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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反死刑

2008/08/0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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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今年是野台開唱在圓山兒童育樂中心舉辦的最後一年,特別規劃出搖滾人權特區,希望讓來到現場的搖滾樂迷們,一同體會搖滾如何關心人權。怕死特派員在野台開唱前,特別專訪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張鐵志,談論搖滾與死刑議題的關係。

藉由音樂表達對社會議題的關注

張鐵志認為,也許大部分的人會覺得音樂只是一種休閒娛樂的活動,但其實在西洋的音樂史上,有很多的音樂人或是搖滾樂團對於社會議題都相當關心,其中不乏談論生命權以及死刑體制荒謬的作品。除了寫歌之外,他們也以拍照聲援等實際行動,來表達對死刑制度的反對。

死刑的不可信賴性

死刑制度的荒謬就在於司法審判往往受到包括性別、種族等各種意識型態、刻板印象的影響。如果法官無法做出最完整公正的判斷,那又如何信賴死刑這樣的制度?

張鐵志提到一個美國相當著名的案例,是一位叫做Mumia Abu Jamal的死刑犯,可以說是美國當前最受矚目的個案。有非常多的音樂人都在聲援這個案子,因為他們從中看到許多不平等的對待,只因為他是黑人而且曾經參與過政治活動,所以就被控訴殺了一個白人警察。

而音樂人在台灣最重要的案例蘇建和案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朱約信、路寒袖、詹宏達等人都曾經以創作或是表演的形式聲援他們,這都說明了音樂人對於死刑議題的關注。

野台開唱 - 搖滾與人權

在野台開唱中,包括Freddy、張懸、盤古等樂手,都一起在「反死刑」的文字上簽名,表達對於反對死刑制度的支持,張懸更在表演開始前念了一段由張鐵志撰寫關於搖滾與人權的文字,盤古也將關注北京奧運人權的連署布條帶上舞台......

在這樣的一個搖滾盛會中,各個樂團的表演者藉由舞台的空間,表達對於社會議題的關心,利用搖滾熱情的力量喚起人們對於人權議題的重視。

【怕死特派員~a-han、ling、謝小郡  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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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落山風 (未驗證) ・ 2008/08/05 16:17

反死刑。
被害者,死的活該嗎 ?
怕死的人一定會死的很難看。
人要敢做敢當,不要龜縮。

阿湯哥 (未驗證) ・ 2008/08/06 11:07

往往假正義之名而行

阿湯哥 (未驗證) ・ 2008/08/06 11:08

以暴易暴,以力服人
往往假正義之名而行

希望真正人權的人 (未驗證) ・ 2008/08/14 07:44

支持落山風

希望那些人權團體能站在第一線被搶、被殺、被砍,再用你們的愛心去教化他們~~

不懂 (未驗證) ・ 2008/10/08 00:37

反死刑並不是說受害者都該死,
加害人必會受到制裁,
只是站在一個珍惜生命的立場,
相信反廢死刑的人一定也是站在替人著想的立場吧,
出發點都是好的,
只是方法不同,
為什麼要用語言傷害彼此呢?

ting0719 (未驗證) ・ 2008/10/16 22:00

一個人會平白無故的被判刑到死刑嗎?
如果沒有犯了天理不容的刑案
怎麼可能會被判到死刑
(除非是被冤枉的,這就需要從司法去改革)
究竟這些最大惡極的人應該得到寬恕還是得到制裁
我覺得不是妳我可以決定的
應該由被害家屬決定
而犯行的人也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所有責任不是嗎?
生命是無價的
但這句話應該只適用於安份守己的人

總覺得人權團體都只站在犯人的立場
難道被害人就該死嗎?
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不要只站在壞人的立場
試著把被害人都當成自己的親人看看
這樣你們會更了解被害家屬的感受

阿明 (未驗證) ・ 2009/05/14 13:02

你們這些反對死刑的人能不能為這些被判死刑的人背書?說他們絕不會再犯,如果再犯我來負責。

還是推給政府?推給社會?用大家的錢來養這些人,叫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如何服氣?

