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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民通用瞭望-從展示到訂單 軍民通用需要什麼平台?

2026/10/2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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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戴辰

台灣不缺有技術的企業,也不缺希望投入國防產業的業者。精密加工、金屬製造、電子零組件、資通訊、材料與自動化等產業,都可能在不同環節提供國防所需的技術與產品。

真正的問題是:當國防需求與民間產業能力分別存在時,誰來協助雙方找到彼此?企業展示了產品、參加了媒合活動,甚至取得研發補助之後,又由誰追蹤合作能否進一步走向測試、驗證、採購與持續供應?

台灣需要的,不只是讓企業與國防需求相遇的平台,而是能讓相遇持續轉化為合作成果的產業機制。

有政策、有展示,為何還需要產業平台?

政府並非沒有相關機制。

國防部與經濟部透過「產業合作發展會報」推動國防產業合作。國防部在2025年11月的會議資訊中指出,未來將持續精進合格證管理、軍品採購、教育訓練及第三方協驗等機制,並強調將具備合格證的廠商串聯起來,深化供應鏈合作。(註1)

此外,政府也透過軍品公開展示及後續需求說明,讓民間業者了解國軍研發、產製與維修需求;經濟部則以研發補助等方式,鼓勵企業投入國防需求產品與關鍵技術的開發。(註2)(註3)

這些制度具有必要性,也提供了產業參與的入口。但必須分清楚:**建立制度,不代表合作已經完成;公開需求,不代表企業必然取得訂單;補助研發,也不代表產品已具備量產與持續交付能力。

一場展示會可以讓國軍與企業開始交流,一次媒合可以讓供需雙方互相認識,一項研發計畫可以協助企業突破技術瓶頸。然而,後續仍涉及規格是否符合、測試如何進行、品質能否穩定、成本是否合理、產能是否足夠,以及採購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沒有後續追蹤,平台可能只留下參與人次、展示品項、媒合場次與簽署文件,卻無法回答最重要的問題:企業的能力究竟有沒有因此提升?產業鏈是否因此更加完整?

從「讓企業參加」走向「讓合作持續」

以傳統製造業為例,一家精密加工廠可能具備高精度加工能力,另一家電子廠擁有控制與通訊技術,還有業者能提供材料、表面處理或檢測服務。這些企業各自具備部分能力,不代表它們自然就能組成符合國防需求的供應鏈。

要把分散的能力轉化為可用的產品,首先必須理解實際需求,再判斷企業的技術、品質與產能是否符合要求;若仍有差距,還要找出需要補強的環節,安排研發、測試、驗證或合作整合。

因此,產業平台的價值不能只看它聚集多少家企業,而要看它是否能協助企業走過合作過程中的關鍵關卡。

這裡至少有三個需要被正視的問題。

第一,企業是否真的理解需求?

企業常從自己已有的產品出發尋找市場,但國防需求未必能直接套用既有的民用規格。平台必須協助供需雙方釐清應用情境、性能要求、品質標準與後續維護條件,避免企業投入資源開發,最後才發現產品與需求不相符。

第二,媒合之後,誰來處理能力落差?

找到潛在供應商,只是合作的起點。如果企業欠缺特定技術、檢測能力、品質管理或量產條件,單純介紹雙方認識並不能解決問題。平台應協助辨識缺口,連結研發法人、測試驗證資源、上下游業者與適當的輔導計畫。

第三,合作成果如何被追蹤?

從初步接觸、技術討論、樣品製作到測試、資格審查及採購,每一階段都可能遇到不同障礙。平台應建立適當的追蹤機制,釐清合作停滯的原因、需要誰介入,以及下一步應完成什麼工作。

這並不代表平台可以代替國防採購機關決策,也不代表參與平台就能保證取得訂單。它真正應該做的,是減少資訊落差、降低不必要的協作成本,並讓企業更有能力達到需求端的要求。

展覽的價值,不應止於展期

展覽是產業平台的重要工具,但展覽本身不是產業合作的終點。

展覽能集中呈現企業技術,讓不同產業看見彼此的能力,也能讓需求端更有效率地接觸潛在供應商。尤其對過去較少接觸國防市場的中小企業而言,展覽有機會成為理解需求、尋找合作夥伴的入口。

然而,展場上的詢問不等於採購意向,合作洽談不等於正式合約,簽署合作文件也不必然代表已形成穩定的供應關係。

因此,真正有產業價值的展覽規劃,必須從展前就開始思考:哪些需求值得邀請企業參與?應該安排哪些技術交流與供需對接?哪些企業可能需要共同開發或組成解決方案?展後又如何追蹤合作進度?

