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的路權在哪裡?發生事故警消再來國賠?!
  
      
        
          
      公民記者:朱水文
鎖住行人的路權?人行道上掛者招牌景勤里里長賴惠貞關心您?另一塊招牌掛者人行道禁止停車,通報電話[110]!
另一塊鐵牌掛者景勤里維護管理?維護管理的結果是如此!花圃內都是垃圾及菸蒂?!
台北信義區六張犁警察11194表示[會設置鐵柵欄是因為有機車停到人行道上,經議員會勘後是合法設置的]!
人行道本來就是提供行人使用,而不是讓機車停放,違反本來就是拖吊還被罰款!當行人無法在人行道安全的行走時,發生車禍時,警察與消防隊員就得出動?
主旨:
	臺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回復信 (M10-1080508-00012)內容:
	案件編號:M10-1080508-00012
	案件密碼:
	案件主旨:[280-108011512]
	具體內容:
	敬啟者: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接獲民眾來函,事屬貴管部分,敬請卓處逕覆,並請副知本小組結案,至紉公誼。
	請確實遵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人民陳情案件,並對陳情人之身分資料嚴加保密。
	敬祝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
【文號】[280-108011512]
【受文者】280 台北市政府
	【民眾來信主旨】給行人一個無障礙的行走空間
	【民眾來信內容】https://www.peopo.org/news/405091
	柯市府設置欄杆這樣的障礙物以維護行人通行空間??!
	此封信件由系統直接寄出,請勿回復至寄件者信箱。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受理機關:建築管理工程處
	回覆機關:建築管理工程處
	回覆日期:108/05/13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信義區吳興街156巷6號前涉及違建一事,經本處了解說明如下:
	經查本處建築套繪系統顯示案址係屬法定空地,現場勘查現況設置ㄇ型鋼非屬建築行為,未構成違建取締要件,非屬查報範疇。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敬復
	承辦人:案件查詢網址: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formType=caseSearch
	您可以點選上開網址查詢本案件,填寫滿意度問卷。提醒您,務必在收到回復後七日內(最後期限: 108/05/20 )完成填答,謝謝。備註:
	    您可以至案件查詢網址輸入本回復通知信內的案件編號、案件密碼,即可查詢案件處理情形,如您無法正常查詢案件,請寄信到本系統服務信箱contact-us@mail.taipei.gov.tw反映,服務人員會主動與您連絡協助處理。** 此為系統發信,請勿回信! **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