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寰綜合報導】世界羽球聯盟(Badminton World Federation,BWF)為增加羽球比賽可看性,6月起強制規定女選手穿裙裝出賽。我國女單一姊鄭韶婕相當無奈,認為裙裝阻礙選手場上表現。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也質疑此規定有物化女性嫌疑。
現就讀台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所的鄭韶婕表示,因不習慣裙裝,在場上會感到綁手綁腳無法發揮最佳實力,還開玩笑說:「像我這麼愛飛撲救球,裙子都掀起來黏在臉上啦!」鄭韶婕認為羽球和網球持拍方式雖類似,在技巧發揮上卻不相同,因此不認同世羽盟一味效法網球的作為。
去年出征廣州亞運的台北體育學院學生洪詩涵也不贊同此規定。有穿裙子出賽經驗的她認為裙裝對場上表現影響不大,甚至還可以跨得更大步,但仍不習慣。不過洪詩涵也說:「球員要在場上表現出最好的一面,不能被裝備影響。」
世羽盟3月宣布將於5月實施「裙裝令」,規定女選手參加「大獎賽(Grand
Prix)」等級以上賽事都須穿裙裝,違者須繳罰金,初犯罰美金250元,再犯便罰美金500元,引起許多選手反彈。世羽盟21日聲明:「聯盟多年來一直
鼓勵廠商和選手製造及穿著能增加比賽可看性的服裝,但也願意聆聽各方意見,於是決定延後規定實施日期至6月1日,以增加建議和對話的空間。」6月14日舉
行的新加坡公開賽是第1場實施此規定的比賽。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卓耕宇表示,這項規定並非考量比賽時動作的方便,而是為了增加可看
性,他質疑所謂「可看性」是站在什麼立場。懂羽球的觀眾會欣賞比賽精采程度和球員的技巧,但以門外漢的立場,可能把比賽當成1個「show」而希望看到
「養眼」畫面,是1種物化女性、把球員包裝成商品的思維。
(此篇刊登在《大學報》及大學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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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看到這個「裙裝令」消息,是採訪主任提醒的線索,決定要寫報導。當初看到時只有一個感受:太扯了!然而大部分報導比較著重選手反應部分,沒有提到性別問題,我卻覺得這不只是一個新規定,而是與現代價值觀背道而馳、觀念「倒退嚕」的政策,其實非常值得討論。因此在這篇稿子裡增加了性別團體發表意見的面向。
以我個人觀點來看,這項規定根本是在販賣球員身體,明顯物化女性。世羽聯以「增加可看性」為由要求女性選手穿裙子出賽,顯然認為女選手穿著短裙的外觀要比球賽精采程度還重要。也許世羽聯是為不懂羽球的觀眾「著想」,但我想,對本來就不習慣穿裙的選手來說,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即使不會阻礙在場上表現,卻也是一種抹煞其專業的作法。
認為女選手穿上裙子才會吸睛,是一種社會中的刻板印象、對性別的偏狹定義。每個人都有權力選擇自己想要呈現給大眾的形貌,更不用說羽球選手帶給觀眾的形貌,理應是專業的表現、場上技巧的發揮和運動家精神等等,真要說的話,選手們賣的是「實力」而不是「體態」。同時「增加可看性」的說法也助長了這種刻板印象,因為這是建立在「觀眾喜歡看女生穿裙子」的前提下提出。
已經是2011年,世羽聯卻頒佈觀念倒退的「裙裝令」規定強制選手要遵守,是一種不尊重專業、不尊重性別多元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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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的部分真的很不可取,喜歡你這篇報導,希望大家正視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