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5月6日《運動防護師法》沒排審 全台物理治療師因烏龍動員訊息白忙一場
近日網路社群流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於5月6日審查《運動防護師法》草案」、「物理治療師末日」等充滿煽動性的動員資訊,引發部分物理治療師社群與民團緊急動員,呼籲致電立法委員表達反對意見。然而,經查立法院公開議程,5月6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未排定審查《運動防護師法》草案,當日議程實際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機關預算詢答,網傳訊息與實際議程不符。
根據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程,5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會議地點為群賢樓101會議室,由國民黨召集委員羅廷瑋主持。上午議程為邀請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並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同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同樣於群賢樓101會議室召開會議,議程則為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以及11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太空中心預算案。該日議程備註亦載明「僅進行詢答;預算提案請於5月28日中午12時前提出」,並未列有《運動防護師法》草案審查事項。
近期《運動防護師法》草案引發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員、健身產業及社會大眾關注。部分物理治療師擔憂草案涉及「協助復健流程」等內容,可能與物理治療師既有業務範圍產生重疊;也有健身產業關心草案中涉及體能檢測、肌力訓練、功能訓練與訓練計畫調整等文字,是否可能影響一般健身教練、肌力體能教練及運動教練的工作空間。這些討論本有其公共政策意義,但若建立在錯誤議程資訊之上,則容易造成專業社群焦慮與不必要的動員成本。
運動防護員表示,公共政策討論應以正確資訊為基礎。無論支持或反對《運動防護師法》,都應回到正式議程、有效提案版本、草案條文與立法程序本身,而不是根據未經查證的網路訊息進行動員。若將未排審的議程誤傳為即將審查法案,不僅可能讓關心議題的專業人士白忙一場,也容易加深不同專業之間的誤解與對立。
針對目前草案進度,依立法院公開資訊,第十一屆立法院目前已提出並交付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的《運動防護師法》草案,為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蘇清泉等23人於115年4月10日所提版本。該案目前審議進度為「排入院會,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但並非5月6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程所列審查事項。
至於民進黨方面,民進黨立委陳瑩曾於第十屆立法院提出相關版本,但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原則,該提案已隨第十屆立法院屆期結束而失效,並非目前第十一屆立法院正在審查的有效版本。台灣民眾黨目前尚未提出《運動防護師法》草案版本,將於5月29日舉辦運動傷害防護師公聽會,邀請各界就運動防護員法制化、物理治療與運動防護業務界線、健身產業影響、選手安全及校園巡迴防護員勞動保障等議題交換意見,作為後續修法研議的重要參考。
運動防護員指出,《運動防護師法》涉及運動員安全、運動傷害防護、醫療專業分工、健身產業界線及第一線工作者勞動保障,社會各界本就應充分討論。未來若進入實質審查,應聚焦於如何明確區分醫療復健、運動防護與一般健身訓練;如何避免民眾誤解不同專業角色;如何保障運動員在訓練與賽事現場的安全;以及如何補足運動防護員長期面臨的低薪、高壓、權責不清與制度保障不足等問題。
運動防護員也強調,理性討論不等於不能反對,專業團體對法案內容提出疑慮也屬民主程序的一部分。但反對意見若要產生實質影響,必須建立在準確事實與正式程序之上。尤其在立法程序中,委員會排案、詢答、逐條審查、公聽會及協商各有不同階段,若將不同程序混為一談,容易造成誤判。
本次5月6日議程誤傳事件提醒各界,立法院委員會議程應以立法院官方公告為準。若關心《運動防護師法》草案進度,應持續追蹤正式排案資訊、召集委員議程安排及立法院相關公告,避免因未經查證訊息造成社群恐慌或錯誤動員。
參考資料:
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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