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風波 環團的訴求與政府的回應
於今年5月爆發的塑化劑事件,為不肖廠商在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違法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的塑化劑DEHP,造成全國上下人心惶惶,並引發一連串的連鎖效應。
事件的爆發是在2011年3月,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一位五十二歲的楊明玉技正,執行行政院「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專案」時,意外發現了可疑異常訊號,經過衛生署持續低調的檢查發現,起雲劑的來源購自「昱伸香料有限公司」,並且追出多家下游廠商。
以塑化劑取代棕櫚油製成的起雲劑,早在1980年代前就已出現在台灣市面上,因塑化劑配方保存期限通常較棕櫚油配方長半年、且能夠稀釋的份量也更大、穩定度較高、價格也相對便宜5倍之多,因此不少製造商紛紛跟進,尋求這款非法配方,造成塑化劑逐漸在市場上取得優勢。
由於長期以來,台灣對於毒物的法律管制寬鬆,因此而減少黑心商人違法使用塑化物的難度。加上長期的塑膠產業穩定的發展,使得主管機關認為並無將塑化劑提升列管的必要。而三聚氰胺事件,衛生署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但局處的人力編制過少、預算過低,淪為用來安撫當時民心的工具,以致於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後到2011年塑化劑事件爆發前,沒人發現食品中早被違法摻有過量塑化劑。顯示政府對於毒物的管制能力有相當大的漏洞。
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環保署的評估報告指出「化學物質管理缺乏源頭管制」。監察院也在10月7日公布塑化劑事件的糾正案,強調「主管機關行政管理人力經費困窘:查環保署辦理毒化物管理相關之人力僅3.5人」。可見化學物質管理的缺失已經再三被點出,行政和立法機關不應該充耳不聞。
此次的塑毒事件,引起了大眾和環保團體對於毒物管理的重視。地球公民基金會和相關環保團體、學者等,藉由2011年10月19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希望在組織再造的同時,能夠成立專責的「化學安全管理署」,並且說明毒管法相關漏洞問題,和重申人力編制過少和專業性質的問題。
2011年4月起,也就是塑化劑事件爆發後不久,環保署針對毒管法做了體制翻轉,希望開始納入歐盟REACH的精神,也就是進行源頭管制;年底修法通過後,將針對目前6萬種已知物質,要求廠商提交資料,如果廠商使用超過一定量,還必須提出使用資料讓環保署進行彙整,之後再進行化學物質的毒性進行評估,再決定列管層級。不過環保署還是希望,在現有化學物清冊下,能夠有「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的母法依據下,增訂「毒化物源頭管理方案」內容。
吳院長25日聽取環保署所提「毒性化學物質(DEHP)管理報告」報告後指出,此次的塑化劑風波,是屬於黑心廠商惡意將不得添加於食品中之成分添加於食品中之犯罪行為,因應這事件,環保署已開始加強第四類毒化物運作管理,並加增進與衛生署間的業務通報機制,未來請環保署持續強化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之勾稽及異常警示功能,並針對業者所提報的運作紀錄進行勾稽比對,以防杜不法。
由於組織法草案已經進入黨團協商的最後階段,地球公民基金會和相關環保團體、學者開始發起連署,呼籲支持成立化學管理專責機構,在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後,一共獲得了22位跨黨派立委的連署支持,已超過法律提案的門檻。
參考資料:
- 憂心塑化劑事件重演 民間呼籲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http://www.nownews.com/2011/10/19/91-2750659_1.htm#ixzz1jg8RlG3j
- 吳院長主持「行政院食品藥品安全專案會報」第2次會議http://www.ey.gov.tw/ct.asp?xItem=81915&ctNode=1435
- 因應塑化劑風暴 環保署擬定毒化管理法 http://www.nownews.com/2011/09/29/11490-2745642.htm#ixzz1jg95OwDm
- 公佈「化學安全管理署」國會連署結果http://met.ngo.org.tw/node/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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