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不是獵巫,警察追責背後的兩難與真相
謝姓女子拒檢逃逸、最終不幸自撞身亡一案,引發社會熱議與家屬提告,對警察執法行為提出強烈質疑。然而,身為第一線執法人員,我們必須從現實角度出發,澄清若干誤解,並呼籲社會正視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與「避免激化情緒」之間的艱難平衡。
一、依法執勤:交通違規與拒檢非屬輕忽行為
謝女當晚連闖兩紅燈、蛇行駕駛,已明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高度危險駕駛。根據規定,員警在此情況下有權進行攔查與後續追蹤。若任其自由駛離,不僅無法即時查明是否有更嚴重違規(如酒駕、毒品、通緝),亦恐造成公共安全威脅,對其他用路人構成潛在危險。
警察不是憑空臆測或濫權追人,而是基於違規事實依法反應。如果每一次追車都需顧慮事後責任,將導致執法人員不敢介入,最終反而縱容違規歪風蔓延,讓道路治安陷入癱瘓。
二、保持距離與非接觸原則:執法不等於逼迫
本案中,警方全程未與謝女發生接觸,亦未進行強制攔阻,追車過程中始終保持安全距離。這代表警方並非以壓迫式手段迫使對方失控,而是在合法範圍內「目視追蹤」及留意行跡,待其停下或尋機排除風險。意外的發生令人遺憾,但肇因為當事人拒絕攔查、逆向行駛並撞擊路物,警方無法也不應為當事人的危險選擇承擔全部後果。
我們更願意對家屬的失去表達同理與悲傷,但這並不等於可以單方面將執法人員定罪。情緒與法理需分開處理,否則將造成警察畏懼執法、民眾更難獲得保障的惡性循環。
三、警察不是敵人,而是守護者
基層員警每天面對各種不可預期情況,既要防止危險,又要避免誤判與違法。許多民眾對臨檢存有戒心,甚至恐懼,但我們必須強調,臨檢不是羞辱或刁難,而是公共秩序的必要工具。若能理性配合,通常幾分鐘即可結束。然而,當拒檢行為發生後,問題往往會被放大,最終不幸釀成難以挽回的結局。
在這起事件中,我們尊重司法調查,也願意提供完整影像資料佐證清白,但我們同時也希望社會看到:警察不是在「追殺民眾」,而是在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責。我們承受風險,也承擔輿論壓力,只希望讓每個人都能安全回家。
結語:理性審視悲劇,重建警民信任
謝女之死令人痛惜,家屬的悲痛可以理解,但警方依法追車是否構成過失,應交由事實與證據決定。將一切歸咎於警察,無助於真相釐清,反而可能讓更多執法人員陷入「不敢作為」的困境。唯有社會正確認知警方角色,民眾主動配合執法,才能讓我們共同維護這座城市的安全與秩序,避免下一次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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