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嗎?視障者看不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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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10月31日起,將開放明眼人按摩技術士考試!
這項法條的設立,一開始為了保障所有視覺障礙者,全國只有他們擁有按摩技術士的專業證明。
但從今年的10月31日開始
將開放所有人皆可考按摩技術士考試
衝擊著全台灣所有視覺障礙者
視障者,究竟還看不看的到未來呢?
所謂的平等,又該如何去解釋?
擷取自新聞
民國69年訂定的殘障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前身),即規定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此項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97年10月31日第649號解釋「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第15條工作權及第23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
大法官解釋,判定違憲後,對於台灣許多視覺障礙者、視障家庭,都造成偌大的衝擊!
雖然科技越來越進步,無論是點字書的發展,法律的保障,都一再的證實這些視覺障礙者,沒有被社會忽略。
但在這條法規釋憲後,卻造成衝擊,原先保障視障者的,目前卻因為與平等權、工作權等相違背,而失去這條法規的效力。
但有人問過,如何稱為平等嗎?
這篇報導裡,帶您看見,淡江大學的視障同學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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