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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 公視事件管碧玲質詢

2010/10/0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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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民俗技藝的參與者,一向敬天尊地,有一天他會感應到老天的批判或獎賞,看到老天爺給的 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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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 公視事件管碧玲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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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委員2010年10月7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中,對江啟臣、陳勝福兩人提出有關公視事件新聞局介入以及陳勝福手法粗暴的質詢,犀利精準。管立委提到五月份的董事會,沒有時間提到更為重大的八月份新聞局強勢介入所產生的不良影響。

八月中,董事陳勝福宣稱他被其他董事推舉為「代理董事長」。但監事會說,沒有召開董事會,也沒有任何開會紀錄,基於監事得監督董事會之職權,認定陳勝福的代理董事長不合法。接著新聞局發函給陳勝福等,說「洽悉」陳勝福已被推舉。陳勝福據此走馬上任。監事會乃再度決議,陳勝福以代理董事長名義簽署之任何文件,均屬無效。並稱如陳勝福敢簽署任何文件,將依法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陳勝福說,公視法第17條第3項:「董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董事一名代理之;未指定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並未規定必須開董事會,也沒說要正式開會推舉,他取得10名董事的推舉書,已經合法了。    公視法第17條第1項關於董事長之產生,規定「由董事互選之」,也未寫明要開董事會,但歷來都開董事會選舉之;可見法律未明文規定者,按習慣,至少也要通知所有合法董事,正式開會推舉。陳勝福的所謂「推舉」,沒有會議紀錄,又有2名董事沒有參與,要稱「合法」,稍稍受過公民教育的人都無法接受。    但新聞局再度介入,18日以新聞稿表示:「公視代理董事長推舉過程合法」,又說「監事的職權在稽查公視的經費財務,無權認定陳勝福的資格」。
(此段出自 躲藏世界 
http://blog.roodo.com/cjliu/archives/13524427.html)

立法院網站有管碧玲質詢的全程錄影,請依下列步驟收看:
1、先連結到
http://www.facebook.com/l/5277f;ivod.ly.gov.tw/
2、再點選點選"會議隨選紀錄"
3、選"管碧玲"

看完質詢之後,天阿!不明公視事件真相的朋友,尤其是馬英九的支持者,可能會有這樣的驚嘆,天啊!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事?馬英九怎麼會用這樣的人?不過你也可能會說,陳勝福要解釋時管委員為何不讓他解釋?第一,質詢時間有限,不能浪費在不著邊際答非所問的虛答之上,第二,陳勝福有給馮賢賢解釋的機會嗎?陳勝福的作法是換掉總經理辦公室的鑰匙,刻意羞辱即將任期屆滿的總經理,將馮賢賢掃地出門。當審判日到臨,天理必會呈現。

天啊!如果還有天的話,天理迢迢,尤其是民俗技藝的參與者,一向敬天尊地,有一天他會感應到老天的批判或獎賞,看到老天爺給的Sign。我們不必批評指摘他。致於學者,本來就不在社會的期盼之內,尤其是會去當官又不敢指出長官不是的學者,書生誤國,少有什麼有骨氣的作為,不提也吧。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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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未驗證) ・ 2010/10/08 20:50

公視董事長可以當戲班團長嗎?

謝明海 (未驗證) ・ 2010/10/08 21:57

In reply to by why (未驗證)

對明華園或其他任何團體或行業,都沒有歧視的意思,即便是日日春協會會長,只要他有足夠的專業和良好的社會觀感,他也夠資格來當公視董事長,終究公視是一個公共的媒體。

人民要監督的不是他是什麼東西,而是他替公視帶來了什麼東西。以及程序的正義和合法性。

新聞局長和陳勝福,在立法院沒有答辯的機會,何不在公共電視向國人清楚說明?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8 23:05

天理 ? 法律 ? 何 在 ? 何從 ?

近日 我看了 不少 文章﹐報導 公視 與陳勝 福 的事。

台灣人民知道 直至今天還有很多地震災民與颱風災民
尚未有個安樂窩 可住,尚未拿 到賑 災 金 過 日子,妻離子散 好辛酸 !

