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你可能也會喜歡

ALL FOR YOU!

怕死特派員
11,463 142 0
▶︎ 04:45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這是什麼情形? (未驗證) ・ 2010/05/29 14:16

廢死聯盟涉偽造文書 雄檢調查
更新日期:2010/05/29 04:11 〔記者項程鎮、鮑建信、黃佳琳、黃良傑/綜合報導〕死囚聲請釋憲案爆發偽造文書的案外案!廢死聯盟因涉未經死囚王國華同意,找王國華的母親代簽聲請釋憲書,有可能涉及偽造文書,高雄地檢署已正式分案調查。

廢死聯盟指委任書合法

對此,廢死聯盟認為,釋憲委任書沒有問題;聯盟委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指出,王國華的釋憲聲請書,經王母委任,已符合法律規定,「雄檢這麼閒,就去辦這個(偽造文書)案子吧!」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則替王國華的母親緩頰,他表示可以體諒一個作媽媽的心;高院資深法官認為,本案在法律上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如當事人抗辯沒有犯罪故意,檢方應該不會為難他們。

高雄二監副典獄長林錦清說,廢死聯盟曾寄送聲請大法官釋憲的文件,希望王國華簽署,但被王拒絕。據他了解,廢死聯盟後來找上王母,並說服她「代簽」文件,但王本人曾向監所管理人員表達,他不同意聲請釋憲。

未經死囚同意 請母代簽

據了解,高雄地檢署獲悉後,主動展開調查,暫時分「他」案進行了解,並傳喚王母、廢死聯盟等相關人員釐清案情,追查有無不法。

對於這起爭議,當事人王國華的母親因罹癌住進高雄長庚醫院化療中,她的姊妹淘秋菊表示,一個多月前王母檢查出罹患乳癌,住進醫院化療,講不到一句話就累癱了,由國華的弟弟照顧,對往事已不想再提。

王家因王國華犯罪被判死刑以後,家道中落,父親因狹心症撒手人寰,媽媽罹癌住院,弟弟停薪照顧病母,對於廢除死刑釋憲簽名,親友全不知是由誰簽的。

廢死聯盟新作,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未驗證) ・ 2010/05/29 14:41

這個是他們改編的歌:真是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LAPc5tuaWc

以下是評論:

1 天 以前 一個唱歌的音一直抖
一個是聲音抖
這麼難聽不要出來唱歌好唄?

還有 廢死團體 你們可以搞個大同世界團體
讓軍人警察都廢掉 以達成夜不閉戶的理想
你們覺得有可能嗎?
不要太天真了好嗎?
你們這些人就是過太爽 以為世界都可以這麼理想
都可以改過 大家都有無限的耐心 無限的金錢 無限的生命
當作代價等他們改過
你們就是人生過太爽了

我以前也是支持廢死 我完全了解你們的想法
但不幸的是 世界不是你們所想的這個樣子
你們不了解人性 非常的天真?
superscott1man 1 天 以前 jonnie1299
1 天 以前 2 垃圾聯盟?
jonnie1299 1 天 以前 2 ywc17
1 天 以前 看完一肚子火? ...
ywc17 1 天 以前 getoldgame
1 天 以前 殺人犯在殺人時要是有一點所謂的正義就好了?
getoldgame 1 天 以前 minoru04
1 天 以前 這些人這麼愛譴責死刑 認為死刑是殺人 那應該去反戰才對 ? 去找美國阿爸抗議戰爭啊 看會不會被美軍打爆
minoru04 1 天 以前 liuquadra
1 天 以前 3 垃圾聯盟?
liuquadra 1 天 以前 3 dwtang
1 天 以前 麻煩拍一下受害者的被害經過好嗎??
dwtang 1 天 以前 Sakula54
1 天 以前 YES ! 我就是嗜血!? So what ?! 他們殺人前 有給人最後一餐!? 有給人審判!? YES! 我就是嗜血 嗜該死的人的血! 就像你唱的 他們的血 "是汙濁" 的!
Sakula54 1 天 以前 dwtang
1 天 以前 20 這部片越看越為那些受害者難過,殺人犯還可以被護航成這樣,殺人犯父母親見不到最後一面,至少還是全屍吧?那些受害者呢?有全屍嗎?有被見到最後一面嗎?混帳!?
dwtang 1 天 以前 20 etduke0602
1 天 以前 死刑的本質 就是殺人 所以你予以譴責

那 死刑犯的本質? 就是連環殺人犯 你有能力改變他嗎?

阿呆 (未驗證) ・ 2010/05/29 14:48

好阿!!真不要臉!!連這種事都做得出來!!!------來個偽造文書!!那些死刑犯被槍斃了,還有完整的屍體吧!!一來還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一來給社會大眾一個治安上的保障以及交代!!那些無辜可憐慘遭滅頂,綁架撕票,斬頭割喉,性姦虐待強制致死,勒斃,分屍,然後,棄屍河中,臭水溝,火燒,活埋,隨地掩埋,甚至吃下肚...請問:這是人嗎?根本是魔!
那些被害者的家屬想要去擁抱被害者時可能只能抱一根骨頭,或甚至被殺人犯吃下肚了!!難道妳叫被害者家屬去抱殺人魔的肚子嗎??你想想!!每個人都是母親懷胎9個月心苦生下來的珍貴生命~如果你是魔鬼生下的那沒話說,妳連一個珍貴生命都可以殘暴對待然後致死!!你哪來資格談尊重生命!!窩囊團體還來個尊重生命!!我呸!!你敢做敢當!!你當初敢殺人置死,為什麼你還怕死!!

