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會第一次期貨分析人員測驗「衍生性商品之風險管理」第22與23題之錯誤
2025年第一次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測驗試題在四月舉行,「期貨、選擇權與其他衍生性商品」部分題目出現爭議,導致公告之答案在事後進行諸多修正,「衍生性商品風險管理」則未有修正之情形,如畫面右側所示。

畫面左側是「衍生性商品風險管理」第22與23題選擇題,記者主張這二題也存在錯誤,而且主張第22題應該送分(證期會答案(B)680,536,但記者主張正確答案194,439),第23題則因答案相近(證期會答案(C)36,074,但記者主張正確答案係35,894)而毋須送分。
以上訂正的說明與對照表格,如下說明。
衍生性商品風險管理第22題 |
勝利公司財務長要估算公司擁有的平安公司債券投資風險值,平安公司債的修正存續期間為3.5年,歷史日報酬標準差為1.2%,面值為1,000 萬元,市場報價為985 萬元,殖利率為5.2%,票面利率為5.0%,勝利公司採用95%信賴區間,變異數共變異數法來估算債券的1 天風險值為? (註: 1 N− (0.05) = -1.645)(A)690,900元(B)680,537元 (C)978,600元(D)963,921元 |
記者為第22題訂正 |
勝利公司財務長要估算公司擁有的平安公司債券投資風險值,平安公司債的修正存續期間為3.5年,歷史殖利率標準差為1.2%,面值為1,000 萬元,市場報價為985 萬元,殖利率為5.2%,票面利率為5.0%,勝利公司採用95%信賴區間,變異數共變異數法來估算債券的1 天風險值為? (註: 1 N− (0.05) = -1.645)(A)690,900元(B)680,537元 (C)978,600元(D)963,921元 |
衍生性商品風險管理第23題 |
股價指數的日報酬標準差為2.5%,股利率為2.5%,市場無風險利率為2%,試以95%信賴水準來計算6 個月後到期的股價指數期貨的1 天風險值? (股價指數1 點250 元,今天股價指數為3,500 點;註: 1 N − (0.05) = -1.645) (A)18,025 元(B)25,068 元(C)36,075 元(D)42,563 元 |
記者為第23題訂正 |
股價指數的日報酬標準差為2.5%,股利率為2%,市場無風險利率為2.5%,試以95%信賴水準來計算6 個月後到期的股價指數期貨的1 天風險值? (股價指數1 點250 元,今天股價指數為3,500 點;註: 1 N − (0.05) = -1.645) (A)18,025 元(B)25,068 元(C)36,075 元(D)42,563 元 |
記者以科學家自居,專注於探索知識、傳遞知識(參考下圖:記者從1997年開始即致力於傳播數學知識),當記者的生涯與知識領域往社會科學擴大後,極深感台灣學者向全世界傳遞錯誤知識(且藉此詐領國家獎補助、學術頭銜)之罪責,法務部卻趁勢打擊被告以謀取私利。

法務部調查局蔡、李二人之罪責已經昭然於天下,法務部檢察官群卻再趁勢打壓,協助蔡、李、許建隆等諸多學術舞弊份子之犯行。
參考報導「法務部調查局掩護學術舞弊、打擊吹哨人的行徑」
「五分之一的學術文章由「論文工廠」製造,中國最嚴重」,係天下雜誌2023-07-20發布的新聞
台灣又是如何?
記者先在2021-11-21報導「刊登於掠奪性期刊且共用數據的28篇管理學論文」, 導致的後果之一如下圖所示(簡稱1120817案),某位教師的教授、副教授資格遭撤銷:

記者受邀參加1120817案調查,被諮詢「共用數據」的多篇論文、多位作者,他們之間是誰抄誰?記者斬釘截鐵地說,應該是生產自同一個機構或同一個代寫者。 參見記者準備接受諮詢,而預錄、公開說明之影片:
北大財經幫,德明,醒吾,長榮,高苑,樹德等校教師涉入的學術論文爭議
記者2021-10-29以「多產研究者論文特徵」為題目,至成功大學心理系分享心得,該1120817案作者僅是記者揭發20多位學者之一。演講投影片,請見成功大學網頁
記者被迫如此公然揭露疑似舞弊論文,是因2018-4-30至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檢舉,包含向臺北市調處提供可疑之購買論文匯款帳號,調查局不但不做為,反指控記者是為恐嚇取財,才檢舉學術舞弊。 最終迫使記者公告調查局偵訊影片,標題「台灣調查局偵訊學術舞弊吹哨人」之系列影片,其中二段如下:
台灣調查局偵訊學術舞弊吹哨人1449希望你們處理學術詐欺
台灣調查局偵訊學術舞弊吹哨人1544向李宜達蔡耀毅說明代寫論文產業
自2014年起,記者揭發教育界諸多造假論文、傳遞錯誤知識的情形。後來才知,學術詐欺犯在遭到揭發之前,就有購買國外學位、經濟犯罪的司法紀錄,如下圖所示:

許建隆:「美國西南大學的學位…我繳了約1 萬2000元美金…」。99/8/4內容:「許建隆…英國KINGFORD大學學位證書及…美國霍普金斯大學位證書…。」「許建隆…美國西南大學博士學位…基因工程研究所副所長職務,費用200萬元,許建隆乃悉數匯款…。」

「臺北地院100年度簡上字第343號刑事判決」100/12/30、「臺北地院100年度簡字第2738號刑事判決」100/7/28內容:許建隆「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司法系統登載將學術舞弊文化與模式帶入記者服務學校的許建隆,在2008年之前即有「購買學位」事實,在2011年之前違反公司法遭判刑二年記錄, 卻仍然受到民進黨政府於2017年重用、擔任財政部關貿網路公司董事長。以上再再說明執政黨、法務部聯手打擊告訴人揭弊,以掩護許建隆貪瀆之背後動機。
臺北市調處2018至2019年5月成功打擊告訴人揭發舞弊,許建隆得以於109年底利用財政部資源收賄1,800萬、洗錢4,000萬,在2021年9月24日遭到立法委員揭發。




記者的揭發模式,違背司法刑案「偵查不公開」的概念,理由是司法審判必須公開,學術審查則秘密進行,導致司法判決書必須公開,學術倫理審查竟然「133年12月31日解密」!迫使記者必須遮掩1120817案的涉案人與造假論文,遭記者舉證之造假論文,持續在全世界流通,向全世界學術界、實務界傳遞由台灣產出的錯誤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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