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學為本審查很難嗎

自民國112年《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並實施後,加熱菸理應納入法規管理,正式合法上市。然而,至今已過兩年,主管機關針對加熱菸產品的上市申請仍未完成審查,遲未給予明確結論。此一政策空轉不僅使產業無所適從,更讓外界質疑政府是否仍陷於「菸品即邪惡」的道德標籤之中,無法以科學為本,客觀理性地處理加熱菸議題。
修法時衛福部明言將透過明確審查制度,依法評估加熱菸產品,並透過健康風險、使用行為與成分分析等資料,做出科學性的判斷。然而,至今已有數個廠商依照規定提出完整申請資料,但主管機關卻遲遲未完成評估,也未對外說明確切的延宕原因。如今一拖就是兩年過去了,社會仍舊無從得知政府到底採用何種標準進行審查,也不知道審查結果何時會出爐。
值得注意的是,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團隊近日於國際科學期刊《Regulatory Toxicology and Pharmacology》發表台灣首篇針對加熱菸氣霧化學成分的本土研究。該研究運用先進化學分析技術,系統性比較加熱菸氣霧與傳統燃燒式紙菸煙霧中的有害物質含量,結果顯示透過「加熱」而非「燃燒」方式釋放尼古丁與氣霧,可有效減少高溫裂解所產生的毒性化學物質,尤其顯著減少多種已知具毒性及致癌性的化學物質,換言之加熱菸在多項關鍵有害物質的釋放量明顯較低,是一項重要的科學研究。此次研究顯示加熱菸與紙菸在排放物的化學成分上有相當差異,成果與多國研究結果相符,例如包括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及日本國立保健醫療科學院等權威機構。
可惜的是,政府若一味將「菸品就是壞東西」作為審查起點,等同於將意識形態凌駕於科學事實之上。這樣的治理思維,不僅不符合現代公共政策的專業性要求,也容易讓社會大眾對政府的決策產生不信任。人民期待的是透明、公正且有依據的政策,而非陷於道德審判的審查制度。
更值得關注的是,審查延宕期間,地下通路與走私加熱菸產品仍不斷流通市面,缺乏監管反而讓消費者暴露於無標準、無檢驗保障的風險之中。上市審查若遲無結果,等同變相放任市場無序發展,最終損害的是消費者權益與公共健康,更遑論稅收流失的金額高達百億,十分驚人!
因此,在這邊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問題核心,儘速依據《菸害防制法》修法精神完成對加熱菸產品的科學審查,並建立一套公開透明的審查準則,讓社會能依據事實做出判斷。唯有以科學為本、排除意識形態干擾,台灣的菸害防制政策才能真正與國際接軌,並回應多元社會中合理、健康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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