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義丹林土地正義:莫拉克後的行政長征與權益回歸
來義丹林土地正義
莫拉克後的行政長征與權益回歸
伍麗華團隊科學實證
林邊溪扇狀地韌性 推動河川地正式解編
【記者 程德昌 Valjeluk Katjadrepan / 屏東報導】
在屏東縣來義鄉,林邊溪與力力溪(力里溪)交織出的沖積扇上,隱藏著一段長達十餘年的土地糾葛。丹林段(含 2301、2293 等十餘筆)的族人,世代在山腳下的緩坡與高灘地耕作,卻因地圖上的一條「紅線」,讓祖傳土地在法律上成了動彈不得的「河川地」。
隨著 2026 年 3 月水利署進入最終核定階段,這場結合了地理科學論證與原權運動的行政長征,即將在今年 5 至 6 月迎來公告劃出的曙光。
地理背景
林邊溪扇狀地的天然宿命與人為枷鎖
要理解丹林段的土地困局,必須先從地理學的「沖積扇」解釋起。林邊溪水系發源於中央山脈南段,由於地勢陡峭、地質破碎,溪流在進入平原的門戶——來義鄉時,因坡度驟減,搬運的砂石大量堆積,形成典型的扇狀地形。
1. 扇頂門戶的動態特徵:
丹林段正處於沖積扇的「扇頂(Fan Apex)」。在地理學上,扇頂是河道最易變動、沖刷能量最強的區域。早年的治水思維因無法精準預測河道走向,往往採取「大範圍劃定」的保守策略,將扇頂周邊的高灘地全數劃入河川區域,以策安全。
2. 遭誤判的「高位階地」:
然而,伍麗華團隊與地理專家實地勘測發現,丹林段 2301 等筆土地並非位於易受侵蝕的「活動河道」,而是屬於地勢較高的「階地」。這些土地在物理高度上遠高於現有河床,卻因地圖標示不精確,被長期鎖在河川管制線內。
歷史轉折
莫拉克風災後的「治水保守主義」
2009 年的莫拉克風災(八八風災)是此案的歷史分水嶺。當時林邊溪堤防潰決,造成下游重大災損。災後,水利署啟動了大規模的「林邊溪水系治理計畫」檢討。
1. 安全邊際的極大化:
在當時防災優先的氛圍下,治理計畫線與用地範圍線的劃定極為「保守」。行政機關為了預留極大的行洪緩衝空間,不經意地將原本與主河道有相當距離的部落耕地也一併框入。這種「寧可多劃、不可漏劃」的思維,成了族人長達十餘年的行政枷鎖。
2. 責任的承擔:
伍麗華立委團隊指出,莫拉克後的治水轉型固然重要,但若因行政劃線的粗糙而抹煞族人對土地的原始處分權,便是行政不作為。團隊副主任許蘭花強調:「當年的急就章,不應成為今日阻礙部落發展的鐵籠。」
解決方案
用科學實證推翻「語焉不詳」
在 RSEE 理論的實踐中,最關鍵的突破點在於「精準治理」。伍麗華團隊透過跨部會協調,迫使行政機關以現代化技術重新檢視莫拉克時期的舊數據。
1. 水理模型模擬的去模糊化:
針對過去官方常說的「具行洪功能」,團隊要求進行具體的(流量公式)運算。結果顯示,在現有防洪工程(堤防)補強後,丹林段土地的淹水頻率遠低於法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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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分析: 數據證明該區域流速極低,即便發生極端洪水,該處也僅屬於「回流區」,不具備實質的排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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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證據: 透過 3D 地形掃描,確認該筆土地高程遠高於設計水位。
2. 行政對接的韌性: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會勘,是從「行政長征」轉向「看見曙光」的關鍵點。伍麗華立委邀集水利署、屏東縣政府與族人對質,讓官員親眼看見數據與現地的落差。這不是「索討土地」,而是「還原真相」。
證據與進程
兩年有成的正義時刻表
這條權益回歸之路,每一步都有明確的行政紀錄可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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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辦理關鍵現地會勘,確認地理高程與治理計畫線之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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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縣府完成莫拉克災後治理計畫之局部修正與補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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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七河分署完成審議會,認可丹林段不具實質行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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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現在進行式,水利署總署進行最終核定,這是法律上的最後一道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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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預計正式公告。這將是丹林部落慶祝「土地解套」的歷史時刻。
賦權
解編後的「更正編定」法律實務
解編公告只是「除權」,要實現真正的土地正義,族人還需進行「土地更正編定」,將土地從河川限制中徹底釋放。
法律申請五大步驟(族人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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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解除證明: 公告後向水利處取得「解除河川區域範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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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登記謄本: 調閱劃入前之原始資料,證明其原始編定(如農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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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正式申請: 向潮州地政事務所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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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單位聯合勘測: 確認土地現況符合更正編定條件(如無違規建物、符合農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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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載發放新狀: 取得不含河川限制的新權狀。
這項程序完成後,土地將恢復完整價值,無論是申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計畫、農業資材補助,或是土地傳承,都將獲得法律的全面保障。
終極目標
最後一里路 曙光照亮祖傳地
「我們正走在最後一里路。」這句話在丹林部落傳開,背後是無數次的行政公文往返與地理科學論證。伍麗華團隊證明了,土地正義不能只靠口號,更需要具備挑戰行政體系的專業與耐力。
這場從地理學上的「扇頂鎖定」,到莫拉克後的「治水禁錮」,最後透過「科學實證」破局的歷程,將成為台灣原鄉土地權益運動的範本。
【公民記者觀點】
身為長期觀察者,在此案看見了「精準治理」與「原權賦予」的完美結合。過去行政機關常以「安全」為名進行一刀切的管制,卻疏忽了對部落地理特性的細緻研究。伍麗華團隊最值得敬佩的,是他們敢於在水理數據上與專業單位鬥智,將「不具行洪功能」從一句虛無的辯詞,變成紮實的法律證據。當 6 月公告發布時,將不只是土地的解編,更是對部落生存權與地理事實的尊重。
圖/截自許蘭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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