展覽結束後,工作不應只剩下統計參觀人數、攤位數與滿意度,而應進一步檢視有多少合作進入實質討論、有多少技術缺口被辨識、有多少企業展開共同開發,以及後續是否形成可驗證的成果。

這些數據未必都能在短期內轉化為訂單,但至少能讓平台從單次活動,逐步累積成為持續運作的產業協作機制。

平台應該如何衡量成效?

我認為,台灣發展軍民通用產業平台,應建立一套分階段、可追蹤的成效評估方式。

第一階段,衡量需求與企業能力是否有效對接:需求是否被釐清、企業能力是否經過初步盤點、潛在合作對象是否找到。

第二階段,衡量技術合作是否實質推進:是否進入共同研發、樣品製作、測試驗證或資格審查;若未能推進,原因是技術、成本、規格、法規還是其他因素。

第三階段,衡量產業成果是否形成:是否取得合格資格、進入採購程序、取得訂單、建立量產能力,或形成可持續的供應關係。這些成果應分開統計,不能混為一談。

第四階段,則應回到產業升級:企業是否因此提升技術、製程、品質、系統整合或維護服務能力?相關能力能否延伸到其他國防項目、民用市場或國際合作?

評估時也必須注意,國防採購有其保密、資格與程序要求,部分資訊不適合公開。平台可以在遵守相關規範的前提下,以適當方式追蹤成果,不應為了追求公開數字而忽略資訊安全或採購公平。

更重要的是,平台不能只以取得訂單作為唯一成功標準。某些研發合作可能尚未形成訂單,但已補足關鍵技術缺口;某些企業即使完成國防產品開發,也可能透過民用市場擴大規模。這些成果都值得評估,只是必須說明其實際進度與產業價值,不能把潛在效益當成已實現成果。

台灣需要的是能持續運作的協作機制

軍民通用的發展,涉及國防需求、產業技術、研發資源、驗證制度、採購程序與市場拓展,不可能只靠一場展覽、一個補助計畫或一次媒合活動完成。

政府應持續釐清需求、改善制度並建立適當的合作條件;研發法人與專業機構可以協助企業補足技術與驗證能力;產業公協會及專業平台則可以協助盤點企業、串聯供應鏈、推動合作,並追蹤後續進展。各方角色應清楚分工,而不是另設一個組織,卻無法與既有制度有效銜接。

平台也不應只服務已經具備國防產業經驗的企業。台灣許多既有製造業者,可能擁有值得開發的材料、加工、電子或自動化能力,但仍不熟悉國防需求與進入供應鏈的條件。若能協助這些企業理解需求、補足能力缺口,再逐步進入合適的合作環節,軍民通用才有機會成為傳統產業升級的新途徑。

最後必須回到一個根本問題:台灣發展軍民通用產業,究竟只是希望增加國防供應商與取得更多訂單,還是要藉由國防需求,促使企業提升技術、產品價值與市場競爭力,進而強化整體產業鏈?

這兩個目標並不衝突,但不能把前者直接當成後者。

真正有價值的軍民通用產業平台,不是讓更多企業出現在展場、名單或會議紀錄裡,而是讓企業找到真正的需求、補足必要的能力、走過技術與品質驗證,並把合作成果轉化為可持續的產業競爭力。

從政策到訂單,從展示到合作,衡量平台成敗的關鍵,不是它辦了多少活動,而是它是否讓台灣的產業能力真正向前走了一步。

附註與參考資料

(註1)國防部,〈國防部召開產業合作發展會報 深化供應鏈生態系〉,2025年11月28日。內容涉及合格證管理、採購、第三方協驗及串聯合格廠商等方向。

https://www.mnd.gov.tw/en/Publication/85415

(註2)產業合作發展會報,〈115年國軍研發產製維修軍品公開展示公告〉及相關作業資訊,2026年5月8日。

https://ahccddi.org.tw/News/Announce

(註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國防需求產業化與創新鏈結推動計畫〉,2026年8月28日。該計畫以政策補助支持國內業者投入國防需求相關研發與產製,並強調產業鏈與自主研發製造能力。

https://www.ida.gov.tw/ctlr?PRO=executive.ExecutiveInfoView&id=17229

**看見國防需求,洞察產業趨勢,引領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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