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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民通用瞭望-軍民通用需要什麼樣的產業平台?

2026/10/2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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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戴辰

台灣有精密機械、金屬加工、電子、材料與資通訊等產業,也有國防需求、研發機構與大學。照理說,只要把這些資源串連起來,就有機會發展軍民通用產業。

但實際上,企業從「知道有需求」到「具備能力承接」,中間還有許多關卡:需求規格是否清楚?企業的技術能否符合要求?誰能協助測試與驗證?研發完成後,是否有機會進入採購與量產?

台灣需要的,不只是讓產官學研彼此認識的平台,而是能把產業需求、技術能力、驗證資源與市場機會真正接起來的協作機制。

這才是產業平台應該創造的價值。

台灣並非沒有協作機制,問題是如何形成實質成果

國防部與經濟部早已透過「產業合作發展會報」推動國防產業合作。國防部2025年11月公布的第80次會議資訊指出,雙方討論了深化產業合作、建構完整供應鏈、合格證管理、軍品採購及第三方協驗等議題。經濟部也提出,下一階段的重要工作,是串聯已取得合格資格的廠商,強化合作與技術對接。(註1)

這顯示政府已經認識到,國防產業不能只靠個別企業各自發展,還需要供應鏈整合。

相關法規也有相近方向。《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明定,國防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應結合民間特殊資源、落實國內技術移轉,並避免重複投資;合作項目也可著眼於提升產品性能、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價值及促進民生產業升級。(註2)

因此,問題不是從零開始建立一個組織,而是如何讓現有制度與各類產業平台之間形成更有效的分工。

會議可以協調政策,說明會可以讓企業了解資格,展覽可以讓供需雙方接觸,研發機構可以提供技術協助。但這些功能各有用途,不能互相取代。

真正的考驗是:企業參加活動後,是否知道下一步該找誰?提出技術問題後,是否有人負責協助解決?完成測試後,是否有明確的後續應用或採購路徑?

如果沒有這些銜接,活動再多,也不一定能形成產業升級成果。

第一個功能:把需求說清楚,而不是只公布方向

產業協作的起點,應該是清楚的需求。

國防單位可能提出無人載具、通訊、材料、能源或維修等需求,但對企業而言,「需要無人機關鍵零組件」仍不足以判斷是否值得投入。

企業需要知道的是:實際應用情境是什麼?必須達到哪些性能?有哪些環境、資安與品質要求?哪些部分可以由民間企業開發?哪些涉及國防機密、特定資格或其他限制?

當需求不夠具體,企業可能投入錯誤的研發方向;當需求規格過於僵化,又可能排除原本可以提供替代解決方案的創新企業。

因此,平台的第一項工作,是在符合國防安全及採購規範的前提下,將可以公開或適度揭露的需求轉化為企業能理解的技術問題,並建立適當的需求溝通機制。

這不是要求國防單位公開所有需求,而是讓具備潛力的企業,在合法、安全的範圍內,知道自己可以解決什麼問題。

第二個功能:找出產業能力,而不只是找廠商名單

台灣許多企業未必自稱國防產業廠商,卻可能擁有值得開發的技術。

例如,金屬加工業者可能擅長高精度製程,材料廠商可能具有特定材料配方或成形技術,電子業者可能具備控制與通訊能力,系統整合商則可能掌握跨模組整合經驗。

這些能力是否能用於國防或軍民通用產品,必須依實際需求逐一評估,不能只因為企業擁有某項技術,就認定它符合國防規格。

因此,平台應協助建立的,不只是企業名冊,而是更具用途的產業能力資料:企業擅長什麼製程、具備哪些測試或認證、能提供什麼技術、尚缺少哪些能力,以及可能與哪些產業形成互補。

這樣才能從「誰想進入國防市場」,進一步判斷「誰有能力解決特定問題,以及還需要哪些合作夥伴」。

對中小企業而言,這種能力盤點尤其重要。它們不一定能獨立承接完整系統,卻可能成為關鍵零組件、材料、製程或模組的供應者。

第三個功能:讓媒合之後,有人負責把事情做完

企業與需求單位認識彼此,只是合作的起點。

假設一家精密加工廠找到潛在的無人載具系統商,雙方初步認為技術可以配合,接下來仍須確認圖面、規格、成本、測試方法、品質要求及供應條件。如果沒有明確的專案負責人,雙方很可能在多次討論後,仍無法進入實際開發。

因此,平台不能只計算媒合家數、參與企業數或舉辦活動的場次,而應建立後續追蹤機制。

例如,每一項具有發展潛力的合作,都可以依需求設定階段目標:

需求確認:雙方是否釐清應用情境、技術規格與合作範圍?

能力評估:企業是否具備基本條件,還有哪些技術缺口?

