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專用格限3.5噸
2026.1.28早上10點,筆者與交通局、區公所、里長會勘「貨車專用格」。
會勘主因是貨車長度超過「貨車專用格」長度,且駛入困難,駛出易誤撞「站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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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會勘人員都看到「貨車」駛入「貨車專用格」的異狀,現場交通局人員說「貨車超過3.5噸」不符「貨車專用格」適用車種。
我驚訝下,原來「貨車專用格限3.5噸」,然而路邊標誌並沒有「標示限3.5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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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交通局人員又說「貨車專用格」僅限「臨停,不是卸貨」,聽完,我更訝異了。但是標誌有寫「卸貨」呀!
💢今天的會勘,讓我知道了「貨車專用格」,限3.5噸,僅限臨停不能卸貨。標誌應該再修正了。
➡️現場決議,撤三格機車格,「貨車專用格」長度加長,「貨車專用格」臨近行人穿越道佇立黃桿,保護行人安全。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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