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大會第一回合結束!人類離保護生態又更進一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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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x 30」目標,即2030年前,要保護全球30%的陸地跟海洋,特別受到本屆大會的支持與重視,並已寫入《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草案當中。

2020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主視覺(圖:tweet form @UNBiodiversity)

  原定去年於中國昆明舉辦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因受疫情影響延期,並改為兩階段舉行,在今年10月15日第一階段線上會議已順利落幕,並將於明年四月開展第二階段實體會議,期間將有多場預備會議,以完善下一期的生物多樣性目標框架。究竟本次會議達到那些里程碑呢?

 

《昆明宣言》: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宣言

  COP15大會以「生態文明:共建地球聲明共同體(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uilding a Shared Future for All Life on Earth)」為主題,實體加線上共吸引了近五千人參加。

  本屆大會於10月13日的高階會議中通過《昆明宣言》,目的是確保制定、通過和實施一個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扭轉當前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並確保最慢在2030年使生物多樣性走上恢復之路,進而全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2050年願景。整份宣言包含17項承諾,包含:

1.確保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制定、採用和實施;

2.支持《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2020年後計劃的制定、採用和實施;

3.促進保護及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在決策流程中「主流化」;

4.加速制定《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劃》;

5.加強區域保護的有效性,擴大全球覆蓋面積;

6.強化生物多樣性的永續利用,滿足人類需求;

7.加強全球環境法律框架以保護生物多樣性;

8.確保公平公正地分享遺傳資源產生的好處;

9.加強發展生物技術;

10.增加應用基於生態系統的方法(eco-system-based approaches)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問題;

11.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

12.確保疫情復甦計劃對生物多樣性有所貢獻;

13.逐步改革、淘汰有害生物多樣性的補助措施,使所有資金流動與支持生物多樣性保持一致;

14.加強支持發展中國家實施《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15.使原住民、社區、婦女、青年等利害關係人能充分有效參與;

16.提高公眾對保護及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認識;

17.與多邊環境協議合作,提倡生物多樣性,如《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綜上,這份宣言雖然不具國際約束力,但充分代表國際在未來十年、於生物多樣性保護上採取緊急、全面性行動的政治意向。

 

生態保護基金加碼  30 x 30目標成明日之星!

  大會除了通過《昆明宣言》外,還有幾項進展:

  首先,在生物多樣性基金的投入方面,本次會議都看到從國家到私部門層級的動員。中國率先於會中宣布出資15億人民幣(約65億台幣),成立昆明生物多樣性基金,支持發展中國家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日本政府也宣布將向日本生物多樣性基金增加1700萬美元(約4.7億台幣);歐盟方面也承諾將對外部的生物多樣性基金增加一倍,法國總統承諾30%氣候基金將用於支持生物多樣性,英國政府則宣布將增加的氣候基金中的一大部分作為生物多樣性用途。

  此外,許多聯盟或金融機構也承諾將透過活動和投資來保護生物多樣性,全球12大企業CEO也透過公開信,督促各國政府採取積極的生態保護行動,以在2030年前扭轉自然損失。

  然而,根據2020年出版的Financing Nature: Closing the Global Biodiversity Financing Gap報告,每年需投入7000億美元才能阻止生物多樣性的流失,若要挽救生態流失,透過取消對自然有害的農林漁業補助(約5000億美元)之外,仍需額外投入2000億美元。UNDP代表也於會中提出了三大解決方針,包含督促政府優先分配預算給氣候與生物多樣性目標,並使稅收制度法規對齊;鼓勵公司投資修復自然生態,並應用「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的衡量報告其投資對自然的影響,以將投資轉向;金融機構必需反應生態的真實價值,並使企業正視生態流失是龐大的風險。

  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方面,「30 x 30」目標,即2030年前,要保護全球30%的陸地跟海洋,特別受到本屆大會的支持與重視,並已寫入《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草案當中;多位代表更表示這個目標具有視覺想像力,能成為生物多樣性座右銘。其實早在大會前,「30 x 30」目標倡議已討論熱絡,在今年六月的G7峰會,七大工業國領袖也已簽屬「大自然協定」(Nature Compact),設法在十年內終止並扭轉日益惡化生態多樣性,已為本屆大會討論上奠定基礎。

多國紛紛以保護30%陸地及海洋為目標(圖:shutterstock)

 不過,綠色和平等組織也提醒到,「30 x 30」目標只是《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21項行動目標之一,並指出愛知目標中的「建立物種保護區」的比例有明顯提升,但卻無法扭轉人們過去十年對生態的破壞,加上若各國在《巴黎協定》國家自主貢獻(NDCs)不足導致氣溫上升,將加劇生態系統的毀滅,因此,僅關注生物多樣性的單一範疇,幾乎很難實現任何一個目標,採取系統性方法才有機會同時解決氣候變遷與生物多樣性流失這兩個問題。

 

  COP15第一階段線上會議已順利落幕,雖然與會各國仍未承諾明確目標,各界仍都展望至明年COP15第二階段期間,能完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為人類下一期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下指導方針。

【參考資料】

IISD, Summary report, 11–15 October 2021, UN Biodiversity Conference Part I

Kunming Declaration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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