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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永久屋啟動分割 制度缺陷待補齊

2026/07/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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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屏東永久屋地籍分割 

專法欠缺隱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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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永久屋

啟動分割制度缺陷待補齊

歷史傷痕與遷村記憶

莫拉克風災後十五年的產權困境

        二〇〇九年八月,莫拉克颱風挾帶創紀錄的豪雨重創台灣南部原鄉,山崩地裂的浩劫奪走了無數族人的家園,也徹底改變了屏東多個原住民部落的命運。為了在最短時間內安置失去家園的受災族人,政府與民間慈善團體合作,推動了大規模的「彩虹永續社區」與各式永久屋興建計畫。當時,為了避險與加速救援安置,許多部落整體搬遷至平地或安全的國有土地上,展開了異地重建的艱辛歷程。

        然而,這項本意出於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的急救章政策,卻在十多年後的今天,演變成困住無數永久屋住戶的制度枷鎖。在當時「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急迫思維下,永久屋基地多半建立在國有地、公有地或特定農業區上。由於法規限制與土地變更程序極為複雜,加上災後重建條例過期廢止,永久屋基地長年無法順利完成土地的地籍分割。

        這種「有屋無地」的特殊狀態,導致永久屋住戶十多年來僅僅擁有房屋的使用權與地上建物,但房屋所座落的土地產權,依然全數歸屬於屏東縣政府或國有財產署。族人雖然住進了堅固的新家,但在法律意義上,他們既無法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也無法像一般公民一樣自由處分或規劃自己的家產。這項長年未解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僅成為族人心頭揮之不去的焦慮,也為日後的家庭糾紛與社區發展埋下了深遠的隱患。

破冰第一步

屏東縣政府啟動三年三期地籍分割作業

        面對這項懸宕十多年的土地權屬僵局,屏東縣政府日前正式宣布,將全面啟動轄內永久屋基地的地籍分割作業。根據縣府所規劃的政策藍圖,這項龐大的行政工程將採取「三年三期」的階段性方式推進。縣府地政處與原住民處將跨局處合作,逐步釐細各永久屋基地的土地界線、進行實測劃界,並辦理地籍登記,最終目標是讓各個永久屋住戶能夠取得應有的土地權利與合法產權證明。

        這項消息一出,確實讓許多長年奔走於公部門與部落之間的永久屋住戶感到些許欣慰。長期以來,因為沒有獨立的地籍與地號,永久屋住戶在面對門牌編釘、公共設施維護、甚至界址糾紛時,往往面臨權責不清的尷尬局面。屏東縣政府願意主動承擔這項繁雜的行政手續,劃分出清晰的地籍圖,無疑是打破歷史僵局、邁向產權明確化的重要第一步。

        屏東縣政府表示,地籍分割作業牽涉廣泛,包含都市計畫變更、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國有土地撥用以及地籍測量等多重複雜程序。因此,採取三年分期辦理的方式,才能在兼顧行政品質與法規合法性的前提下,循序漸進地解決各基地之間的權屬重疊問題。然而,對於廣大的永久屋族人與長期關心原鄉權益的各界人士而言,這項政策的啟動雖然值得肯定,卻也隨之浮現出更深層的憂慮。

治標不治本

地籍分割僅是行政程序而非根本解方

        「完成地籍分割固然是好事,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只是一項基礎的行政程序,絕非徹底解決永久屋所有問題的萬靈丹。」長期關注原民土地權益的專家與民意代表紛紛提出警訊。他們強調,社會各界切莫以為只要地籍劃分完畢、土地權狀發下去,永久屋的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實務上,地籍分割僅僅是在地政圖冊上劃出線條、給予獨立的地號,但它並不能改變目前中央法規對於永久屋使用與處分的嚴苛限制。當前永久屋所面臨的種種困境,根源於當年政府在推動災後重建時,缺乏前瞻性的法制規劃,僅以臨時性的行政命令或條例進行管制。當重建條例落幕後,永久屋便陷入了「無專法可管、只能套用不適用之現行一般法規」的尷尬境地。

        如果沒有從中央法律層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單純的地籍分割只不過是把原本綁在一起的法律漏洞,拆解成一個個獨立的個別難題。許多族人誤以為分割完成後就能像一般私人房產一樣自由處分、買賣或貸款,但事實上,在現行災害防救法與相關管制的框架下,這些權利依然受到高度限制。行政程序的推進,若沒有法制改革的配合,最終只會讓族人從「期待」落入更大的「失望」之中。

