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東會簡志[誠](停)車場不開放[股東]停?只給[董事]停?
記者:朱水文
歷史紀錄長達18小時28分中華電信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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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6年5月29日9時開始至5月30日清晨3時28分
中華電信董事長簡志誠一再違背自訂的誠信經營守則及議事規則。
簡志誠表示停車場只開放[董事]停!
不開放股東停車?
林榮賜說沒黑名單?
對股東相同待遇
一家公司沒有[股東]何來[董事]?簡志誠該補修公司法?
一大早中華電信學院鐵門緊閉?門口掛一鐵牌?股東不能進入營區?只能由電信會館進入開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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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門口的保全人員說請至另一停車場路進入!
另一門口保全用肉身阻擋在車前並表示不開放!
停車場內停放中華電信工會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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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乘坐的人員都是[董事]?
公司法第 23 條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公司負責人對於違反第一項之規定,為自己或他人為該行為時,股東會得以決議,將該行為之所得視為公司之所得。但自所得產生後逾一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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