或者這些重刑犯的生活費、管理費由你們負責?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沒理負擔這些人的費用吧,難道說這是我們沒犯法的人該受的懲罰?

醒醒吧別再假仁假義了。

丁媽 (未驗證) ・ 2009/05/14 17:53

請問人權團體...
如果你辛辛苦苦養大了的女兒...
被人家強姦、割喉放血、曝屍半年
您還可以忍的下這口氣~反對對加害者施以死刑嗎?

如果是的話...我只能說你們沒救了

hao (未驗證) ・ 2009/05/15 18:58

人權是個善良的老百性,而不是給作惡多端的人!
死刑是必要的!

MR.Pettitte (未驗證) ・ 2009/05/17 03:15

想請問你們所強調的尊重生命的本義是如何?
加害者有尊重過受害者的生命嗎?
尤其是那些無辜的受害者
他們有聽進受害者在死前的求饒嗎?
只會從嘴裡說出的假正義根本一點都沒有說服力

引用:[希望那些人權團體能站在第一線被搶、被殺、被砍,再用你們的愛心去教化他們~~]

遠 (未驗證) ・ 2009/05/17 19:06

我誠心希望人權團體能穿著"我是人權團體"的衣服走在路上
而犯罪者也請針對這些人下手
即使你搶了人權團體,殘忍的殺了他們
人權團體也會幫犯罪者說話的

幽 (未驗證) ・ 2010/02/27 20:15

你們要不要讓你們的愛人被姦殺 分屍
在看到犯人毫無悔意的笑容時 把兇手領養回來
去愛他阿!!! 去阿!!!

搖滾 (未驗證) ・ 2010/03/15 20:58

要針對的不應該是廢死刑,而是判決的公正與否,譬如過失殺人罪不致死,官逼民反應憐憫之,為國出戰殺敵者情有可原,殺人而真有悔意者得著輕量刑.....,但以上都不包括無緣無故只為逞自己私慾而殘虐殺人的殺人犯, 一味地全面廢死刑,不但沒有必要,反而扭曲了法治的正義,這不是先進不先進與否的問題,也無關人權,因為當他們殘忍地下手時,他們已放棄自己作為人的權利了,是他們自己判了自己死刑,不是社會殺了他們,就像玩火自焚。慈悲善良需要智慧,否則只是以善心而做惡事,就像溺愛孩子的父母最終會害了小孩,一個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會只會更趨沈淪,每一個該救的人都盡力去救,該殺的也不須枉縱,全面廢死刑絕非人道與先進的象徵。

看不下去真的 (未驗證) ・ 2010/05/05 02:44

自以為了解人權
以人權為名義來反對死刑的人
才真的是不懂、尊重人權

你們以為高掛人權兩字
人權就真的跟你們站在同一邊嗎

給犯罪者一個機會
那誰來給受害者一個機會

開導教化那些犯人
你們以為你是誰

上處的法官判決不公 根本就是極少數例子
反死刑不是種創意
根本是完美詮釋"腦殘"兩字的表現

我說的話很賤或措辭不當嗎?
但總比你們用文雅的語言
去反對死刑 傷害被害人的家屬來的高尚多了

好笑的人權團體 (未驗證) ・ 2012/01/05 14:15

廢死?? 你們只是一味的喊著人權
要你們提出具體刑犯假釋後不再傷人的承諾,你們也避而不談
在我看來 總而言之就是沒死到你家的人才會說的如此輕鬆‎

70年前 日治時期
嚴刑峻罰 條律分明
日子雖苦 但夜不閉戶 路不拾遺

70年後 中華民國
人權膨脹 冠冕堂皇
殺子弒父 偷拐搶騙 時有所聞

我們用了最樂意看到的字眼
成就了最墮落無比的社會

我們喊了最喜歡聽到的口號
掩蓋了最不願面對的真相

人權...
到底是為了我們存在
還是為了"牠們"再次傷害我們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