、品質文件、製程追溯及量產能力的證據,就很難讓採購方確認風險是否可控。

二、國防認證不是一張證照走天下

台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已建立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制度。依該條例第4條,廠商評鑑不只看技術水準,也包括研發、產製及維修經驗、國內產值與就業、產學研合作、外國原廠認證、履約紀錄及資通安全管理等項目;完成評鑑後,還須接受國防安全查核,符合要求才能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Cite refs={\("turn837853view0"\)} />

這項制度反映一個重要觀念:國防採購不只評估產品,也必須評估供應商是否有能力、資格與安全條件承擔相關業務。

但企業也要注意,廠商資格認證不等於每一項產品都已通過性能驗證,更不等於取得訂單。不同產品、專業領域及採購案件,可能有不同的技術規格、測試要求與審查程序。企業不能把某一項資格當成進入所有國防市場的通行證。

三、政府採購指引如何改變企業的準備方式?

無人機是理解這道門檻的具體案例。

2026年,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要求機關將「無人機平戰轉換共通性規格」納入個案招標文件,並依指引中的國產化及非紅供應鏈策略,規範製造商、廠牌與原產地。指引也增列機體介面等規格要求,讓採購需求不只停留在「需要一架無人機」,而是進一步落實為可寫入招標文件的條件。<Cite refs={\("turn837853view1","turn576257search1"\)} />

這項制度安排對業者有直接意義:即使產品性能不錯,若企業不了解招標文件要求、無法證明零組件來源,或產品規格與採購需求不一致,仍可能無法符合該案條件。

這並不代表所有無人機採購都採用完全相同的規格,也不代表符合指引就必然得標。採購機關仍須依個案需求訂定條件,廠商也必須依實際招標文件準備資料。

這個案例帶出的問題是:政府在提出採購需求時,是否已讓業者有足夠資訊,提早了解規格、驗證與來源要求?企業是否又在研發初期,就把這些要求納入產品設計?

若等產品開發完成才發現規格不符、來源文件不足或測試條件未達要求,企業付出的就不只是補文件的時間,還可能包括重新設計、重做測試與延後上市的成本。

四、測試與驗證,為什麼容易成為中小企業的門檻?

對中小企業而言,驗證難題往往不是不願意做,而是需要先弄清楚三件事:測什麼、在哪裡測,以及由誰認定結果符合要求。

第一,測試項目必須對應實際需求。如果企業不清楚採購規格、測試方法及判定標準,就可能花錢做了測試,結果卻無法滿足採購案件要求。

第二,測試資源與成本必須可負擔。部分測試需要專業設備、特定場域或整機整合條件;若每家業者都必須自行建立全部能力,可能提高進入門檻,也會增加重複投資。

第三,測試結果必須能被採購方接受。一般商業測試報告、特定規範下的認證,以及國防採購要求的驗證,並不必然可以互相替代。企業應在投入之前確認測試方法、報告格式與認可條件。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3條也規定,合格廠商有在國內測試列管軍品的必要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協助;遇到研發、產製或維修的限制與阻礙時,主管機關及其他主辦機關得提供協助。<Cite refs={\("turn837853view0"\)} />

這提供了制度上的協助管道,但不代表所有企業、所有產品或所有測試費用都會自動獲得補助。企業仍須確認申請條件、適用範圍與實際可用資源。

五、如何讓技術真正跨過最後一哩路?

企業與政府都需要改變做法。

對企業而言,應把採購規格、測試驗證、品質管理、資安及供應鏈來源,提前納入研發規劃,而不是等到產品完成後才補做。投入之前,也應先確認目標客戶、適用規範、測試條件及可能的量產需求,降低研發成果無法商品化的風險。

對政府而言,則應持續改善需求說明、規格溝通、測試資源及認證制度的可近性。對中小企業尤其重要的是,讓業者能在投入大量研發成本前,理解進入供應鏈需要哪些條件、有哪些可使用的測試資源,以及如何確認驗證結果符合採購要求。

產業公協會、法人及系統整合商也可以扮演橋接角色,協助業者理解需求、串聯測試資源,並在不涉及機敏資訊的前提下,建立更清楚的技術與資格準備路徑。

成效不能只看辦了多少場說明會、提供多少補助,還應追蹤企業是否完成必要測試、取得相應資格、進入供應商名單、實際交付產品,以及能否持續供應。

結論:別讓好技術停在樣品階段

台灣推動軍民通用產業,真正需要的不是讓每家企業都投入國防市場,而是讓具備潛力的企業,能清楚理解需求、合理評估成本,並有機會跨過必要的測試、認證與採購門檻。

如果政府只提出國防需求,卻沒有讓企業看清楚如何驗證、如何取得資格、如何從試製走向採購,再好的技術也可能停在樣品階段。

反過來說,若企業只埋頭研發,卻沒有把品質、驗證、資安與供應鏈要求納入產品策略,也可能在最後關頭才發現產品無法符合需求。

軍民通用產業鏈要真正成形,不能只靠企業有技術,也不能只靠政府有預算;還必須建立一條讓需求、研發、測試、認證與採購能夠有效銜接的路徑。

台灣要追求的,不只是讓更多企業「有機會參與國防」,而是讓真正具備能力的企業,知道如何證明自己、如何符合要求,並逐步成為可靠且可持續的供應鏈夥伴。

參考資料

1. 全國法規資料庫,《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特別是第4條、第9條及第13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110024](https://law…)

2. 內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遙控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如說明〉,2026年3月4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20280&s=337095](htt…)

3. 內政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2026年3月4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20280&s=337094](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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