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蝦米挑戰桃園縣政府交通局…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停管課窮到沒有掛號郵資回覆申訴送達當事人
受處分人於市區路邊收費格停車,停車費未逾停車繳費日便逕行加收逾期繳費通知工本費,依法提出申訴後未依規定依法回覆送達申訴人,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停管課竟稱無此經費掛號送達衍生爭議。
桃園縣議會應好好監督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停管課這款違法行為衍生民怨
函請縣長信箱也無法更正違法行為…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停管課窮到沒有掛號郵資回覆申訴送達當事人 |
原載於天眼日報:http://www.t-ynews.com.tw/news_info.php?h=30|53577 業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100,交聲,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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