兔子 (未驗證) ・ 2010/05/29 15:24

以牙還牙 這是廢死成功後會大量出現的問題
你們自己重新審視廢死的做法吧
如果現在要廢除死刑 那之前幹麻訂定這法案
你敢說廢死以後 那些死刑飛不會再作出犯罪行為

再給你們一個忠顧 斐死以後 台灣再出現殺人法之類的 你們擔當的起嘛?

ps 我已經能想像如果成功後的社會大亂呢

禮義廉 (未驗證) ・ 2010/05/29 15:40

一個點錯能力數值的人物還有希望!? 砍點重練對他們是好的

justice (未驗證) ・ 2010/05/29 15:53

為什麼只有死刑犯有人權 那些一般罪犯就沒有!? 不公平啊!! 他們人權也有勞聯盟幫忙發聲了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5/29 16:00

廢死聯盟的大家
很可惜的,你們一直都沒有看到事情的重點
正如在下以前講的
其實我本身並不反對廢死
但那是要在我們下一代的孩子們能健康、安全的長大的情況下
與其花時間為死刑犯們爭取所謂的人權
為何不好好教育我們下一代的小孩
等我們更加了解生命的可貴之時
廢死一定是水到渠成
我覺得貴聯盟真的是太躁進了
還是說有甚麼利益讓貴聯盟一定要在現在完成才可享有嗎
如果在下多做猜測讓貴聯盟不高興
"我道歉"
如果不是的話
我希望我的建議能對你們有所幫助

krod (未驗證) ・ 2010/05/29 16:32

心理分析, 連續殺人魔的高危險性(你願意為他廢除死刑嗎?)

廢死爭議/誰的人權比較重要?2010.03.27

陳若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花縣壽豐)

這不是電影情節,這發生在真實世界。

B.T.K.站在法庭,法官問他什麼因素成為連續殺人魔,穿著橘色囚衣的B.T.K.遲疑一下:「這很難說明,我有美滿的家庭、愛我的太太,但似乎一陣子,我就有慾望想再嘗試殺人滋味,那凌虐綑綁帶來的刺激感似乎無法向別人解釋…」

在美國犯罪史上,自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九一年間至少犯下十起殺人案,對象有成人、兒童、個人、全家,可怕的是,B.T.K.並不是無業遊民、並非年輕氣盛,他是在社區內擔任中低主管、受人敬重的中年男子,更可怕的是,當法官問他若出獄會再犯案嗎?B.T.K.猶豫地說:「我不知道…」B.T.K.是丹尼斯.瑞德給自己取的代表稱號,意思是綑綁(bind)、虐待(torture)、殺戮(kill),因他犯案都包含以上數個殘酷的元素。

這樣一個無法控制自己殺戮慾望的死囚,你願意為他廢除死刑嗎?而這樣的連續殺人魔在全球各地皆有,他們有個名稱叫做病態性格。

全國都在為應否廢除死刑爭議不休,各抒己見者皆自詡為人道主義者,但是維護誰的人權呢?

主張廢除死刑者說「任何人無權奪走別人生命」,即使是死囚之生命也應被保障,但若已知該囚犯很快要再奪去無辜他人生命時,那我們是應保障他,還是應保障那無辜人呢?到底哪一個人權比較重要呢?也許你認為我危言聳聽,囚犯怎可能再明目張膽去殺人呢?

一九八七年美華盛頓州,Shriner曾有綁架並姦殺兒童的紀錄,在假釋期滿前便號稱,若假釋後會繼續綁架男童、切下陰莖、棄屍林中;而假釋後,果然犯了他所描述的犯行,為補救此狀況,華盛頓州因而在一九九四年訂出高危險連續性罪犯條款,好讓高危險犯人無法輕易出獄;有些州則盡速槍決這種犯人避免更多危險產生。這種犯人不只國外有,國內也不全然陌生。

前幾年有一位檢察官,為了該如何處置一位在假釋前高調號稱仍想再犯重案的犯人,來詢問筆者意見,讓我們兩人傷透了腦筋。

人道主義者認為,受刑人皆可經由「再教育論」,教化感召來矯正其犯罪心態,有些的確可以,但無論從實際案例或研究中發現並非全然正確,如研究病態性格之知名學者Hre,前幾年來台演講時亦提到此種受刑人其神經生理迥異於常人,他們是否能接受教化處遇而改變有所存疑。

當時,他以八分鐘紀錄片顯示,一位公認之模範犯人,在廿年感化教育後,被隱藏之閉錄監視器拍到,在監獄一角將一位新進犯人殺死的畫面,眾人震驚之餘,詢問起動機,該犯人回答亦如B.T.K.:「我就是有殺人慾望…」而筆者之性罪犯研究亦發現,對犯案超過四次的性罪犯而言,治療非但未使其改善,還可能帶來負向的結果。

當「再教育及隔離論」並不一定保證未來不會繼續犧牲無辜人之生命,那所謂的人道主義者是應站在維護犯人的人權上,還是應著重於社會安全,維護大多數人的人權呢?這也許是由廢除死刑所引發的下一個公共討論之議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廢死的各位,這些殺人魔你們還要維護他們嗎?

krod (未驗證) ・ 2010/05/29 18:02

您好,我發現,您有一篇文章,標題是"日本法院宣判十八歲殺人犯死刑創最年輕紀錄",你們裡面,少了好多東西....

