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踐踏人民自由意志又一樁?財政部遭爆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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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遭爆侵害人權!五都選前熱熱鬧鬧,台灣政府在國際媒體上也沸沸揚揚,大大考驗馬執政團隊。平埔族聯合國告官、檢警司法弊案連連、苗栗大埔土地徵收案鬧上CNN,連財政部都參一腳被人爆料指鹿為馬,踐踏人民自由意志,將「贈與」當做「學費收入」強課黑心稅!萬能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劉明哲博士(太極門弟子)在立法院公聽會中,就國稅局不顧司法判決結果,對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以「縫紉、美容、美髮等其他技藝補習班」標準核發稅單之荒謬表達強烈不滿!親身參與太極門十多年行政救濟的劉明哲,痛批財政部罔顧人權,國稅局違法行政裁量權凌駕五院,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更是不負責任,把可憐的百姓當成皮球踢來踢去,讓百姓虛耗無數成本與精神上無止盡的折磨!再這樣下去,他也不排除要將此案件訴諸國際,走上聯合國控訴!

 

知名氣功武術團體太極門在85年遭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起訴,劉明哲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是因刑案所衍生,侯寬仁在起訴書中唯一所指之兩帳戶,於85年12月19日刑事案發搜索當日餘額為61萬餘元,竟遭不實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收入,更高達61萬餘元的5,245倍,且矛盾地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應予沒收,一面誣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違法移送國稅局違法課稅並重罰,嚴重違反一罪不二罰之憲法保障原則。

劉明哲表示,刑案歷經三審級法院1 0年7個月詳細調查審理,判決無罪確定,並認定「弟子贈與師父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國稅局應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規定撤銷原處分。然國稅局卻違反訴願會5次撤銷原處分、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意旨及98年監察院調查出國稅局七大違法,繼續違法課稅。甚至補習班之主管機關教育部也不只一次表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國稅局卻仍剛愎自用,不斷以補習班學費違法開單。

在公聽會現場,擺出兩大箱、上萬份太極門弟子提出的「贈與」具結書證,劉明哲說:「憲法保障人民思想、信仰、主張的權利,國際兩公約也賦予我保障思想、信仰的自主權,還有我生存權跟財產的保障權,我說這是我贈與給師父的敬師禮,為什麼被硬說成是學費 ?就像我明明姓劉,官員卻把我改姓朱,不是朱不好,而是這是一個本質認定跟人民最基本的人權問題。」「這個案件突顯很多嚴重的問題,第一,行政權已經無限上綱到侵犯其他各院的權力,更可怕的是,它侵犯了國際人權,平埔族為什麼要走上聯合國?這個事件(太極門稅務冤案)沒有解決,我也一定走上聯合國。」他認為自己身為教授、老師、學者,若不懂主持正義,沒有資格站在講台上授課!

劉明哲指出,去年中國時報社論直指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爭訟制度多年來的運作,統計數字顯示一向是偏袒行政機關,人民輸多,政府贏多,勝負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形勢,行政爭訟其實是失靈的機制、無牙的老虎,在面對行政機關不理會訴願決定,根本是束手無策。劉明哲表示,太極門稅案中訴願會五次撤銷原處分,但國稅局還是持續開單,還隱匿後續函查資料、導致案件第六度進入訴願會後遭到駁回,案件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如此來回纏訟達十三年之久!劉明哲指出萬年稅單問題所在「訴願委員會在撤銷原處分的時候,應該做正確的裁定,終結不死稅單,不要再用那種『適法處分』模稜兩可」他認為訴願會應直接判決結果,而不是沒有承擔的發回原機關重新做處分,將百姓權益變成踢來踢去的皮球!

劉明哲對財政部訴願會委員:「第六次的那些委員全部該抓去關,他們沒有負責任,所以把它駁回了,駁回給誰,駁回給人民,讓苦難的人民去打行政訴訟!」同樣也身為環保署跟消防署審查委員的劉明哲說:「為什麼財政部委員這麼好幹,我為什麼這麼難幹,我們要負責,他們不用負責?我們在審查每個案件,都會看前次案件做成記錄有沒有改善,這是一個簡單的PDCA原則(註:由 P計畫(Plan), D執行(Do), C查核(Check), A處置(Action) 四大步驟過程所構成的一連串追求改善的行動。)」。身為太極門弟子的劉明哲親身參與太極門官司每一庭的旁聽,他說:「很多律師都比不上我出庭的次數,我怎麼那麼閒啊?我覺得我從小就是有一點正義感,再加上跟師父練武,我覺得主持正義是做人的基本,所以我想瞭解,結果我看到的就是現在這個處境,令人失望的台灣稅務人權。」

劉明哲指出,財政部訴願會委員球員兼裁判也是人民權益無法伸張的原因之一,他說:「我本身也是環保署跟消防署的審查委員,案子也是以億為單元,汙染案沒有處理好禍延子孫。我在簽名前,那些長官會告訴我,第一個迴避原則,如果有哥哥、姊姊、弟弟、妹妹、好朋友在開公司,剛好是這一家投標廠商,如果有,請你注意迴避原則,委員要注意這一點。第二個,請你在寫的時候小心一點,因為你這一寫下去,可能這個案子成局或不成局,涉及到有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他認為財政部訴願會應該依循訴願法第55條訴願委員於有利害關係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之規定,但在太極門稅案中訴願會委員,游能淵委員、楊重華委員、鄭義和委員,他們本身就是這個案件的系屬長官,球員兼裁判明顯不公,劉明哲說:「難道這是我們人民的處境嗎,我很尊敬的田委員(田秋堇立委)講,一個上萬人的團體都可以被搞成這種慘不忍睹的局面,一般民眾絕對必死無疑。」

劉明哲建議訴願委員會要依法執行審議,那些亂辦亂做的委員應該要受到法律的規範,而不是錢領完回家自己睡覺,那是一個崇高的職務,應該要嚴謹整個程序審議,不能夠糊弄糊弄輕率駁回,或者是做出一些不當的處理,那些人將會千古留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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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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