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姑息、清除爐碴─還我乾淨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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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3年來,旗山大林圓潭子段8公頃農地,每天有70-80車次的35噸卡車載著中鋼的廢爐渣來回填,工程不僅造成水鳥消失與魚隻死亡,且使整個水池呈現詭異的泛藍色,並造成旗山溪污染。旗山溪為阿公店溪、高屏溪的水源。 該8公頃農地,現已填滿,將造成地下水汙染,此外廢爐碴回填地面上經陽光曝曬產生臭味、揚塵隨風到處飄散,造成空氣汙染,影響居民健康。 旗山區大林里位於經濟部水利署公佈之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此作為明顯違法。農委會認定用爐碴回填農地,會造成農地污染,環保局應要求業者清除。

 

 

 

 

 

 

 

 

 

 

 

但高雄市政府卻放任業者繼續橫行,環保局僅宣稱轉爐石已被登記為產品,未以廢清法來要求業者清除,市政府只派地政局出面,以違反區域計劃法罰款6萬,並要求清除,但卻遲無下文。 業者近半年來更積極以爐碴掩埋旗山地區的農地,形同無政府狀態,民間團體質疑高雄市政府嚴重失職。業者看出地方政府無能與長期姑息,於是變本加厲,最近旗山圓潭子段地號280-2原為農地,業者公然於農地盜採砂石後,將土壤外運賣出,再載回廢土與爐碴,來作回填掩埋,持續污染旗山水質水量保護區。 此作法不但『一貫作業』、『一魚三吃」、『一直污染』,旗山淨土危殆。 而人民要問的是高雄市政府在哪裡?是否眼裡只有選票,沒有環境? 旗山大林長期以來地下水非常乾淨甜美,回填掩埋廢爐碴,將使石灰與鐵質流出,不但將污染地下水水質,並斷送大林居民飲用乾淨地下水的權利。

現今回填廢爐碴的業者補助給受汙染的2鄰住家,每戶2萬元來裝自來水,竟由里長出面要居民簽名同意。地方居民怒喊不要虛偽的慈悲,要求『清除爐碴;還我乾淨水資源』。 民間團體共同訴求:

一、 菊媽站出來,『開心農場要種菜、不要種重金屬』。

二、 菊媽硬起來,『以合法掩護非法,子孫沒未來』。

三、 菊媽要未來,『清除爐碴;還我乾淨水資源。』 我們呼籲陳菊市長面對問題,徹底解決問題,環境是大家的,不容政府放縱或包庇不法。爐碴不是土壤,使用到農田,當然應被視為事業廢棄物,依廢清法都必須進行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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