少年兇手福田孝行殺害了一對母女,甚至姦屍...雖然,他跟家屬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然後,就被判了無期徒刑...
重點來嚕!!你們沒提到的...

犯人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惡人獲勝...多諷刺啊...
司法...
是保護我們老百姓...
還是在保護惡人?
對!沒錯!
死的都是別人的小孩...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們刻意掩蓋文章內容,是什麼居心呢?而所謂的被害者家屬希望原諒加害者的影片,例子更是很少,那請問大部份的被害者家屬的心聲在哪裡?

達叔 (未驗證) ・ 2010/05/29 18:36

他們不會擔心自己家屬生命財產安全.因為那些人住的地方都是很好.很高級.保全很嚴的.當然不會怕有人對他不利.而且據小道消息說 很多成員都是有雙重國籍身份.只要見苗頭不對.他們大可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爛攤子給我們這些可憐的小老百姓擔.

支持者 (未驗證) ・ 2010/05/29 19:28

不要放棄!超越可能,衝破世間常理的就是我們廢死聯盟!

沒人性的人渣就是該死 (未驗證) ・ 2010/05/29 23:29

In reply to by 支持者 (未驗證)

有沒有搞錯
"不要放棄!超越可能,衝破世間常理的就是我們廢死聯盟!"
很好 所以如果你現在被綁架然後被殺了 你還是要秉持這個理念最好

怎麼從來沒看過 你們幫被害者發聲過?
你們到底還是不是人阿! 真是想不出什麼形容詞來形容你們這些垃圾
我覺得我應該把你們歸類為 "幫兇"

委造文書,告洋狀,幫殺人者脫罪
你們真是社會的一群自我感覺良好的敗類

如果你們真的是為了幫助冤獄的死刑犯 那我會給你們最大的鼓勵
現在不是 你們很明顯是要幫助一些"罪証確鑿的殘忍殺人犯"
那 你們也是敗類 就這麼簡單

台灣人不支持你們 就去拿一些歐洲老粗來假裝正義
這樣只會讓別人更不爽你們這些敗類
因為 台灣就是台灣 你不想住 你去西班牙住 你去德國住
台灣不需要你們這樣的敗類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5/29 22:13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學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國民黨是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統治台灣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罪者財產資料提供給法院才可查封犯罪者財產及被害人需殘廢或死亡未獲得賠償且須扣除社會保險金後才能申請審核的少額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補貼來騙取善良老實受害人相信政府法律的公平正義保護,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透過戶政、警政、財政部資料庫取得欠稅人最新形蹤及財產銀行存款等資料專門追討欠稅的人民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等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生活支出費用,而逼犯罪受害人冒險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國民黨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

回應啊 (未驗證) ・ 2010/05/29 23:34

煩不煩啊..廢廢廢..你們是想紅才出來給大家罵的嗎?

撇開其他因素..光談無期徒刑跟死刑的差異

無期徒刑給她吃的一頓飯..都可以開他個好幾槍了

真的要廢死刑..請廢死聯盟滿單

對了..那些犯人也請你們*代為看管*[如果你們敢的話]

P.S 都回應幾百篇了..請問你們的回覆呢?![自知理虧不敢說?還是根本沒理??]

好想說 (未驗證) ・ 2010/05/30 00:07

廢除死刑這一句口號,人人會喊,也人人可喊
這就像只會生小孩卻不知如何養小孩,更有人只是享受性愛歡愉,小孩一出生便不負起養育責任,也還有人就把小孩丟到垃圾桶或排水溝
搞出廢死口號,卻不收尾...這種口號...乾脆去生小孩罷!~

wr (未驗證) ・ 2010/05/30 01:48

雖然會被罵
不過還是要說
我支持廢死
但我非常不認同費死聯盟的策略
都在玩法律
並且極少和社會大眾有雙向溝通
你們根本不打算溝通
不打算說服
也沒有積極公開的明確陳述
其實我非常懷疑你們是否真有心廢死
其實社會上這麼多人的努吼背後的心理層面
是你們該正視並解決的主軸才對
你們不處理被害者家屬的痛苦
你們也忽略社會大眾的痛苦
因為這條路才真是艱辛的路
因為你們懶得走艱辛的路
傷了很多人的心
所以廢死變成更不可能的事
我覺得很遺憾
我身邊有很多支持廢死的人
自然是因為被一些理論說服
如果你們能正式大家的痛苦
同理
接受
關懷
從這裡開始對話
才有希望
總之
看你們這樣做
還蠻令人失望..........

新世界的神 (未驗證) ・ 2010/05/31 11:10

In reply to by wr (未驗證)

少在那假惺惺
看了就噁心
怕死刑不要做就好了阿
有多難??
還是你一直精、卵子衝腦下體克制不住?

