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溪護漁資源永續 保護河川生態
新北市的部分河段實行封溪護漁,嚴禁以任何方式捕捉水中的動植物。目前共有14個區60條溪流實行此項政策,若在管制河段捕捉水中動植物,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農業局林務科科長黃嘉文表示,為了避免人為的捕捉及溪流的資源遭到濫捕,希望能透過封溪護漁以恢復過往的河川生態。
實施保護河川的坪林與烏來,於民國91年開始透過漁業法,執行封溪護漁以保護河川生態。坪林區公所經建課課長劉達勤提到,里民會成立護漁巡守隊,不定期地巡視封溪護漁的溪段。
復育有成效 魚量變多體長倍增
受封溪護漁保護的河川有多達九種的台灣特有魚,像苦花、石斑等。針對實施後的狀況,黃嘉文進一步補充,整體魚量有比封溪之前來得高,魚的大小也增加到約一倍到1.5倍。
透過保育溪流 發展地方生態觀光
封溪護漁的目的不僅為了保護水中動植物的棲息地,也能促進地方的觀光,有望為地方帶來更多欣賞生態環境的人潮。新北市議員金中玉解釋,魚培養好後,水鳥自然就會進來,也能吸引更多觀光客。
新店廣興里封溪 盼未來三年復育
新店廣興里從今年四月二十五號開始加入封溪護漁的政策。不少民眾會在假日前往新店的山區釣魚,為了管制河川並復育河裡的魚蝦,平廣溪從今年四月開始進行管制,希望能藉此改善當地的河川生態。
新店區廣興里里長吳進興表示,已將封溪護漁規劃至民國111年,先推動三年的時間,若成效不錯便會繼續實行。目前平廣溪為勸導階段,不會直接開罰,里民們期盼未來三年內能復育成功。
學生記者 張書豪、林宛臻/台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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