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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正義 不容妥協

2011/12/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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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24
檢舉

從凱道夜火到土徵修法:土地徵收條例逕付二讀前的「土地正義」思辨

【公民記者 阿Ben / 台北凱道 報導】

冬夜的凱達格蘭大道上,天空飄著綿綿細雨,冰冷的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沉重而肅穆的氣氛。這裡是國家權力的核心象徵,但在20111212日的這一晚,它成了全台灣最令人動容的人權教室。在立法院即將對《土地徵收條例》修法進行「逕付二讀」的關鍵時刻,無數遠道而來的農民與青年學生,無懼寒風刺骨,在此點燃了捍衛家園的爝火。從下午農委會門前的悲憤陳情,到夜晚凱道上的燭光晚會,這條柏油路不再只是都市的交通動脈,而是交織著老農眼淚與島嶼未來的命運交界處。

浮濫徵收摧毀良田:土地必要性與公益性的失衡檢視

從國土規劃與永續發展的視角審視,土地不僅是財產的載體,更是生產、生態與生活的根本基石。現場抗議的焦點,直指政府長期以來浮濫進行土地徵收的制度弊端。當原本應作為水土保持、調節微氣候及保障糧食安全的優良特定農業區,在缺乏嚴格「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的情況下,被粗暴地變更為工業或住宅開發用地,這不僅是對自然地形與水土資源的永久性破壞,更嚴重剝奪了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影像畫面中,凱道前黑壓壓的人群與臨時搭建的舞台,在冷冽的雨水與燈光投射下,勾勒出台灣農村正面臨的集體焦慮與制度性壓迫。

淚水與高喊:寒夜裡老農與學生的跨世代守護

舞台上,老邁的農婦用顫抖的聲音哭訴著家園面臨拆遷的無奈:「我們這樣哭辛苦啊!政府什麼都要搶,這都是辛苦賺來的……」字字句句讓台下的聽眾紅了眼眶。據現場群眾揭露,當時的地方首長為了財團利益,執意增加開發面積,導致原本承諾保留的民房再次面臨拆除命運。這種朝令夕改的決策,激起了「官逼民反」的強烈悲憤。而在這群老農身旁,年輕學生們堅定地並肩站立,高喊著「青年攏出來,台灣要公益」的口號。這種老少同行的畫面,深刻展現了台灣社會對於傳統農耕文化與良田保存的細微觀察與深切傳承。群眾呼籲全台灣的民眾共同站出來,保護國土的食物來源,因為保護農地就是保護台灣人的未來。

Ben觀點

看著鏡頭裡老農流下的淚水,內心澎湃且沉重。身為一名長期關注這片土地的工程與水土保持專業人員,深知良田與國土的復育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但制度的輕率決策卻能在旦夕之間將其夷為平地。土地徵收絕不該是經濟開發下的犧牲品,更不該流於缺乏實質聽證與市價評議的威權工具。在氣候變遷與糧食危機日趨嚴峻的今天,保護優良農地就是保護我們社會的防線。這次修法爭議不僅是一場政治與法條的博弈,更是一次全民對「土地正義」的道德覺醒。期許未來的制度能真正納入多元、平衡與公開的聽證程序,別再讓守護台灣糧食的雙手,在寒夜的凱道上無助地顫抖。

參考資料:

土地正義不容妥協 | PeoPo 公民新聞 ( https://www.peopo.org/news/88884 )

本次報導修改時間:115(2026)69

報導地點:新竹竹北遙寄台北凱道

攝影剪輯:公民記者阿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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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緣由:報導「土地正義 不容妥協 」晚會
時間:100年12月12日(一)
地點:台北凱道
 音樂來源http://www.jamendo.com/en/album/69247

             by Walter Mazzaccaro

口白

在立法院 即將「土地徵收條例」修法

「逕付二讀」的此時
農民與學生 又再次上總統府前凱道
舉行「土地正義 不容妥協」晚會
控訴政府 浮濫進行 土地徵收
剝奪人民 基本人權及
憲法上 所保障的權利
照片

我們這樣哭 這樣哭 辛苦啊!

政府什麼都要搶 
這都是辛苦賺來的
 
公益性與必要性 到底有沒有牽涉(關聯)
 
她長期以來 教導著我 
必須要尊重 我們這一塊土地 
必須要考慮 我們農民的權益
 
有一些朋友 眼淚已經 掉了下來
讓我 非常的感動
 
這個政府 這樣騙 是不是 官逼民反!
 