但是﹐ 台灣人民卻不 知道﹐ 馬英 九 對陳 勝 福 ﹐特別 『寵愛』﹐
經常給他 『大筆 錢 』去花。最近又 可以拿 國家的錢 去歐洲﹐
得到1700 萬台幣 以上,這筆 錢 誰給的? 誰批 的? 監察院 不去 查,
立 委 也不去 問 為甚麼只有明 華園 才有這 『資格』??

昨天從電視上看到洪 秀 柱 還一直把陳勝 福 當作 『好人』, 陳勝 福 自知
自己做了虧心事﹐ 很想快 點兒脫 身,他說 2010 年12 月3 日一 到﹐
他會馬上走人; 可是那個不公不 道, 公 報 私仇 的洪 秀 柱 還一直 驕 聲 地
挽留陳勝 福。

這一幕 的 『歌 仔 戲』令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他們倆 要演 甚麼戲 都可以,
去別的地方演 吧。 怎麼可以在 嚴肅 問政的立法院上演 呢 ?

洪 秀 柱 與 李 慶 安 以前曾列在 『公視 董事』名單內,後來有委員反對﹐
所以 洪 與李 都給換 走, 因此 洪 秀 柱 這三年對公視 含 恨 在心, 公報私 仇,

凍結公視 預算是她 提的,也有多次 說要趕走 鄭 同僚 與馮賢賢 泄憤。。。

洪 秀 柱 在立法院的外號 是『小辣椒』﹐ 人人佳 知, 我看她 在立法院當立委

太 久 了, 已經變成 『大辣椒』﹐ 非常 霸 辣﹐霸 辣 了。

台灣法律 生病了 嗎 ? 讓一個 『資格不合法』的董事,自導 自演 成為 『代 董
事長』﹐
再 自我升級 成為 『公視 董事長』﹐從未經過立 法院﹐新 聞局或 NCC『批 准』,
只有一 個新聞局的 『洽 適』,陳勝 福 就 大遙 大擺 有律師 與警察 陪同 『入
侵 公視』。

原來新聞局長江啟 臣 的 『洽 適』在陳勝 福 手 中變成 『聖旨』使 用, 從來沒
執法 者 審查 『洽 適』的解釋 與 效力 到那個程度!?

希望末代新聞局長江啟 臣 下台 後不要去當老師,免得誤 導 了年輕學生,
江 啟 臣 日後可以自己去當老闆,賣 『蘇江 臭豆腐』!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9 08:56

In reply to by 霖 塋 (未驗證)

更正打 錯字﹐ 應 該是 『洽 悉』。

安東 (未驗證) ・ 2010/10/09 21:37

唉!

人嘛有哪一個生出來就是天生的聖賢?

更有人說不要去考驗人性,不然你必定要失望!
懷疑者會問:是人性不堪考驗嗎?

有很老實的朋友說,要管理自己的心真的很不容,當以直心去老實的自我面對觀照時,會驚訝的自問:這是我的心嗎?!

安東記得師長曾說:用平常心去看待自他的差異性,看到就好,不要用自己的角度去批判他人的過錯;

但可以用對方的角度禮貌的去詢問,並老實的告知,因對方的言行,已造成了我方的困擾和權益損失,所以溫和的請求對方能改善做法,大家才好互相!

但老實說,安東還在學習,因為我發現自己尚不能接納自己的心,哈 可能是還在耍賴吧,因還不能接受自己怎會有這一顆不受教,又無法自我做主的心;

而老師抱歉啦,我現在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但可以不去批判他人,因我想我雖是凡夫俗子,但最少我想做一個有品格的平常人...

霖 塋 (未驗證) ・ 2010/10/09 22:25

In reply to by 安東 (未驗證)

因為有不少人用 『姑息』的態度 看待政客的迫害﹐

或 以 『他們迫害的人不是我』作 回 應﹐ 所以無動于衷。

政府就看準 了這一點,一次又 一次﹐ 一個又 一個去迫害。

有一天﹐ 當他們迫害到你 或 奪 走你的利益的時候﹐

你才會明白﹐我回 應 上的講話﹐而且講出真相的重要與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