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民通用瞭望-國防產業不只軍工廠 傳產如何切入?
《軍民通用瞭望》第三篇
■戴辰
國防產業常被聯想到武器系統、飛機、艦艇與無人機,但一套裝備能否穩定運作,背後還需要材料、精密加工、電子零組件、通訊、檢測、維修及其他供應鏈能力。
對台灣既有製造業而言,軍民通用不是把原有產品貼上國防標籤,而是找出自身技術能解決哪些國防需求,再補足品質、驗證、資安與供應穩定性等要求。
真正的問題不是傳統產業能不能做國防生意,而是能否把既有製造能力,轉化為國防體系可以信任、採用並持續使用的供應能力。
一、國防產業不等於武器製造
台灣既有的精密機械、金屬加工、材料、電子、資通訊及工業製造業,都可能在特定條件下成為國防供應鏈的一環。
例如,精密加工業可能具備製作高精度零件的能力;材料業可以發展耐候、耐熱或輕量化材料;電子業可能提供感測、電源或控制模組;工業設備與維修業者則可能參與檢測、保養及後勤支援。
但這些只是潛在切入方向,不代表相關產品已符合軍用規格,也不代表企業已取得國防訂單。能否進入供應鏈,仍須依產品用途、技術要求、採購規範及安全條件逐案判斷。
《國防法》第22條明定,政府應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國防部也得與國內外公、私法人合作,進行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這為民間企業參與國防產業提供了法制基礎,但不等於所有企業都能直接承接軍品業務。
二、政府政策已在推動民間能量投入
國防部2025年公布的「引進創新技術及國防自主」政策,指出將運用民間技術與研發產製能力,並透過合格廠商認證、獎補助等方式,鼓勵國防產業升級。
經濟部2026年度「國防需求產業化與創新鏈結推動計畫」,則聚焦於航太及船艦兩大國防軍備需求領域,鼓勵國內業者投入關鍵技術研發、產品開發,以及系統化、模組化生產製造。
這項計畫的領域有明確範圍,不能將其解讀為所有傳統產業或所有國防產品都能適用。但它呈現一個重要方向:政府希望把國防需求與民間研發、製造能力連結起來,逐步建立國內自主產製能量。
此外,2026年9月11日公布的《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也明確提出引導民間資通訊與精密機械產能投入國防及無人載具產業,推動軍民通用科技雙向轉移,並建立可信任供應鏈。
須注意,該條例部分條文尚待施行,相關政策目標也必須經過後續預算、子法、認證與執行機制才能落實。政策方向不等於企業已經取得市場。
三、企業切入國防供應鏈,至少要跨過三道門檻
第一道:技術與需求對接。
企業必須先確認自己的產品或技術對應哪一項實際需求,而不是只因為自己有精密加工、金屬材料或電子製造能力,就認為可以直接投入國防產業。
可行的起點,是盤點現有技術、產品性能、製程能力與研發資源,再尋找適合的關鍵零組件、材料、模組或維修服務需求。若現有產品與軍用要求仍有差距,就必須先評估改良成本與研發風險。
第二道:品質、驗證與供應鏈可信度。
軍用產品通常必須符合特定性能、品質、可靠度及安全要求;涉及資通訊或無人載具時,還可能牽涉軟硬體安全、零組件來源與資安驗證。
因此,企業不能只證明「做得出來」,還要能證明產品符合要求、製程可追溯、品質可以持續維持,並且有能力按規格與期限穩定交付。不同品項的規範並不相同,企業應依實際採購要求確認適用標準,而非假設存在一張證照就能通行所有國防市場。
第三道:量產、交付與持續支援。
樣品成功,不等於能穩定量產;通過單次測試,也不代表能長期維持品質。國防供應鏈還需要評估產能、備料、替代來源、維修服務及供應中斷時的應變能力。
對中小企業而言,切入國防市場不一定要獨自承包完整系統。與系統整合商、具資格的主承包商或其他供應商合作,從零組件、材料、模組或專業服務開始,可能是更務實的路徑。
四、產業升級不能只看有沒有拿到國防訂單
企業投入國防市場,確實可能帶動產品升級、研發投資與客戶結構改變,但也可能面臨研發週期較長、驗證成本高、採購時程不確定及產能投資回收困難等風險。
因此,企業在投入之前,應先評估三件事:國防需求是否具體、技術缺口是否可補足,以及投入後能否形成可持續的商業模式。若只因政策補助或市場話題而投入,卻沒有清楚的需求與客戶路徑,就可能發生投入研發後無法量產,或產品完成後沒有後續訂單的情況。
政府端也不宜只用補助金額、參與企業數量或展示成果評估政策成效。更重要的指標包括:研發成果是否通過驗證、國內供應能力是否提升、產品是否實際交付、關鍵零組件來源是否更可靠,以及相關技術能否延伸至民用市場或國際合作。
五、從個別企業升級,走向產業鏈合作
台灣發展軍民通用產業,不能只期待少數大型軍工企業承擔全部工作。精密加工、材料、電子、資通訊、檢測與維修等不同專業,必須透過需求對接、規格協調、共同驗證及供應鏈合作,才能形成完整的產業能力。
這也意味著,產業整合不能停留在成立聯盟或舉辦媒合會。更有效的做法,是從具體需求出發,確認哪些能力已經存在、哪些技術仍有缺口、由誰負責驗證,以及如何從試製走向量產與持續供應。
軍民通用的產業價值,不在於讓每一家傳統企業都成為軍工廠,而在於讓更多具備競爭力的台灣企業,找到適合的位置,成為可信任、可持續的國防供應鏈夥伴。
當企業升級不再只是單打獨鬥,而能與國防需求、系統整合及其他專業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國防自主才有機會轉化為更扎實的產業自主能力。
參考資料
1. 國防部,〈引進創新技術及國防自主〉,2025年10月1日。[https://www.mnd.gov.tw/Publication/85163](https://www.mnd.gov.tw/Publication/85163)
2. 經濟部,〈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國防需求產業化與創新鏈結推動計畫〉,2026年7月9日。[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
3. 全國法規資料庫,《國防法》第22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10030](https://law…)
4. 全國法規資料庫,《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2026年9月11日公布。[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160](https://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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