大家說 不是對不對!
 
(本來)房子都是有保留 
他(縣長劉政鴻)為了財團
需要增加5公頃 我們的房子又要拆
 
選前 他都敢 這麼做了! 
選後 還有什麼不能做 不敢做!
還有什麼 做不到的!
 
如果 我們大家 沒有站出來
包括電視機前面 
台北市 台北縣的人看到電視
請你來 保護 我們的良田
保護 臺灣的糧食
 
青年攏出來 臺灣要公益
你們說 對不對啊!
農委會 應該要站在 
我們農民百姓 土地正義的這一方
來為我們發聲!

農民於下午 亦前往農委會陳情

 
飄雨的 寒冷凱道 今晚成了 
老農與學生 取暖的地方!
本篇報導使用AI工具協助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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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 (未驗證) ・ 2011/12/13 17:12

阿嬤的眼淚
我真的很捨不得

Julia

nita (未驗證) ・ 2011/12/20 13:27

保護農地是為了台灣人的未來,在氣候變遷下糧食短缺將是要面對的危機,還有什麼比保護食物來源的穩定更重要呢?

balance (未驗證) ・ 2011/12/20 23:31

我看新土徵條例,日後徵收農地只會更加困難,保護更為嚴格。

您提到的「我們的島」節目口條全文我已拜讀,製作群很辛苦,但他們對新舊土徵條例內容的比對報導,確實不夠深入,另外,絕大的「報導密度」,都放置到「不願意被徵收的農民」身上,沒有願意被徵收的農民的聲音,也失去平衡性。(別忘了他們也是公民)

其實,我主觀也認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田,根本就不應該徵收;但個人的主觀意見是個人的事,要打著「公視」的名號,作公視的報導性節目,就應該站在「平衡、多元」的角度。

談到新土徵條例:
別忽視在新法中的:「(原則)禁止徵收」的強度,它絕對已經接近「禁止徵收」。這是91年12月11日舊法中所無的,它已經是法律,有很強的宣示性及實質拘束力。

要打開法條中「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的例外之門時,要跳過門檻極高的「聽證」及「審議」之門,極為困難。請看看新修版第15條,審議委員是由地政、環評、城鄉規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以獨立意見的方式審議。
絕對不是舊法15條含糊授權內政部的方式組成。

只要向曾在公部門工作過的朋友問問就知道,行政實務上,有爭議而需要辦聽證的和評估的案子,大半都等於「陣亡倒地」了。執行層面的公務員,反正只是做白功而已,真正可憐的是,超過半數以上有需求的民眾,反而成了弱勢被綁在一起的對象。
(他們的權利,是不是也要在報導時交待一下?才算一種比較衡平的「正義」)。

新修訂的土徵條例第10條規定,土地需用人在提出徵收計畫前,就必須「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而且「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案」徵收「特定農業區農地,若有爭議,則必須聽證」。
(此處的聽證,係行政程序法第54條以下的程序,必須通知「農地所有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有關「市價」的部分,新修土徵法的第11條,市價是「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地政機關調查後,由評議會評定;
這個市價,在以後「實價登錄」後(依照一起通過的法律),不大可能有什麼操作空間;
而且,依照第22條第2項,農地主對「徵收的價格」不滿意的話,一樣有異議-->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並不是行政機關或評議會說了算。在法院內,大家可是平起平坐。

因此,新修的土徵條例,字面上顯然增加了老農地主的意見表達權,也給予有利害關係之公民表達意見的機會,更增加了有爭議(包括拒絕徵收)時的司法救濟制度,不可能有所謂的「搶」或「騙」,更遑論情緒化的牽扯到「選前都敢、選後有什麼不敢」這樣的重口胃論斷(尤其在現在,由老師在台上,以論理濃度這麼低的方式表達,也蠻開眼界的)。

我反而認為:徵收「優良農地」的可能性,已經被新土徵法以「程序」上技術拒卻,或增加極難的屏障。
個人認為,這畢竟是在:「憂心優良農地,被拿去作其他非真正農作用途(包括私人以「756坪蠶食」方式作非農業生產)」的過程中,蠻大的進展。
如果仍然維持舊法,將特定農業區的土地徵收作為工業區的「成案容易度」要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