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托育難度高 補助用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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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托育補助是政府為了鼓勵企業辦理托育提出的方案,不過托育門檻太高、管制不夠嚴格等等原因,申請的企業並不多,而導致企業托育補助用不完的情況產生。

 企業托育難度高 補助用不完

公民記者:林泳岐 2012.01.18 

  「企業托育」就是由雇主或事業單位提供員工托育福利服務,依照行政院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規定,雇主必須要提供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前者是指雇主以自行或聯合方式設置托兒服務機構,後者是指雇主以委託合約方式與已登記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並由雇主提供補助托兒津貼。對於企業補助的部分,托兒設施若為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費用最高新臺幣二百萬元 ,若為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新臺幣五十萬元。至於托兒措施,補助辦理受僱者子女托兒服務措施,每年最高新臺幣三十萬元。

                                       

  不過開辦托育設施的門檻高,企業多半與鄰近的幼托園所合作,補助員工費用,勞工局每年編列約一百萬元企業托兒補助,只有十幾家申請,經費還用不完。就以新北市來說,超過兩百五十人的事業單位共有兩百九十家,提供員工與附近園所合作托兒措施的有一百六十八家,自辦托兒設施的有七家;一百人到兩百五十人的事業單位,提供合作措施的剩四家,有設施的僅一家。

  政府在企業托育這部分扮演的是管制的角色,對擁有兩百五十位以上的企業提出負責其員工之兒女的托育責任,其目的為提供員工更多福利,穩定員工工作,進而促進兩性工作平等。當然還扮演補助的角色,鼓勵企業多多辦理企業托育。 不過在管制這塊,管理的不夠確實,並沒有相關罰則,只有相關法律規定「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所以成效並不彰。

  除此之外現在少子化成趨勢,企業多數也意願不高,或許可以聯合收托,例如在工業區內設置托育中心或幼兒園,不只成本會比較節省,也不會有就讀學生不足的問題,也可成立單一窗口,輔導企業提供托育,簡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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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泳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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