小蘇 (未驗證) ・ 2010/05/30 04:18

記得在某一堂課中,我們與老師談到。嚴刑峻罰的問題。為何不要嚴刑峻罰,是在於要對受刑人使用「嚴刑峻罰」。就必須有謹慎以及周嚴的審理。依目前現行國內的審理制度而言。一次又一次的審判(一審二審更審直到定讞)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來做審理的動作。而在這這麼長的時間中。對於被害家屬而言更是另一種磨難,被害的事實一再的被提起。而廢死、反廢死 我想雙方都應該提出一套實際可說明的操作理論,注意是操作理論而不是理想。與其吵著要廢死、或反廢死,何不各自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案訴諸大眾。我想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社會自會給各自理論做出一個合理的支持。

殺光惡魔 (未驗證) ・ 2010/05/31 23:00

YA!他們死定了,邪不勝正。都已經確定死刑了,犯案手法又殘忍,只給他們一個痛快實在太便宜了。最好能比照他們凌虐被害人的手法,以同樣時間處理致死。以做為警世的教材。

夏 (未驗證) ・ 2010/06/02 17:15

只覺得你們根本是裝清高~
你們有朋友家人被死刑犯毒手我就不信你們到時還會做出這決定~
人人都馬會出一張嘴~ 人權團體強調:死刑是廉價正義
正義就是正義並無分別廉價~ 你們有什資格說正義廉價!?
罪犯有許多種~ 能夠必須要死刑的他們一定做了不人道的事情~為什其他罪犯就不必死刑!?
強姦犯這種人怎不去斃一斃了!? 連老人小孩都可以...
講一句啦~ 別人國家有本事廢死刑~ 我們台灣沒這本事啦~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6/02 19:07

每當在下看完這影片
就不自覺的想留言
雖然知道廢死聯盟的大家一定不理會

在台灣犯下殺人罪,會被判死刑的機率有多低
至少沒有所謂的殺人者償命來的多
台灣法律是情、理、法三者兼具
相信飽讀法律知識的貴聯盟一定也知道
在台灣被判到死刑著實不易
有一個案例是這樣的
"台南一名大學生,不滿女友移情別戀,開車將女友和情敵騎乘的機車撞倒,還來回倒車2次輾斃女友,台南地院審理時,犯案的男學生哭著要法官將他判死刑來贖罪,不過法官認為應該活著反省,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仍然維持原判。"
依照這案件很明顯的
台灣法律又是以情為首重
所以被判到死刑的,就在下的印象,都是犯後毫無悔意
甚至還惡言相向之人
要為這些人而廢死
在下想來實在不安
不知貴聯盟的想法又是如何
在下希望透過對話來開啟我們的語言能力啊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6/02 20:31

還有幾點論述
如果要為死刑犯爭取人權的話
是不是代表其他被關的罪犯都可以放了
他們不像死刑犯來的罪大惡極
連死刑犯都有所謂的人權的話
那其他案件的罪犯是不是還應該享有人身自由權呢
再來
貴聯盟為死刑犯而提倡廢死這一舉動著實不合理
廢死本身並沒有錯誤
錯的是幫罪犯發聲這一點
還有
在未來台灣假如達成零犯罪率
那廢死的議題存在與否都無所謂了
反正都用不上死刑,廢死不就沒意義了嗎
存在死刑與否並不代表民主素養高低與否
正如在下以前的留言
死刑是可以存在的,但存在並不代表會被執行
就像軍隊是可以存在的,但不代表一定會發生戰爭
不然提倡和平的美國為何還要發展軍事

殺 (未驗證) ・ 2010/06/02 23:45

你們是不是有病阿 提這種自以為是的要求

一、要求立即停止執行死刑。
二、馬總統應明確說明對死刑存廢的主張,並提出時間表。
三、限時完成廢死配套措施及相關法律修訂。

?什麼一定要廢死 台灣如果廢死乾脆就不要住了
你們到底憑哪一點認為廢死是對的
到底?什麼你們可以這麼自以為是
我真應該把你們歸類為人渣

值日生 (未驗證) ・ 2010/06/03 02:04

廢死...你們有想過...廢掉死刑會帶來多大的後果嗎!?

以這篇來講..您訪談的地方..法律至定的成熟度有多高...
那些地方不是在台灣耶....是在國外
你能確定.如果把死刑廢除.等緩刑後的犯人放出來後.不會再犯了嗎!
以法規來講.不管是.憲法.刑法.民法.這些法規的成熟度根本無法規範太多...
甚至...比台灣以外的國家都來的沒有規範力...
如果比起廢死.我會想先去修憲改法.死刑可以看事情的嚴重性.而判別
但如果法規不夠硬...那廢掉死刑只會讓人一犯再犯...
與其廢死~不如少執行死刑...
現在的問題是出在台灣本身...不是在與死刑...
如果要做大的~不如去要求把法規修改掉...死刑是不可避免的
只是要看當下情況...到底是不適合

我只能說啦...如果比起現在的台灣...我寧可讓回到蔣家的戒嚴時期
至少...不會再看到很多人間悲劇...也不會再看到那路上一堆飆車的...一堆看起來很像小混混的廢物在那盤據...

