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抗爭至今已經進入第十個月,11日上午在度北上到經濟部門口上演行動劇,並遞交陳情書;要求經濟部應該請能源局立即訂定風機設置安全距離,不該逃避責任。
稍後經濟部能源局組長李君禮回應,民眾提出的三個月內提風車定訂草案標準,將會實踐,並會於7月底將提出新規範草案,召集各界人士共同研擬風車設置安全距離的標準,且新法不溯及既往,既有風機若不符新標準,該如何處理還得就個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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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抗爭至今已經進入第十個月,11日上午在度北上到經濟部門口上演行動劇,並遞交陳情書;要求經濟部應該請能源局立即訂定風機設置安全距離,不該逃避責任。
稍後經濟部能源局組長李君禮回應,民眾提出的三個月內提風車定訂草案標準,將會實踐,並會於7月底將提出新規範草案,召集各界人士共同研擬風車設置安全距離的標準,且新法不溯及既往,既有風機若不符新標準,該如何處理還得就個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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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風力發電機是重要的綠能來源之一,
但是不可否認,發電時會造成很大的風切聲音。
而且葉片是不是100%的安全,心中多少存疑。
從實務的角度來看,歐盟和德國確實並未訂定風車距離住宅的最短距離,
但是美國澳洲都有訂定。
能夠看到的規定,是從350公尺至1500公尺都有。
在台灣,如果訂定500公尺範圍的最短距離,大概會使得台灣的可選為風場面積減為40%還不只。因為按照google map劃一下500公尺半徑的圓形區域,就可得知,即便在苑裡海邊,也幾乎沒有可以設置風車的地點(因為都有民宅)。
台灣要訂定這樣的規定之前,大家可能要像對待核能一樣,
維持觀、想上的距離,冷靜的想一想:
居民的生活和原有的環境生態,應該是在最高的考量點;這樣維持生活品質的規定,當然應該訂定,但是訂了之後,再生能源馬上就缺了重要的一角。
核能,尤其是已經花了3000億已經建成的核四廠,在這樣的情形之下,能夠不進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