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鄰居貼紙騷擾案判決確定 原告談三次出庭見聞與地方關懷的落差
公民記者/錢薇真(本案原告) 新竹報導
一張貼在住家電子鎖貓眼上的綠色圓形貼紙,原本看似惡作劇,卻因為反覆出現,讓一名新竹住戶長期生活在不安之中。
本案原告錢薇真,也是本文作者。從反覆撕除貼紙、報警、蒐證,到最後走上法院,這段經歷不僅影響居家安全感,也帶來持續的生活壓力。
作者在305號案件的相關出庭過程中,曾三次見到一位地方人士陪同被告出庭。該人士並非原告或被告所屬里的里長。
其後,作者曾透過LINE向這位地方人士求助。對方在回覆中稱被告是「我朋友」,並表示先前曾勸說,但朋友仍然堅持自己的想法。
陪同朋友出庭本身並不違法,也不能因此推論陪同者認同被告的貼紙行為。
不過,這段經歷仍讓作者感到失望。
近期,作者看到地方選舉宣傳資料中提及「關懷弱勢、爭取社會資源」,不禁想起當時的求助經過。
「真正承受騷擾與訴訟壓力的我,沒有感受到期待中的關懷;而因貼紙行為受到法院裁判的鄰居,卻有地方人士三次陪同出庭。這樣的落差,讓我格外感慨。」
對作者而言,這並非質疑任何人陪同朋友出庭的權利,而是希望討論:當私人情誼與民眾求助同時存在時,地方服務應如何兼顧公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305號民事判決,判命被告賠償原告新臺幣10萬元,並就相關侵害行為作出禁止規定。案件經上訴程序後,判決已確定。
然而,除了司法結果,訴訟過程中的地方求助經驗,同樣值得關注。
值得說明的是,305號民事判決認定的是鄰居貼紙事件的民事責任,並未認定陪同出庭的地方人士有違法行為。
司法裁判可以確認法律責任,但長期騷擾所造成的不安,不會因為勝訴就立即消失。
如何讓經歷騷擾的居民,在司法程序之外,也能獲得公平、適當的協助,是這起案件所延伸出的地方公共議題。
報導說明: 本文由案件原告以公民記者身分撰寫,包含親身見聞及個人觀點。司法結果以相關法院裁判為依據,地方人士陪同出庭及求助經過則為作者親身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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