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學生嗆部長 立院擬訂「陳為廷條款」 陳為廷錯在哪裡?
好奇寶寶寫完報導:
陳為廷:部長出來部長出來 出來的是鎮暴警察 教育部長說不知道鎮暴警察來,請問鎮暴警察是不請自來嗎?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11659
看到網站上一堆立法院委員的回應,不由得心裡升起可能是立委為工作權所做的保護措施,今天臺灣的亂象,立委要付很大的責任,還這樣說,真是讓人失望!
而清大發文道歉,引起學生諷「清大精神已死」,知道學校也對民主沒有概念。看到清大退休教授彭明輝部落格的文章,有下列一段話:
陳為廷錯在哪裡?
http://mhperng.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5.html
。。。假如你去教育部抗議,而教育部長卻準備了鎮暴警察,好像你是暴徒似地,你會不會生氣?學生到教育部抗議,截然不同於民進黨的街頭運動或其他參予份子難以掌控的街頭運動,頂多找普通警察維安即可,有必要準備鎮暴警察嗎?國家可以這樣子動不動就準備好鎮暴警察而不去評估其必要性以及當事人的壓迫感嗎?蔣部長說:學生如果參與的是教育政策相關運動,他會到現場關心。陳為廷則說:實際上學生團體多次為了高學費政策而到教育部抗議,要求蔣偉寧出來對話,他卻沒有任何一次露面,甚至還備妥鎮暴警察。陳為廷說的如果屬實,他聽了講部長的話當然會氣憤不過。你可以說他情緒失控,但不該說他「恣意作為」!。。。
好奇寶寶心想,如果有其他的好奇寶寶在現場,拿著手機錄下當時的情形,放到網路上,就不會有這樣的旦書!請各位也拿起手機在抗議場合錄下當時的情形,讓實況重現!請大家告訴大家!
而公共電視台新聞網的報導提到:
立法院則認為,憲法雖有規定,但避免利益團體壓力,委員會不能讓立委及與議案相關的官員以外的人士參加,連旁聽都被禁止
讓人啼笑皆非,不知道是立法院的哪位這樣認為?避免利益團體壓力為由不讓旁聽,真是滑天下大稽!此地無銀三百兩!立法院實在膽大妄為,憲法雖有規定,但因為立委覺得不妥,就可以放一邊,改弦易轍,作自己想作的?
摘自:
學生列席引風波 立院擬協商規範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7707
。。。教育委員會邀請學生列席,當天會議召委、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引用憲法67條,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強調學生列席合憲。立法院則認為,憲法雖有規定,但避免利益團體壓力,委員會不能讓立委及與議案相關的官員以外的人士參加,連旁聽都被禁止。
民進黨立委也引用大法官釋字第461號解釋文,認為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不過立法院認為,461號解釋文主要是說明參謀總長有應邀至各委員會說明的義務,但不該無限上綱到所有有關人士。。。
學生嗆部長 立院擬訂「陳為廷條款」
學生嗆教長「偽善」 掀「沒禮貌」大戰
校方發文道歉 學生諷「清大精神已死」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陳為廷錯在哪裡?
即使看完壹電視較完整的錄影,我還是覺得:媒體、立委與名嘴需要被檢討的程度遠超過陳為廷。陳為廷頂多是在言詞上「咄咄逼人」或「無法控制情緒」,媒體與名嘴卻是以偏概全地在扭曲事實。
清大說陳為廷「恣意作為」,因而向社會公開道歉。我看了這則報導也是傻眼!陳為廷是因為蔣部長當著他的面說謊因而「情緒失控」而非「恣意作為」。
假如你去教育部抗議,而教育部長卻準備了鎮暴警察,好像你是暴徒似地,你會不會生氣?學生到教育部抗議,截然不同於民進黨的街頭運動或其他參予份子難以掌控的街頭運動,頂多找普通警察維安即可,有必要準備鎮暴警察嗎?國家可以這樣子動不動就準備好鎮暴警察而不去評估其必要性以及當事人的壓迫感嗎?蔣部長說:學生如果參與的是教育政策相關運動,他會到現場關心。陳為廷則說:實際上學生團體多次為了高學費政策而到教育部抗議,要求蔣偉寧出來對話,他卻沒有任何一次露面,甚至還備妥鎮暴警察。陳為廷說的如果屬實,他聽了講部長的話當然會氣憤不過。你可以說他情緒失控,但不該說他「恣意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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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