制度缺陷與律法漏洞

不能生前贈與引發家庭與手足紛爭

        在現行永久屋的管理制度中,最令族人感到痛苦與困擾的,莫過於關於「繼承與處分」的嚴苛法規限制。受限於現行法條與相關行政解釋,永久屋基地與建物被嚴格限定為「只能辦理繼承,絕不能進行生前贈與」。這項看似為了防止土地投機炒作的限制,在實際操作中卻產生了嚴重的制度缺陷,甚至成為破壞原鄉部落家庭和諧的罪魁禍首。

        在原住民部落的傳統文化與社會結構中,長者通常會在生前根據子女的扶養狀況、生活需求或是部落習俗,對家產進行適當的規劃與分配。然而,在現行永久屋制度下,第一代受配戶(父母親)完全被剝奪了生前規劃財產的權利。他們無法在清醒且具備法律行為能力時,將永久屋過戶或贈與給長期在身邊照顧自己的子女,受贈者也無法依法提前承接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這種僵化的制度漏洞,導致了極其嚴重的後果。許多第一代受配戶年事已高,當他們離世後,永久屋便自動進入複雜的法定繼承程序。由於原鄉家庭子女眾多,且不少人已離開部落至都市發展,在無法辦理生前贈與的前提下,繼承人之間往往為了房屋的使用權、居住權或是未來的分割問題產生嚴重分歧。

        多年來,因為永久屋無法生前贈與而引發的家庭紛爭比比皆是。原本手足情深的親人,為了爭奪唯一一套永久屋的繼承資格,不惜撕破臉面、爆發言語與肢體衝突,甚至最終鬧上法院、對簿公堂。原本政府興建永久屋的初衷是為了給予受災族人一個遮風避雨的「安心之所」,如今卻因為制度的缺漏與僵化,變成了引發家庭裂痕、破壞部落倫理的「紛爭之源」,令人無比唏噓。

推動「永久屋專法」

建立配套與降低原鄉社會衝突

        為了解開這個糾纏多年的死結,多年來,數次參與永久屋議題討論的倡議團體、原民學者以及在地民意代表,多次向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發出嚴正呼籲,要求主管機關必須以嚴肅且負責任的態度,重新全面檢討現行的永久屋管理與法令制度。

        各界一致認為,目前政府僅嘗試透過修訂《災害防救法》的部分條文來套用永久屋問題,完全是治絲益棼、避重就輕的做法。《災害防救法》的核心在於緊急應變、預防與災後短期安置,根本無法承載永久屋長達數十年甚至幾世代的繁複財產權利、社區治理與原住民文化發展需求。

        唯一能夠根本解決問題的途徑,是中央政府應主動承擔責任,跨部會推動制定一套專屬的「永久屋專法」。專法的主旨,應著眼於為永久屋制度量身打造一套完整的法源依據與配套機制,其重點內容必須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面向:

  • 合理的贈與與繼承機制: 放寬生前贈與的限制,允許受配戶在符合一定條件(如贈與直系血親或原部落族人)的前提下,自由規劃財產,尊重族人的自主意志與家庭規劃。

  • 合法增擴建與修繕規範: 莫拉克風災至今已逾十五年,許多原有的永久屋空間早已無法滿足第二代、第三代人口成長的居住需求。專法應建立一套簡便且合法的增擴建申請與審查標準,讓族人不必在「違建」與「擁擠」之間痛苦抉擇。

  • 貸款融資與金融配套: 過去永久屋因產權不完整,族人無法持房屋向金融機構申請修繕貸款或創業融資。專法應建立政府信用保證機制,讓永久屋具備正常的金融融資功能,活絡原鄉經濟。

        透過「永久屋專法」的建立,才能給予族人明確的法律依據,讓大家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地規劃自身財產與家園未來,進而大幅降低族人內部的財產衝突,重建部落的信任與和諧。

分割之後的挑戰

建物合法、建照補辦與融資輔導

        回歸到屏東縣政府目前啟動的地籍分割政策,我們必須再次強調:完成地籍分割,只是這場漫長制度改革的開始,遠遠不是終點。當三年三期的分割作業完成後,排隊等待解決的,是一連串更為棘手、更為繁複的後續行政與法律挑戰。

