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合作的變質
建教合作於1969開始試辦,最初的願景是讓學生從事相關技能訓練,累積工作經驗,同時有能在學校習得專業知識,希望能達到雙嬴的目標,但實施至今已
43年,在這過程中,不斷出現建教生受到剝削的情形,企業以建教之名義,把學生當成廉價勞工對待,超時加班又無法獲得合理薪資。實在令人惋惜,現實與理念
之間,總是存在著一段距離,建教生,也有著屬於自己的驕傲,我為他們的汗水與堅持,大力鼓掌!
這十幾年
來,就讀建教合作班的人數從1997年的16723上升至2008統計的35246人,合作機構也由97年685上升至08年的1940家,與台灣少子化
的趨勢相比,反而有逆勢擴增之情形,乃因越來越多企業透過此管道錄取建教生,「本勞不做,外勞做,外勞不做,建教生做」,這已成為了業界的順口溜,廠商無
情地壓榨他們的工薪,每天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建教生若不接受,可能會畢不了業,甚至遭到退學處分,這樣的狀況連續發生,叫人質疑,建教合作的意義何在?
他們只是學生,而且多數又來自弱勢家庭,無力承擔高額學費,只能選擇建教合作班,昐在升學之餘,又有機會賺錢養家,但是企業和學校卻沒有給予適當的支持與
協助,反而視他們為廉價勞動工具,工作內容又毫無學習效益可言,最心痛的,是他們的家人啊!
2011年勞委會抽查了50家招收建教生的機構,發現有30家違規,未簽契約或未送主管機關核准有19件,未依規定放假有12件,未依法每7天給假1天的
則有5件,由此可見,大部分的企業為了利益,都很不負責任地漠視建教生的權益,若缺乏完善的法規管制廠商,悲劇將會不斷重演。學校方面更是不可姑息容忍,
尤其是私立學校,就是因為它們不認真把關,與企業站在同一陣線,為了領取回扣而犧牲學生的利益,有些企業沒有申請到合法的建教工作,學校仍然把學生送進
去,在這個制度下,建教生毫無保障可言。
誰能幫助他們?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由民間團體聯合組織而成(包括家長、教師、勞工、婦女、青少年權益團體),集體發聲去捍衛建教生應有的受教權、勞動權,以及其他基本
權益之保障,他們召開記者會,讓建教生以及家長們現身說法,揭發不良廠商的剝削行為與學校隨意敷衍了事之態度,且以默劇方式呈現,積極表達其對建教合作制
度的主張以及基本訴求,聯盟亦在去年11月與立委黃淑英、林淑芬擬定「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進行連署完畢,接著送往了立法院審議,初審
後無法達成共識,停滯在黨團協商的程序中,建教生權益法於目前未能成功通過,那麼,在此階段誰負責去保障建教生的權益?他們仍然活在水深火熱中,我們不能
再天真以為一切公平正義都是理所當然的,它可是經過了長時間努力爭取而來的。
政府,建教合作之所以會變質,失去了原來的初衷,歸根究底,法規上的缺失漏洞讓學校與企業得以從中獲利,使建教生受到雙重剝削,勞委會應訂定完善的規範,
與教育部共同加強監督檢查,並建立良好的溝通與申訴管道,嚴罰違規廠商以及學校。期待看到建教合作有著更好的明天,建教生、企業與學校,這三方能夠相互監
督,共同合作、實現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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