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原青領袖營 走讀轉型正義現場
【記者 古芳如/台東縣報導】
在台東太麻里海岸,原住民青年隨講師與耆老走訪美麗灣、都歷掩埋場等開發爭議現場,思考土地、文化與正義的關係。課程結合實地走讀、議題工作坊與論壇對談,培養全台各地大專原住民學生的文化意識與公共行動力。
Masa’opo 聚集青年力量
「還原 Masa’opo——全國原青領袖培育營」為期四天,由教育部指導、國立中興大學與勤益科技大學共同組成的中區區域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辦理,帶領青年從文化根源理解轉型正義。勤益科大原民資源中心助理 Ako 表示,「還原 Masa’opo」不僅是營隊名稱,更是一種行動理念。「還原」象徵回復被掩蓋的歷史真相,而 Masa’opo 在族語中意指「聚集」,唯有凝聚族人力量,轉型正義才可能實現。
今年課程延伸至人權、土地、教育與居住等議題,並與台灣原住民族人權促進會合作,帶領學員以走讀方式親臨現場。Ako 認為,唯有親眼看見現實,才能理解正義的意義。
114 年全國大專校院原住民青年領袖培育營學員合影,透過走讀與討論,思考土地、文化與轉型正義議題。【圖片來源 ibi/提供】
走進現場看歷史 讓正義回到土地上
美麗灣事件受害者林淑玲分享,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FPIC)雖已入法,但實務上常被忽略。她指出,FPIC 落實需有部落、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三方參與,但多數情況下,公所與廠商為加快程序而便宜行事。
臺東縣知名的「美麗灣渡假村」,歷經多年環評爭議與停工。【記者 古芳如/攝影】
林淑玲也質疑制度邏輯的根源。她認為,若立法過程未考量原住民族的文化思維與決策模式,即使寫進法律,也無法真正保障部落的自決權。她強調,唯有透過修法與司法救濟,才能讓更多部落在面對不公義時有力量說不;若制度不改,對話終將淪為形式。
為美麗灣基地現況。臺東縣政府規劃以 OT<註一>或ROT<註二>模式招商,轉作文教設施使用,現場可見施工單位整地作業。【記者 古芳如/攝影】
長期參與原住民族運動的學者卜袞・伊斯瑪哈單・伊斯立端(Bukun Ismahasan Islituan)指出,現今原運多為零星分散,與 1990 年代初期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盛況不同。當時非原民團體與教會也站上街頭爭取權益,如今的轉型正義在補償與政策層面仍不完整,許多問題看似被處理,卻未真正解決。
卜袞回憶,自己在高中時期便開始編寫刊物推廣原運理念,他說:「那時真的很瘋,沒錢印了才被迫停刊。」這段經歷成為他行動的起點,也象徵他的信念——補償不是結束,而是新的起點,轉型正義必須持續被行動化。
講師林淑玲(左)與卜袞(右)於營隊課程中分享轉型正義的實務經驗與歷史脈絡。【圖片來源 ibi/提供】
南島文化國際論壇 對話映照真實處境
在領袖培育營中,除講座與討論外,學員也參與「2025 南島文化國際論壇——南島青年論壇:家園守護行動」。論壇以「土地與文化的延續」為題,匯聚部落領袖、行動者與青年代表,探討能源開發、土地利用與文化保存間的矛盾。
太麻里鄉金崙村村長指出,地熱開發雖象徵能源轉型,但私有土地開發恐破壞部落生態。廠商重經濟利益,卻未妥善處理回注水流問題。即使多次召開說明會,焦點仍停留在技術層面,而非從土地與族人立場出發。
獵人學校創辦人亞榮隆・薩可努(Sakinu Yalonglong) 也在論壇上分享,在保留地推動獵人教育屢遭檢舉,但仍堅持「拆了又重蓋」的信念。他希望孩子學會與自然共存,從土地理解生活。對他而言,獵人學校是一種去殖民教育,象徵回到自然與文化的起點。
這場論壇的多重聲音,讓青年更深刻體會轉型正義並非抽象概念,而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共行動。
2025南島青年論壇:家園守護行動,邀集各地與談人和青年代表,共同討論土地開發與轉型正義議題。【圖片來源 ibi/提供】
走讀回望正義 青年反思與行動啟發
輔仁大學學生 Kiua 表示,營隊的歷程讓她重新思考「身為原住民青年」所承擔的責任與文化認同。她回憶,第一天聽陳主席講述對抗都歷垃圾掩埋場的抗爭時,內心受到強烈觸動。當聽到「希望原住民青年能運用所學的智慧幫助我們」時,她感受到的不僅是長者的無奈,更是寄託在年輕世代身上的深切期盼。
她認為,當代青年面對的挑戰或許與上一代不同,但唯有彼此合作、世代銜接,才能讓族群的未來更加堅實,也才能真正實現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不再成為被忽視或被迫妥協的一方。
Kiua 提到,許多青年離鄉求學,難免感到迷惘與不安。與部落的距離讓人逐漸疏離,在都市又難以找到歸屬,於是開始思索「我到底是誰」。她認為,文化認同是一股指引的力量,只要記得自己是誰,無論身在何處,都能找到前進的方向。
114年全國大專校院原住民青年領袖培育營象徵青年承接原運精神,並持續關注文化傳承與土地正義議題。【圖片來源 ibi/提供】
找回自我認同的起點,是回到文化根源。原住民身分不只是禮物,更是一股連結土地與記憶的力量,提醒青年在尋找自我時,別忘與文化同行。
<註一>OT(Operate–Transfer):先經營、後移轉。指政府已投資興建完成的公共設施,交由民間機構營運與管理;營運期滿後,民間須將經營權歸還政府。
<註二>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先修建、再經營、後移轉。指政府將現有公共設施交由民間投資改建或修繕,並負責後續營運與管理;營運期滿後,再將經營權移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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