        首先是建物合法化與建築執照的補辦問題。當年的永久屋興建過程極為倉促,許多基地是在緊急狀態下以專案方式開工興建,相關的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乃至於消防與地質安全評估,往往存在歷史留下的瑕疵或程序簡化。地籍分割完成後,若沒有同步推動建物的合法化程序,這些房屋在法律上依然可能面臨「合法土地上的不合規定建物」之尷尬狀態,族人依然無法取得完整的建物所有權狀。

        其次是增建修繕的實務需求。隨著時間推移,幾乎每戶永久屋都有程度不一的修繕與空間擴建需求。過去因為產權不明且缺乏規範,許多族人私下進行擴建,導致現有社區充斥著違章建築的隱憂。未來分割後,縣府必須提出配套輔導措施,協助族人補辦執照,或輔導其進行符合安全規範的修繕,而非一味採取強行裁罰或忽視態度。

        再者是金融融資與繼承登記的輔導。地籍分割後,地政機關必須設立專門的服務窗口,主動深入部落,輔導高齡族人辦理土地與建物的權利登記。同時,縣府應積極協調公營金融機構與原住民族綜合融資基金,針對已完成分割的永久屋提供優惠的修繕與築屋貸款,讓產權明確化的政策效益能夠真正落實到族人的經濟生活中。

        「絕對不是土地割一割、圖畫一畫就沒事了!」如果行政機關在完成地籍分割後就認為大功告成、拍屁股走人,那麼後續產生的法律糾紛與行政管理漏洞,恐將比分割前更加複雜。

盼中央與地方攜手

補齊行政配套,讓族人真正安居

        莫拉克風災是台灣這片土地上極其沉重的共同記憶,而永久屋則是這段歷史記憶中最具體的展現。十五個年頭過去了,第一代受配戶逐漸老去,第二代、第三代在永久屋社區中成長茁壯。這個曾經作為臨時避難所的社區,如今已經成為族人深耕發芽的新家園。

        屏東縣政府願意邁出關鍵的一步,啟動為期三年的永久屋地籍分割作業,這種面對歷史遺留問題的勇氣與積極態度,值得給予肯定。然而,地方政府的行政作為有其局限,單靠屏東縣政府一己之力,無法突破中央法律的重重藩籬。

        我們深深期盼,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農業部以及立法院——能夠深刻體認到永久屋問題的嚴重性與緊迫性。中央應主動與地方政府緊密合作,積極聽取原鄉族人的真實心聲與在地需求,儘速啟動永久屋管理體系的全面檢討,將欠缺的行政配套與法規機制一步步補齊。

        唯有中央與地方攜手並進,推動專法立法,落實土地與建物的完整產權,建立健全的繼承、贈與、修繕與融資機制,才能徹底拔除深植於永久屋制度中的瘤疾。讓歷經風災創傷的原鄉族人,能夠在這片土地上真正獲得尊嚴與安心,不再為不合理的制度焦慮不安,讓永久屋真正成為世代安居樂業的永續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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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心得

        走訪屏東各個永久屋基地,看見族人將原本冷冰冰的組合式建築,細心打造成充滿原鄉文化與家庭溫暖的家園,心中總是充滿感動。然而,在這份堅韌的背後,藏著的卻是無數族人對於「這間房子到底是不是我的」、「以後能不能留給孩子」的深層焦慮。

        原本出自善意的災後安置政策,卻因為當年缺乏前瞻性的法制規劃,最終演變成困住族人生計、財產處分乃至於引發家庭手足紛爭的制度枷鎖,實在令人痛心。屏東縣政府啟動地籍分割作業,確實展現了積極面對歷史問題的態度,但「地籍分割」終究只是點亮了冰山一角。

        「有屋無地」與「無法自由規劃遺產」的根本痛點,若不透過中央推動「永久屋專法」來徹底解套,族人便永遠無法獲得真正的安心。期盼中央政府能夠看見地方行政的瓶頸與族人多年來的悲歌,展現政治智慧與人道關懷,加速推進專法立法,還給原鄉族人一個公平、尊嚴且能永續安居的未來。

記者/程德昌Valjeluk Katjadrepan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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