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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注意!4/30起禁帶電子煙 隨身持有即違法、最重監禁6個月

2026/04/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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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赴港注意!4/30起禁帶電子煙 隨身持有即違法、最重監禁6個月

計畫前往香港旅遊的民眾要注意了!香港政府宣布,針對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等「另類吸菸產品」有新管制措施,自今年4月30日起,全面禁止在公共場所「管有」(持有)電子煙、加熱菸及草本菸等產品,遊客即便只是將相關產品放在口袋或包包裡,只要踏入香港境內,就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照片

(示意圖由AI生成)

法規升級:從「禁止進口」到「禁止持有」
香港早在2022年起就已禁止進口、推廣及製造電子煙與加熱菸,但當時法規尚留有空間,民眾在公眾場所攜帶(但不吸食)並未構成違法。然而,港府為了進一步降低菸草對公共健康的威脅,修法通過自4月30日起,連「管有」都列入禁止範圍。

根據新法規定,任何人在香港公眾場所、室內工作間、甚至交通工具內,只要身上帶有另類吸菸產品(無論是否正在吸食),即屬違法。港府強調,此舉是為了避免「私下攜帶」成為非法交易或使用法規的漏洞,並建立全面的無菸環境。

罰則沉重:最高罰款5萬港元並入獄
這項新規定的罰則相當驚人,包括:
定額罰款:若在公共場所被查獲攜帶少量另類吸菸產品,執法人員可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金額為3,000港元(約新台幣12,600元)。
刑事罪名:若案件情節嚴重(如持有數量較多),一經定罪,最高可處以5萬港元(約新台幣21萬元)的罰金,以及6個月的監禁。

主管機關提醒:入境前主動棄置,切勿心存僥倖
香港衛生署控菸酒辦公室提醒,法律針對的是所有入境人士,並無遊客豁免權。許多旅客過去習慣隨身攜帶電子煙,現在若要前往香港,務必在出發前清理行李與隨身物品。

若不慎帶入香港,在通過海關前,應主動將違禁菸品丟棄在機場設置的「另類吸菸產品棄置箱」內。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試圖藏匿,因為香港海關與警方已加強執法力道,一旦被查獲,不僅旅程報銷,更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旅遊專家建議,赴港前應多次確認外套口袋、隨身包袋內是否殘留煙彈或電子煙座,以免因一時疏忽付出沉重代價。

相關資料:
香港新控菸計畫 2025年欲降至吸菸率7.8% https://www.peopo.org/news/646406 
香港控菸新法:違規吸菸罰款翻倍 重罰台幣1.2萬 https://www.peopo.org/news/8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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