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濕地保育法|我們的國家濕地 宜蘭52甲國家級濕地
被忽略~國家濕地保育法|我們的國家濕地 宜蘭52甲國家級濕地
五十二甲國家級重要濕地(52-Jia Wetland of National Importance)
人工濕地及小部分海洋或海岸型濕地
面積: 298 公頃 行政轄區: 宜蘭縣 五結鄉、冬山鄉、蘇澳鎮
最近AI網路又做了10年前老調重彈的政策,無法得到居民對濕地的重要性在於滯洪與保育明智利用的共識,一直無法做到符合地主的期望,缺乏氣候變遷素養濕地保育法的理念共識。環境永續應該是全民共同認知的社會責任與社會福祉!
宜蘭縣52甲濕地,2013年就沒經過正常可行性研究程序或公告,濕地裡高達91%是私有地,卻直接畫為國家級濕地,根據2013年發佈的"濕地保育法"共39法條,當然很多破壞環境的產業與活動,確實與濕地保育法不盡合理法。蘭陽溪流域暨冬山河整治,讓會淹水的農地可以耕種,風景美不勝收,周邊的公告地價被土地開發商炒得很高,然而各項補助都給”地主”,而真正耕種的是返鄉青農向地主租地契作,卻無法有農信貸款或農保與有機耕作或生態補助。10年前,自2016年就由國立中興大學與國立台灣大學團隊就將濕地農民地主可以耕作有機認證並獲得生態補助,然而帶頭違法蓋民宿在河岸邊的卻是檯面上的特權人,政府幫忙維護整地卻要以目前周邊的”公告地價”約40餘甲的滯洪池全部由政府收購,永續自然生態的區域環境,仍在社會責任公民素養缺乏情況,至今仍無法達成協議!
2025年國家濕地改由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管轄,目前委由國立台灣大學專業團隊,進行調查研究52甲濕地再重評估與保育利用計畫執行中。
我國的『濕地保育法』,法務部~『濕地保育法』於 2013年 7月3日公佈實施,全國巡迴公聽會,並於2015年2月2日(國際濕地日) 正式施行,旨在保護自然濕地、維護生物多樣性並落實『保育與明智利用』區域發展生態廊道。國家級濕地內政部每年都有編列預算由地方政府維護管理。河川屬經濟部水利署地方河川分署治理。
相關報導:
【濕地保育】五十二甲濕地的未來|保育利用計畫的難題 | 公視我們的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4A362xuSNo
依據法務部濕地保育法 列冊國家級濕地則內政部每年都會編列預算由濕地所在之地方政府專責維護管理
核心立法重點,
- 優先保護:自然濕地應優先受到保護,並維持其完整的水資源系統。
- 資源保育:加強保育濕地內的動植物生態資源。
- 明智利用: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合理永續利用濕地資源。
- 民眾參與:民眾可參與重要濕地的評定、變更及廢止等相關作業程序。
法務部濕地保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209
Jinny的視鏡特別報導 — 我們的國家濕地系列報導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