(本人建言...如有不舒服...請去旁邊吐)

yu (未驗證) ・ 2010/06/03 02:35

In reply to by 值日生 (未驗證)

我比較希望影片中
能看到其他國家
被害家屬跟犯人家屬跟廢死聯盟之間的互動

chamber (未驗證) ・ 2010/06/03 07:50

給死刑犯人權?廢死聯盟該給人民與被害家屬一個交代...所有死刑犯都由廢死聯盟看管並負連帶責任..並擬出對被害家屬的關懷與實際照料..不再浪費社會支援與人民納稅錢....相信全體人民都會支持廢死聯盟的存在與意義

Wesley (未驗證) ・ 2010/06/03 08:04

請先改善教育,再談廢死。

講理的和不講理的
殺人的和不殺人的
豈是廢不廢死刑那麼簡單?

真正有權力談廢死的,是受害者家屬
還有其他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如果廢死,其後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必須由全體人民吸收
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殺個人可以保一輩子餓不死
雖然這個想法可笑
但殺人犯的想法會比正常人的想法更可笑

反問:全世界治安最好的國家在哪裡?
ㄧ般而言,新加坡與日本可併列為亞洲治安最好之國家
落後嗎?野蠻嗎?

相反的,在懂得尊重他人,不傷害他人的社會環境下,才是道德最終的目的。

pei (未驗證) ・ 2010/06/04 00:57

不好意思
我想在台灣的各位都是凡夫俗子
並沒有你們所謂廢死這種聖人般的貞操
還是你們不知人間疾苦
殺了人的人談何人權?
廢死?移民不是比較快
拿你們的錢來養你們眼中可憐的死刑犯阿
殺人的是人被殺的不是人嗎
貓哭耗子假慈悲
如果是你被姦殺分屍川燙下鍋看你還說不說廢死

家妻澀滷姬 (未驗證) ・ 2010/06/05 05:14

簡單一句,去叫那些反對死刑的人,
自己的親人和自己深愛的人給外人當場凌辱殺死,
你還能跟對方當場拍拍手說做得好你是個榜樣,
我就說你真的行。

(單身浪子還來反死刑的,我只能說你就一條爛命,
人生根本很隨意,死都無所謂,還需要反什麼反,當然不在乎了)

我相信這世上沒一個人怕死的,怕就怕受折磨,
誰會怕死?的確一條命不值錢,死多容易啊,活下來就是考驗。

有辦法將人生活到底的才真的說你是個人,
勇於歷經磨練不怕艱難一個真正的人啊。

家妻澀滷姬 (未驗證) ・ 2010/06/05 05:15

簡單一句,去叫那些反對死刑的人,
自己的親人和自己深愛的人給外人當場凌辱殺死,
你還能跟對方當場拍拍手說做得好你是個榜樣,
我就說你真的行。

(單身浪子還來反死刑的,我只能說你就一條爛命,
人生根本很隨意,死都無所謂,還需要反什麼反,當然不在乎了)

我相信這世上沒一個人怕死的,怕就怕受折磨,
誰會怕死?的確一條命不值錢,死多容易啊,活下來就是考驗。

有辦法將人生活到底的才真的說你是個人,
勇於歷經磨練不怕艱難一個真正的人啊。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6/05 18:05

政治學教授說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選舉快到了國民黨故意假裝正義槍斃幾個死刑犯來騙選票,國民黨是貪污買票的罪魁禍首,民進黨才敢有樣學樣跟隨貪污買票,造成今日黑白兩道勾結統治台灣一起分享獲利的屠殺社會,大家要爭大眼睛看清楚國民黨的假面具。

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
作姦犯科之人毀掉受害人一生,連法院民事判賠都故意脫產一生不彌補賠償,以天理(情、理、法)三關來評分都不及格,還有何資格要求受害者原諒寬恕及廢除死刑,真是不要臉的廢物。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還有【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答:
假慈悲的人權團體說:死刑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那小偷和強盜的贓款財產,政府也要保護保障了,真是白癡又假慈悲的人權團體連騙人也不經過頭腦想。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推行公平法律(防止受害者獅子大開口高價索取賠償費用和強制犯罪者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履行民事判決賠償等法律處罰防止犯罪者脫產逃避賠償責任)來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減輕受害者負擔,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及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神會貪婪須要花錢供養嗎,教授說在台灣經營寺廟及教會騙錢最容易了,寺廟及教會還勾心鬥角花大錢比誰蓋的最豪華及互相搶奪信徒,根本就是違背神意在騙財,把錢捐慈善機構救人才是真功德)。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真正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制度國家才會不遵守法律規範,假冒神佛名義以『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來掩護犯罪者,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表裡不一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逼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執政統治權最大的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且要求被害人須自行調查犯罪者財產資料提供給法院才可查封犯罪者財產及被害人需殘廢或死亡未獲得賠償且須扣除社會保險金後才能申請審核的少額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補貼來騙取善良老實受害人相信政府法律的公平正義保護,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透過戶政、警政、財政部資料庫取得欠稅人最新形蹤及財產銀行存款等資料專門追討欠稅的人民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等工作損失及龐大醫療

