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在偽造文書…>第六單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涉嫌利用司法殺人滅口!

嵌入:
文字-A A +A

到底是誰?在偽造文書>

第六單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涉嫌利用司法殺人滅口!

     第六單元的主題:是要讓各位觀眾朋友知道:司法還可以被當作殺人滅口的凶器喔!

     本報導提到的所有司法單位中,儘管各單位都是擺明官官相護、包庇不法,但至少還會有所回覆,不管是發函也好,還是e-mail回覆也好,雖然回覆全是推託之詞,可終究是還有一點反應。可是有一個單位特別跟別人不一樣,他是完全沒反應、完全不回覆、當然也完全不會處理該單位內違法失職人員,這個單位就是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

     本台報導的那兩位濫權枉法的檢察官陳宏兆和黃秋婷,就是隸屬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這位與司法抗爭的「司法鐵娘子」韓玉潔小姐,除了向司法單位舉發執法人員的不法之外,也依循法定程序聲請再審等救濟程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30條之規定,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遞狀聲請停止執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竟然積壓公文沒有處理!一直到當事人入監執行的前一天才「無理由」的駁回當事人的申請,讓當事人措手不及,再要陳情、再要舉發都沒有時間,當然也於事無補了。【告證8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卑劣手法還不只這一件,法務部檢察司於99920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發了第三份函(前兩次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沒有處理,經韓小姐舉發後,法務部檢察司才又再發第三次函),針對檢察官陳宏兆、黃秋婷濫權枉法的部份,請朱家崎檢察長儘速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逕復韓小姐本人並副知法務部檢察司。

    就為了這個原因,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竟然將韓小姐的聲請狀先是積壓著不處理!然後「無理由」的駁回申請,逼韓小姐入監服刑,只要韓小姐入監服刑,法務部檢察司e-mail [0992005220]‏號函就理所當然又不用回覆了,也不用對法務部交差了,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的那兩位檢察官當然也不用處分了!這一招真的好狠!果然是利用司法做殺人滅口的凶器!

   韓玉潔小姐聲請停止執行依法有據,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不可以因為要包庇陳宏兆、黃秋婷這兩位檢察官,就用這種濫招數對付她,這樣是很不公平的一件事!司法種種的不公平、種種的怪象已經全發生在韓小姐身上了,現在連爭取屬於她自己、小小的司法救濟,這樣也不行嗎?

            韓玉潔小姐已經跟司法的不公平抗爭超過半年了,努力到這種程度,如果我國司法的怪象還是沒有改善、這些執法人員還是沒有一點點的警惕,這叫當事人情何以堪!然而本台的立場,除了把這些違法失職的刑警、檢察官、法官公諸於世外,也為韓玉潔小姐留下歷史的見證,萬一,韓小姐真的不敵司法迫害,至少還有我們天眼日報網路電視台在持續的發聲,繼續控訴法律的種種不公平,司法的種種怪象!

            天眼日報網路電視台感謝您的觀賞,謝謝!再會!【告證9

司法黑幕大揭密新聞報導http://www.youtube.com/watch?v=SM6LttHF6lo
+++++++++++++++++++++++++++++++++++++++++++++++++++++++++++++++++++++++++++++++++++++++++++++++
小小一件偽造文書案件,告上國際刑事法庭!
司法黑幕大揭密
第一單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二位檢察官涉嫌不法
第二單元: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四位員警涉嫌不法
第三單元:十一位法官涉嫌不法
第四單元:司法單位官官相護、涉嫌包庇不法
第五單元:血淋淋的案例,馬總統您看到了嗎?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2

加入時間: 2010.11.14

黃招斌

加入時間: 2010.11.14
113則報導
10則影音
0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到底是誰?在偽造文書…>第六單元: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涉嫌利用司法殺人滅口!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58篇報導,共12,790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58篇報導

12,790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