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主管涉性侵少女案再判出爐 士檢二度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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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exels)
2024年12月,一名少女的母親在社群平台發文控訴,年僅16歲的女兒為了分擔家計,在離家不遠的麥當勞打工,卻疑似遭到主管性侵後輕生。士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死者家屬不滿,聲請再議。士林地檢署昨(5日)偵結,仍以不起訴處分。
全案須追溯到2024年3月,死者親自向警方報案,警方進行初步蒐證與詢問後,於5月將全案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當時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傳喚了死者母親、也請已被麥當勞解職的李姓前主管到庭說明,同時向麥當勞調閱相關資料查證與製作勘驗筆錄,但最後仍作出不起訴處分。
本案於2025年4月7日偵結,士林地檢署認定該主管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若告訴人不服得聲請再議。死者家屬不服結果,透過律師向臺灣高等地檢署聲請再議。
臺灣高等檢察署於2025年5月2日收到家屬書狀後,於3日分案,經審查一審的不起訴處分理由與家屬提供的相關事證後,認定一審偵查尚有不完備之處,9日將全案發回士林地檢署續行偵查。如今再度以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編輯/連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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