廢死成員的人渣們 (未驗證) ・ 2010/06/05 18:50

你們這些廢死成員真的是另外一種人渣
寫那什麼爛公開信

"短短的幾個月裡傷亡慘重,廢死聯盟應該對於我們的當事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除了兩三位自始至終聯絡不上以外,其他死刑犯無論願意委任還是一意求死,都不時捎來信函,有的不認識字託人代筆,有的以漫畫抒發心情,當然也不乏文筆流暢、字跡清麗的。他們依照獄中的習慣,自稱、也互稱「同學」。他們在獄中透過有限的資訊管道向外張望,看著聯盟所做的一切,看到了便寫信來致意;他們在守望我們。"

哇塞 你們是上帝阿 對殺人犯表示歉意
幹 你們對受害者家屬有沒有表示過歉意!!! 你們到底是不是人阿

那受害者想要寫信跟我們說他的痛苦 他的心情 有機會嗎 ???????????
你們說阿 人都已經被殺了 有機會寫這些東西嗎 ???????????
真正殘暴勒索殺人的人 被判死刑到底有什麼情理法上不對的地方
你們要救冤獄的人 我沒話說
可是很明顯 你們就不是 你們是全部的死刑犯都想要救
你們真的很該死
怎麼廢死聯盟的板都不敢開放留言
你們真的有理 就去留言寫一封真正有意義的看法來
不要只是廢死是什麼國際潮流 人權公約

在台灣正正當當的執行死刑根本就沒有錯
你們如果寫出 你們有對受害者家屬表達過歉意
有幫受害者家屬渡過什麼難關 那也許還有討論的空間
現在事實是 你們什麼都沒有
你們只會假慈悲的浪類社會資源 躲在自己的角落裡 很自以為的小圈圈裡
那你們這樣廢死 永遠就是人渣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6/06 00:59

各位留言的朋友們
勇於表達自己的主張是好事
但請不要用過激的言語攻擊別人
我們大家是善良的好公民
請不要因為那些死刑定讞的罪犯而大動肝火
的確廢死聯盟為死刑犯發聲這一點在下也覺得很不可理喻
不過這種情況下要理直氣和
過分的理直氣"壯"反而會讓立場在中立的人討厭

Stephen (未驗證) ・ 2010/06/06 22:30

社會上反對死刑者多,因為激昂
廢死者聲音小,因為理性低調

上網留言的反廢死者
似乎有八成沒將廢死的精神理解清楚
也沒有人能提出具體的理論或觀點
如同那篇功開信所指一樣
只是扭曲與謾罵

也許,他們就是為了證明台灣水準還不足以廢死
所以跳出來用比較缺乏素養與水準的方式謾罵吧

Stephen (未驗證) ・ 2010/06/06 22:51

有人說台灣還不適合廢死,因為水準還不到...
那麼哪個國家適合廢死,哪個國家水準到了?

這是有瑕疵的理由,因為這世界上不可能沒有人殺人
不可能完全沒有犯罪,不可能有所謂適合廢死的國家
因為人性亙古不變

然而,如果我們希望製造一個比較沒有犯罪、殺人、仇恨的世界
那麼就會有廢死聯盟這類團體
提醒我們冷靜思考關於生命、關於死刑,這類話題
也許有天,大眾對於生命的認知,就會有更高一層的想法

在我看來,台灣『還不適合廢死』的理由
並非為了正義,而是為了符合社會期望
躁進的廢死可能造成動亂

然而『殺人者死』、『以牙還牙』、『補償被害人』
這種期望與邏輯對或不對,是比廢死更應該先拿出來探討宣揚的。

請看多數人的水準正如那些留言者一樣,聽不懂理性的論述
若一日忽然沒有死刑,犯罪率將有一波提高
而犯者多半會是前面那些激昂留言的人

因為他們誤解為--以後就沒法律的,以後犯罪不用罰
他們裡面可能有一群潛意識想犯罪的人,會喜孜孜的討論:
YA~以後殺人沒有事
太好了,殺人不用死,我決定殺了我老闆

可能遭遇糾紛衝動時,腦筋會想到:
他媽的,反正殺人沒事,老子殺了你
開車遇到討厭的機車騎士,會把他撞死-因為他以為殺人無罪

唉~避免這些人率先幹傻事
廢死得慢慢來

長長 (未驗證) ・ 2010/06/07 16:29

以正義之名剝奪他人生命,是一種暴力。
也有人提出:一個壞人的養成,國家也有責任。以處死該人來維持國家正義,是不正義的。

個人覺得講的真好。

因此,在此建議:
國家不但應該廢除死刑,更應該廢除所有刑罰。

國家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當然也沒權力剝奪他人自由,也沒權力剝奪他人財產。

因此,廢除死刑,廢除監禁,廢除罰款。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6/07 17:37

TO:長長
要做到無法治的社會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少現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做到
正因為人類有道德規範、約定俗成的事情
我們才能與其他生物有所區別
人類才能自稱為萬物之靈
TO:Stephen
在下以前留言過
廢死本身並沒有甚麼不好
但是為死刑犯發聲這點在下認為非常不妥
如果說是要避免冤死獄中的話
現在的死刑犯應該都是罪證確鑿了
要再有所改變只怕很難
但假如廢死本身目的建立在培育好下一代
使未來沒有所謂的殺人魔出現的話
那廢死一定是個更具意義的團體