共同開發:是否形成具體的研發、打樣或系統整合工作?

測試驗證:是否完成適用的測試,並處理未達標的問題?

後續導入:是否進入採購、量產、維修或其他實際應用?

並非每個媒合案都必須走到採購,也不是每項研發都應該持續投入。但平台應記錄合作進展、失敗原因及下一步決策,讓有限資源投入最有機會形成成果的項目。

真正有效的媒合,不是讓雙方見面,而是讓雙方知道如何從見面走向合作,並有人追蹤合作能否產生實際價值。

第四個功能:補上中小企業最難跨越的驗證門檻

即使企業找到需求、完成原型,也不代表產品已經能夠進入國防供應鏈。

不同產品可能需要不同的性能測試、環境測試、品質管理、資安檢驗或系統整合驗證。企業也必須釐清測試由誰執行、結果由誰接受,以及通過測試後還需要哪些資格或採購程序。

對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而言,問題不一定是沒有技術,而可能是無法獨立負擔完整的測試成本,也不熟悉各項程序。

因此,平台應協助企業辨識測試需求、連結適當的法人與實驗室資源、確認驗證流程,並在必要時促成共同測試或分階段開發。

但這裡必須保持界線:平台可以協助企業走完程序,不能代替主管機關認定產品合格,也不能保證取得訂單。

平台的價值,是降低企業摸索制度的成本,讓真正有潛力的技術更有效率地接受檢驗,而不是降低必要的品質與安全標準。

第五個功能:讓國防需求帶動更廣泛的產業升級

本專欄最關心的,並不只是國防供應鏈增加多少廠商,而是這些合作能否讓台灣企業提升競爭力。

因此,產業平台還應該追蹤合作成果能否帶來更廣泛的能力提升。

例如,企業為了滿足特定應用而提升精密加工、材料性能、品質追溯或可靠度測試能力,這些改善是否能延伸到其他工業產品?共同開發的模組或製程,是否能用於不同客戶的需求?企業是否因此具備更高的技術附加價值,或進入新的國際供應鏈?

這些結果不應被預先假定。軍用技術可能受到機密、智慧財產權及出口管制限制,未必都能直接轉用民用市場;有些投資也可能只適用於特定產品。

但平台應該在合作初期,就協助企業辨識合理的延伸方向,並在合法及契約允許的範圍內,評估技術能否創造更多應用。

這才是軍民通用與產業升級的真正連結:不是要求所有國防產品都轉為民用,而是讓國防需求所帶動的研發、製造與系統整合能力,盡可能形成可持續的產業價值。

台灣需要的不是更多平台,而是能產生成果的分工

展覽、論壇、產業協會、研發法人與政府會報,都可以是產業協作的一部分。但如果每個單位都只負責辦活動、介紹資源或公布政策,企業仍然可能在不同機構之間來回奔走,卻找不到一條清楚的發展路徑。

因此,台灣未必需要再增加一個包辦所有事情的新組織,而應先盤點現有機制的功能與缺口,明確界定誰負責需求溝通、誰負責技術媒合、誰協助測試驗證、誰連結採購與市場,以及誰追蹤後續成果。

產業平台可以是跨越這些環節的協調者,但不應取代國防需求單位的決策權、主管機關的法定職責,或企業本身的市場判斷。

成效也應回到具體指標:合作是否形成、技術缺口是否縮小、驗證是否完成、企業能力是否提升,以及成果是否進一步帶來採購、量產、維修服務或新市場機會。

台灣需要的不是一個讓所有人聚在一起的地方,而是一套讓需求找得到能力、能力接得上技術、技術走得過驗證、成果形成產業價值的協作機制。

這才是軍民通用產業平台應有的任務。國防需求提供了發展契機,但平台最終必須交出的成績,不是辦了多少場活動,而是協助台灣企業跨越了哪些門檻、建立了哪些能力,以及讓哪些產業真正向上升級。

附註與參考資料

(註1)國防部,2025年11月28日,〈國防部召開產業合作發展會報 深化供應鏈生態系〉。內容說明第80次產業合作發展會報的討論事項,包括合格證管理、採購、第三方協驗及串聯合格廠商等工作方向。

https://www.mnd.gov.tw/en/Publication/85415

(註2)國防部,《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2023年5月8日修正。第8條及第16條涉及技術移轉、整合民間資源、避免重複投資、提升附加價值及促進軍民通用科技等合作原則。

https://law.mnd.gov.tw/scp/Query4B.aspx?no=1A009702604

(註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2026年8月28日,〈國防需求產業化與創新鏈結推動計畫〉。列為2026年度補助資訊,可供了解政府以產業升級與國防需求連結為方向的相關計畫。

https://www.ida.gov.tw/ctlr?PRO=executive.ExecutiveInfoView&id=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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