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重殘可離婚 婚姻關係變調
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 吳宜臻
律師 賴芳玉
不治惡疾 法律准人道不通
無緣的結局 如何好聚好散
婚姻落差衝擊社會 離婚率升高
傳統婚姻動搖 政策須重新定義
維繫婚姻 自由.經濟為基石
婚前協議 為減少離婚而定
保婚姻靠契約 婚姻新觀念
夫妻財產制 民眾霧煞煞
夫妻財產制 女性權益跨大步
家暴法實施10年 成效有限
家有枕邊狼人 家暴法是救命丸
紓解離婚潮 婚前教育最重要
本是同林鳥 分手卻現狼心
德國女市長政見 婚姻有效期7年
法院離婚主因
遺棄
受他方虐待
入監服刑
通姦
其它(如個性不合等…)
資料來源 司法院
台灣離婚對數
年份 離婚(單位/對)
96(至八月底止) 3萬5千
95 6萬4千
85 3萬5千
十年來↑80%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