John (未驗證) ・ 2010/06/07 20:09

你好

我是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學生

我想表達我支持廢死的立場

我相信生命權是不能被他人剝奪的

我相信任何剝奪他人『生』的權利的人

理應受到譴責

如果我們的社會帶頭以法來剝奪人命

這將是一個很不好的示範

因為無論是誰任何人都有活的權利

這並不是說殺人者無罪或是不該受制裁

而是說 生的權利理應為最高原則

如果百年後讓社會重新檢視台灣這段歷史

我相信社會一定會有與現在不同的聲音

另外我也想趁機表達有關網路輿論對死刑的意見

表達意見是可以的

反駁與討論是可以的

但是無法包容與自己不同意見的人

利用大眾傳播公開的煽動大眾情緒

挾帶情緒化攻擊的字眼與反應

實在不是現代社會理性的表現

不禁讓人想起一句名言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要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對廢死有疑問的人 (未驗證) ・ 2010/06/07 22:32

TO:John
在下很贊同閣下的觀點
的確"生"的權利是非常的重要
不管對被害者還是加害者而言都是如此
但在下認為並不單單只有這一觀點
閣下知道為何有些人殺了人沒判死刑
而又有那麼一些人殺了人後被判死刑,這兩者的差異嗎?
殺人並不是犯小錯
犯了小錯誰都可以原諒
犯了殺人的大錯卻不是誰都可以原諒的
犯後仍然對被害人家屬叫囂
或是在公堂之上對法官不可一世的態度
這些罪犯說實話,在下覺得都不應該原諒
愛與寬恕是要看對象來給予的
但這並不代表在下反對您的意見
希望未來的台灣能有更多理性的人
能夠用對話來解決生活中的摩擦
但是在這一天到來之時
死刑的存廢也不是這麼重要了
死刑存在本身並沒有罪惡,有罪惡的是去挑戰死刑的人類

被害者 (未驗證) ・ 2010/06/08 00:29

To John
我也想要生的權利

莫名其妙 (未驗證) ・ 2010/06/08 00:38

To John
要生的權利很簡單
自己別剝奪別人生的權利 政府就自然不會來剝奪你的生命權
自己有錯在先還那麼理直氣壯 會不會太可笑!?

冤獄!? 現在人會請律師搞上訴 外加人權律師熱心助人
要死刑定讞真的沒那麼簡單

Stephen (未驗證) ・ 2010/06/08 01:18

In reply to by 莫名其妙 (未驗證)

普遍人在死刑判決的品質上特別相信司法
認為被判到死刑,多半這人真的不該存在於社會
容易面臨這些狀況的族群,大概也是社會邊緣人
本來就是高犯罪率的族群
就算這次誤判,也難保他哪天依然會犯下別的死罪

死刑對中產階級而言,是很遙遠的刑罰
他門檻越低越好,反正大家同意,沒人會感到罪惡

難道只有殺人者該死嗎?
想問問各位,大家覺得這社會上有哪些人該被消滅?

對社會有負影響、負貢獻的是否也該死
連續強姦犯其實也沒甚麼存在價值
詐欺犯害人受騙而自殺的
高利貸逼人跳樓的
慣性家暴性侵家人的
經常偷搶拐騙、前科累累,極可能犯下死罪的

你們贊成這些人一次砍掉,幫他的人生重練嗎

JJ (未驗證) ・ 2010/06/08 10:07

TO: John
一知半解的價值觀只會害死其他無辜的人你了解嗎? 你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你而死, 有殺人犯嗆法官說牠只要能出去, 就會繼續殺人, 而台灣現行的法律, 無期徒刑最多只關25年, 如果假裝表現良好, 短短不到10年就能被放出去讓牠們繼續殺人危害社會, 到時候無辜的人再被這些被廢死團體放出去的殺人犯所殺...你有本事負責嗎? 你願意讓你所愛的人被牠們殺嗎? 如果我們連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免於恐懼的權利"都無法捍衛的話,連自己所愛的家人都無法保護的話...那還有什麼資格談論其他的呢?
請再看看那些會被判死刑的廢物的嘴臉, 想一想...如果被害者是你所愛的女朋友, 家人...或是你自己...你會怎麼想!!

44名死刑犯...
http://tw.myblog.yahoo.com/jw!A2uZY22AHxS3VFhZmQ4E/archive?l=f&id=15

本村洋事件...
http://blog.xuite.net/chenag/chenag7449/24353995

JJ (未驗證) ・ 2010/06/08 10:58

贊成廢死的少, 是因為看不清楚社會現況的少, 愛做不切實際的夢的人少, 這些人通常都是衣食無缺養尊處優不懂社會狀況的人...
反對廢死的多, 是因為以台灣目前的社會環境, 有苦過有深刻體驗過社會的現實黑暗面的人多...
廢死團體通常喜歡自作聰明以自己井底觀天的想法來看待這世界..這是他們的通病, 對於反對廢死的絕大多數人的想法與看法...他們害怕去了解,害怕去面對..
大家會發現廢死團體的人分2大類, 一類是喜歡沽名釣譽,並且以操弄數據玩弄法律來達到他們不顧社會善良人民死活的目標...另一類是懂得不多而容易被第一類洗腦的人,只會說一套世界真美好脫離現實的夢..只是他們現在還不知道..如果萬一他們的夢實現了, 他們到時才會發現那不是一場美夢, 而是社會上到處充滿殺人強姦犯,善良的人被殺,做惡的人猖狂,一出門就可能莫名其妙被殺,辛苦賺了錢就馬上被搶,社會的人民不再相信法律,公理與正義蕩然無存...的惡夢.

