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卻逃死!梁育誌殺害馬國女大生改判無期徒刑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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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Pexels)
梁育誌犯下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一、二審及最高法院均判處死刑,如今最高法院二度發回更審,29日更二審判決出爐,法官認定梁育誌並非計畫殺人,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但卻讓家屬難以接受。
2020年10月28日晚間,一名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從校園返回宿舍,行經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時,遭到梁育誌以繩索勒住頸部並強行拉上車,女大生遭殺害後,被遺棄至高雄阿蓮區山區。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梁育誌死刑,並終身褫奪公權。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維持死刑。
高雄高分檢指出,檢方認定被告具有預謀計畫,犯行難以切割,將依法上訴。女大生家屬對此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同時對現行制度提出質疑,一方面認為兇手手段兇殘,另一方面認為,可教化是否凌駕再犯風險,司法界線在哪。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表示,檢察官認為梁育誌具有預謀計畫性的直接故意,在短暫時間內,順利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犯罪行為,這些罪刑無從切割,原判決有違法令之處,將依法上訴。詳細上訴理由將待收到判決後研議。
(編輯/連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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