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要求下架違規標示加熱菸品 台灣拒菸聯盟表達肯定、呼籲強力執法並送驗
衛福部要求下架違規標示加熱菸品
台灣拒菸聯盟表達肯定、呼籲強力執法並送驗
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在台上市販售,竟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衛生單位稽查發現後,衛福部第一時間依法要求全面下架!由家長、醫事人員等173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對此表達高度肯定,並贊同應全面檢驗市售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確保符合限值規定,呼籲政府應持續強力執法以維護國人健康。若跨國菸草公司在台灣販售違法標示加熱菸,政府卻連第一家加熱菸業者違規標示都管不了,嚴格管制根本只是空談,形同犧牲人民健康!
根據《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8條規定,菸品之尼古丁、焦油含量,應依菸品出廠檢測結果據實標示。針對此次加熱菸商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台灣拒菸聯盟強烈譴責跨國菸草公司挑戰政府公權力、愚弄台灣人民,完全無視台灣法律。
當衛福部第一時間要求違法加熱菸品下架時,業者仍一度繼續販售,網路上更集體出現各種力挺菸商的言論,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必需挺住壓力,若連第一家業者違規都無法貫徹菸害防制的執行力道,嚴格管制加熱菸根本只是空談,等於對國人健康再補一刀,甚至葬送兒少未來,恐走向菸害「亡」國。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核准上市之加熱菸就是菸品。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針對違規的製造、輸入業者處新台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者亦可處1萬到5萬罰鍰。
面對第2家跨國菸草公司加熱菸品即將上市,台灣拒菸聯盟呼籲,衛福部與各縣市衛生局應持續加強稽查行動,確認從標示到包裝、展示、販售、廣告促銷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查獲違法立即裁處,守護國人遠離菸害,沒有模糊的空間。
照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