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隨機刺人當傷害罪,是對無辜市民的制度背叛
台南街頭發生隨機刺人事件,嫌犯一句「不知道為何動手」,竟成了整起案件最被反覆轉述的說法。這句話不只令人憤怒,更令人不寒而慄,因為它背後隱含的社會訊息是:只要理由說不出口,暴力似乎就能被理解、被稀釋,甚至被制度接住。
一名成年人,攜帶銼刀這類具明確殺傷力的工具,在公共道路上無差別攻擊陌生人,造成穿刺傷,這不是情緒失控的日常糾紛,而是對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安全的直接挑戰。若不是警方即時制伏、傷者及時送醫,後果早已無法收拾。僅因「尚未死亡」,就先以傷害罪移送,社會真的能接受這樣的風險評估嗎?
更荒謬的是,嫌犯曾有身心科就診紀錄、近期停藥,卻沒有任何有效的追蹤、通報或介入機制。這不是醫療體系的單一問題,而是社會安全網長期失靈的具體證據。我們一次又一次等到有人倒下、有人流血,才開始討論精神健康、才開始問「是不是該多給支持」,卻從不願面對:制度根本沒有阻止危險走上街頭。
精神疾病需要被照顧,但公共安全不該被拿來賭運氣。理解不等於縱容,同理不等於讓無辜者承擔代價。當制度無法在事前設下防線,最後就只能讓警察在派出所前、在市場裡、在街頭,用身體去擋刀,用風險去補漏洞。
這起事件中,第一線員警在不明嫌犯是否還持有其他武器的情況下,果斷上前制伏,阻止傷害擴大。真正該被追問的,不是警方為何動作迅速,而是:為什麼每一次,警察都必須收拾制度不作為的後果?
如果隨機刺人可以被簡化為「傷害罪」,如果一句「不知道為何動手」就能成為最醒目的註解,那麼社會其實已經默許了一件事——今天的倖存,只是僥倖;明天的受害,只是輪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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