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麗華堅持地方制度法修法:為原住民區財政自主而戰
伍麗華委員堅持《地方制度法》修法:為原住民區財政自主而戰
【台北訊 記者/程德昌】
針對昨日(6月3日)內政委員會審議《地方制度法》修法時的意見爭議,立法委員伍麗華今(4)日特別發布新聞稿,強調其修法版本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伍麗華委員表示,儘管本身並非法律專業出身,但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有幸向具備法律專業的助理團隊學習,對於法律條文的嚴謹性有深刻體會。
伍麗華委員指出,昨日在內政委員會中,與高金委員對於《地方制度法》的修法版本產生爭論。高金委員認為條文字義相近即可通過,但伍麗華委員則堅定主張其版本,強調「法律條文裡面,同一句話,放在不同的位置,造成的效果可能會大大不同!」她認為,法律文字的精準度對於實際施行的影響至關重要。
伍麗華委員以自身經驗為例,她來自直轄市高雄市的原住民區茂林區。她回憶道,在縣市合併時期,原住民區一度喪失公法人地位,不僅不能民選,財政也無法自主。雖然2014年立法委員修法恢復了原住民區的公法人地位,但卻未能同時恢復其財政自主權。她沉痛指出,當時修法的疏漏,導致如今必須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公共債務法》以及《地方制度法》上同步完成修法,才能徹底解決原住民區長達11年財政仰賴地方政府的困境。
自進入立法院以來,伍麗華委員受多位原住民區區長所託,多次針對此議題進行質詢,並要求內政部、財政部提供解決方案。她提及,去年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未能成功推進,因此特別寄望此次《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能夠順利通過。
伍麗華委員懇切呼籲,期盼能獲得其他原住民族立法委員的全力支持,共同推動修法。她強調,絕不能再因立委的「疏忽」,導致原住民區期盼已久的修法「效果」落空。伍麗華委員堅信,透過此次《地方制度法》的修訂,將能為原住民區爭取應有的財政自主權,確保其發展的獨立性與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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