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過了就算了。為什麼美國30年前就廢除兒少性侵追訴期?
照片

不是過了就算了...。為什麼美國30年前就廢除兒少性侵追訴期?
照片

對比台灣正在重新檢討兒少性侵案的追訴期。美國有很多州早在30年前就在延長或廢除類似案件的追訴期,這種趨勢當然與兒少性侵案的盛行率、低報案率有關。
照片

與台灣一樣,美國每年性侵害案件,有一半以上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但美國深刻體悟到,性侵害案件不同於傷害罪的皮肉之苦,它往往會造成心理與生理的雙重摧殘。
照片

根據美國研究,有30%左右遭遇性侵害的兒少被害人,隨即有憂鬱、焦慮、甚至PTSD等精神方面的問題。長期數據也顯示這些創傷,會改變大腦的發展,除了承受高於常人的壓力指數,日後的犯罪率也比一般人高。這種負面影響,不僅是被害人、也讓整個社會陷入惡性循環中。
照片

因此,在衡量「兒少遭遇性侵的特殊困境」與「維持刑事訴追制度穩定性」之間的取捨時,美國選擇站在被害人一方,堅決讓加害人面對司法審判。意思就是,即使多年後被害人才意識到自己遭受侵害、或終於鼓起勇氣發聲,司法體系仍將為他們敞開大門、提供正義的機會。
照片

當然,單靠延長追訴期,無法徹底解決兒少性侵的所有問題。
但在現有的保護體系中,這項修法就是一項關鍵的補強措施── 它不只能為被害人爭取更多說出真相的時間,也向加害人明確傳達:
你的罪行不會因時間流逝而被遺忘,終將接受司法審判。
你認同我們的討論嗎?
你也覺得「兒少性侵案件」刑事追訴期應該加長嗎?
邀請你支持、分享、討論!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