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眾要求地方政府把關,反對卜蜂大規模設立養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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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卜蜂公司與子公司瑞福食品公司計畫在花蓮縣興建多座大規模的養雞場,繼而引發壽豐鄉樹湖村民強烈反彈後,外傳卜蜂或瑞福食品還打算在鳳林鎮與光復鄉興建養雞場,5月4日鳳林鎮民代表會邀請鎮公所表明立場。代表會主席林建平表示,代表會以民意代表立場,是站在與民眾一樣的陣線上,以保護民眾權益為優先;鎮公所也表達反對立場並強調,鎮公所已要求花蓮縣政府基於「原住民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取得部落同意權後才能同意核發建照申請。

卜蜂與瑞福食品公司在花蓮中區引發一片聞「雞」色變風潮,居民反對雞場設立的主要原因在養雞場有造成環境污染與疫情流行疑慮,也會破壞當地既已奠定的產業發展。壽豐鄉樹湖村、鳳林鎮鳳義里在地都以自然休閒賞櫻的觀光旅遊為產業發展,壽豐、鳳林基於維護好山好水,對養雞場設置抱持疑慮立場,也希望卜蜂公司可以重新考量養雞場設置的適切性。

昨天鳳林鎮民代表會召開臨時大會,主席林建平基於最近在臉書網路社群上,許多人關心卜蜂養雞場設置的問題,代表會則基於為民喉舌立場,希望鎮公所也能清楚表明支持與否的立場,期盼鎮公所能以維護鳳林鎮的好山好水與慢城樂活的立場,與民眾一起表達反對立場。據了解,鳳林鎮鳳義里長蕭文立發起守護鳳林環境的連署簽名行動,獲得絕大多數鎮民與里鄰長們的支持,蕭文立已將連署書交給鎮公所請鎮公所代呈花蓮縣政府。

鳳林鎮公所農業課長王鼎全昨天親自到代表會進行說明,鳳林鎮公所針對卜蜂養雞場計畫在鳳林鎮設立七點五萬隻種雞養雞場,鳳林鎮公所說明情形如下:一、本案審查、核定與執照發放權都在花蓮縣政府,所有文件均由花蓮縣政府核發,鳳林鎮公所無權核定。二、鳳林鎮公所已向花蓮縣政府表達反對設立養雞場。三、鳳林鎮公所上個月接獲鳳義里與大榮里陳情後,已將地方反對意見轉送花蓮縣政府。四、鳳林鎮為平地原住民鄉鎮,適用「原住民族基本法」,鳳林鎮公所上個月已發文提醒花蓮縣政府,卜蜂養雞場開發行為有「原住民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適用,養雞場預定地關係了吉那魯岸(鳳信部落)、沙溜秀(大榮部落)環境與居民權益,花蓮縣政府應依原基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召開部落會議,取得部落同意。

事實上,除了鳳林鎮公所表達反對立場外,光復鄉公所在四月底也已召開臺灣卜蜂集團計畫在光復鄉馬佛段設大型養雞場案,邀請縣議員、鄉民代表與村長、社區意見領域與村民、部落青年等討論卜蜂設場案。鄉公所基於此案將對公共環境與衛生造成重大影響,民意反彈強烈,故持反對立場。

光復鄉公所進一步指出,縣議員蔡依靜與賴國祥一致要求花蓮縣政府制定「花蓮縣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送交花蓮縣議會審議,待自治條例獲縣議會三讀通過後再行公告周知,現階段建請花蓮縣政府阻擋卜蜂集團設置畜牧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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