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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 逆風的司法第二堂課

2026/07/3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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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義 逆風的司法第二堂課

 

大陸法系 與 海洋法系有極大的差異,以後有機會再來討論。

不過我有個【奇想】,如果同一個案子,以複式橋牌模式,交由這兩個法系【同時、分開】審判,將會出現甚麼樣的差異?

  1. 在江國慶案(1997年)等軍中冤案累積的社會不滿下,2013年陸軍下士洪仲丘在退伍前夕遭凌虐枉死,引發25萬人走上街頭的「白衫軍運動」。立法院在強大輿論壓力下迅速通過《軍事審判法》重大修正。 ( 網路問 AI )
  2. 江國慶被長官進行連續 37 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自承犯案,並於寫下自白書。空軍取得自白書之後,在 10 月 4 日自行宣佈破案。18 天後,江國慶被軍法起訴,雖江國慶曾翻供表示當時的自白是出於刑求,但最終仍被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1997 年 8 月 13 日,江國慶被槍決,得年 21 歲。江國慶在執行前,仍聲稱自己是被冤判的。
  3. 逆風的司法 第一堂課包青天   https://www.peopo.org/news/852745
  4. 影片是很強的洗腦工具,台灣人絕對不該期待包青天,他除了讓你看了很爽之外,其實是踐踏人權法治官箴的罪魁禍首。民主需要另一種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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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權時代上級礙於社會壓力要求【限時破案】,那是對檢調和法院的另一種刑求逼供 (逼出政績)。在司法制度,尤其當檢察官和法官 (他們也是人,難免有錯) 的正確性無法(也不可能) 被保證之前,程序正義成為對被告和案件的一道最高的保護牆。

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殺一個。被害人家屬一定很難認同這個說法。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26-07-30

 

延伸閱讀 : 維基百科

2000年12月15日,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在訪談中表示對調查過程懷疑:「當年空作部司令就是現在的空軍總司令陳肇敏,他趕著要升官,這還不要緊,當時陳水扁作台北市長,限期一個月破案,案子是被硬逼出來的,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2011年10月27日依《刑事補償法》,判決補償江家家屬新臺幣1億318萬5,000元[20],在律師見證下將補償金交付[21]。國防部表示將召開「求償審查會議」,依據《行政程序法》對相關的違失官員提出求償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2011年10月27日已依照《刑事補償法》決定,將補償江家家屬1億0,318萬5,000元新台幣[20]。2017年8月,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除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被認定免責而不必賠償,陳肇敏、柯仲慶仍維持判賠1,474萬元,其餘人員亦同前判[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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