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育新創文化需要資源 政府不該讓大者恆大
近日國會針對預算案藍綠白殺得昏天暗地,國民黨立委提案刪除文化部的13.5億元預算,並引用文史創作者徐宗懋的話,呼籲影視界「丟掉那隻要飯的碗」,讓文化補助的議題再次獲得廣泛的討論。
實際上,任何文化的發展都會避免太過於傾向於商業價值,因為商業大多是為了符合大眾口味,反而會阻礙藝術的成長與突破;但成長又需要資源,這個時候,政府的支持就會是每一種新創文化團體的支柱。可惜的是,政府的文化補助大多偏向於更受矚目,或更有新聞價值的地方;根據文化部去年公布的資料,大部分的政府補助都被集中於傳統文化和國家級博物館、藝文館舍等項目,而對於街頭藝術、時尚設計、音樂創作等著重於創新文化的支持相對不足,這樣的補助方式造成了大者恆大的問題。有相關產業藝術家就認為,創意產業主要的參與者大多年輕人,他們對於申請政府案子的行政流程沒有經驗或資本不足,時常難以獲得補助,這對於新創文化的發展極為不利。這種資源分配方式經常引發文化界的強烈反彈,認為政府應該更加重視多元文化的發展。
但面對來自各領域的批評,文化部會都只能以”僧多粥少”來搪塞,但實際上,政府不是沒有”粥”,而是選擇的方式不夠良善。對潮流藝術來說,其實補助也不過就數萬元,與其他藝術領域動輒百萬的補助金額相比根本天壤之別;但政府卻持續地將大筆資金投入早已產業化的文化領域,忽視了自己應該照顧弱勢的本質。因此,政府在補助文化產業時,也應該好好思考一下如何平衡,讓更多的新創文化能夠有一個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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