JJ (未驗證) ・ 2010/06/08 11:06

現在要判死刑是何其困難,那44個死刑犯,哪一個不是罪證確鑿罪該萬死!?牠們是如何嘻皮笑臉的虐殺姦殺殘殺無辜的受害者!!任憑受害者求饒哭喊還是隨意的殺害他們…並且棄屍滅屍煮屍!!這些死刑犯不是人,是邪惡的廢物,它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殘害別人來滿足它們自己的快感,絕對留不得!!
有人會覺得是否能以終身監禁來代替死刑?!我只能說行不通,為何行不通?以下列三點簡單說好了:
1. 如同侯友宜說的,台灣的社會動不動就來個大赦特赦,再加上假釋的制度,多少被判終身監禁的在短短的7年8年就被放出來了!多少被放出來的又繼續去殺人犯下更大更駭人聽聞的案件!
2. 以犯罪者角度來思考好了,原本一個好吃懶做只靠偷東西搶劫維生的廢物來說,如果沒有死刑,它會更加肆無忌憚,它會想說乾脆去多殺幾個人搶奪財物姦殺婦女滿足它想要的一切,就算是被抓了頂多被關讓國家養它一輩子,而有一些人建議讓它勞動一輩子?!它被關在裡面不勞動不工作你又能奈何得了它嗎?獄警敢讓它餓死嗎?事實就是它會在裡面好吃懶做繼續吃免錢的牢飯,並且等著下一次的大赦特赦及假釋的來臨再出去逍遙快活。
所以以台灣的社會現況來說,一些人一廂情願的騙自己說廢死刑治安應該不會變壞!那是很可笑的無稽之談,越了解台灣的社會現況的人越知道那只會變得非常糟糕。
3.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如果這樣還是怕誤判,可以以更審慎的審理制度來著手,以法官的道德素養來著手。
而不是放縱該死的廢物不讓它死….來造成正義被抹滅,造成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

JJ (未驗證) ・ 2010/06/08 11:25

TO: 長長
那種謬論你覺得講得好?! 真厲害呀!!

不希望死刑犯死?! 那被死刑犯殺的人就該死嗎? 那個幼稚園老師被一個假釋的殺人犯殺了就該死嗎? 這些死刑犯不是人,是邪惡的廢物,它們的存在只是為了殘害別人來滿足它們自己的快感,絕對留不得!!
廢死團體說..死刑犯殺人只為錢色?!國家要為此負責?! 沒看過那44個死刑犯之一的, 嗆法官嗆警察說牠殺人只為了自己”爽”嗎?
還有…不管那些廢物是為了錢、色、或是自己”爽”去殺人!國家該為牠負責?
要錢…守法善良的民眾不管挖糞挑糞都會去做只為賺個幾百元,而那些廢物要錢不去辛苦的賺,覺得搶劫殺人比較快又輕鬆!那些廢物被抓了被判死刑後再來說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都是被殺的人不乖乖給牠錢才會被殺?!都是別人的老婆女兒不乖乖讓牠強姦才會被殺?!都是國家不讓牠輕鬆的拿到錢去花天酒地的錯?! 國家該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那你要為牠的爽不爽負責嗎?!
這社會還是有很多善良的人有著寧可餓死也不去作惡的骨氣,他們辛苦的賺錢並且默默的為善,就像是陳樹菊這樣的善人,國家該保護的是這樣的人。而不是讓這些善良的人們,辛苦賺來的錢被剝奪、連生命也被那些廢物剝奪時,國家再去保護那些廢物,這根本是狗屁不通了。
一個人是否為善或是為惡,在於他的想法與做法,為善者應該表揚,為惡者就該受懲罰。以現在的法院審理制度來說,要判死刑是難上加難的了,哪一個不是經過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刑的!
所以,目前那些被判死刑的廢物,絕對是牠咎由自取的,這種廢物沒資格繼續活著讓人民來供養牠們,應該盡快處以極刑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別等到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崩盤,造成人民寧可以自己的手來制裁廢物而不再相信法律,造成殺人犯越來越多無辜的犧牲者也越來越多,到那時…真的就來不及了,再多的後悔也於事無補。

看不下去 (未驗證) ・ 2010/06/08 12:32

To Stephen
我?不知道社會上還有誰該死
但我知道這些窮兇惡極之人需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
不要講不贏就扯開話題

Stephen (未驗證) ・ 2010/06/08 20:12

to 看不下去
沒有人覺得窮兇惡極的人不需付出代價
只是要付出甚麼代價
國家能決定給他甚麼懲罰
國家能設法為被他所害的人做甚麼補償

你覺得讓他死,是絕對且唯一的選項
但我覺得除了危險當前、極端緊迫(不論個人或國家)
我們沒有權利權定人的生命
我們應該定立更好的方式
並且思考"以命還命"的價值觀

你當然可以不認同,但不要用謾罵的方式
也不要扭曲別人的意思
對死刑的不認同,並非指包庇罪犯、他們的錯都不是罪

如果你無法拋開成見,用理性的方式討論
請別說甚麼講贏講不贏
且我和你的輸贏並沒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